行政伦理与党的执政能力


  摘要:中国共产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加强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推动我国和谐社会的进程,而行政伦理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是优化党执政能力的价值之维。文章在分析行政伦理与党的执政能力关系的基础上,对行政伦理在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方面的价值功能进行探讨,以求从行政伦理方面丰富和深化党的执政能力的理论研究。
  关键词:行政伦理;行政伦理价值;党的执政能力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3-0066-03
  
  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确立的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发展战略,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和全局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内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作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伦理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有着特殊的作用:承担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自身的精神风范和道德水准,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公共管理效能以及社会整体的精神文明状况。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1]。笔者认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既包括党对各种行政体制、制度的改革和社会调控、服务能力的完善,也包括党对担当改革重任的政府机关及其行政人员自身伦理的价值选择和规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通过主体行政伦理价值的内化,使公共行政人员切实有效地把客观责任内化为主观责任,使行政主体行为符合法律、组织规范和高尚社会伦理道德标准,显示出党的执政品质和生机。
  
  一、行政伦理、行政伦理价值和党的执政能力
  
  行政伦理主要是针对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一种道德规范和约束。而对什么是行政伦理、行政伦理的性质界定、行政伦理的作用等,学术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阐释,不同的研究领域和不同的视角都可以切入行政伦理的研究,当然,立足点应该是在“行政”的基点上进行。我国关于行政伦理的研究在进入21世纪后显得更为迫切和需要,国内关于行政伦理的理论研究也日趋丰富。“所谓行政伦理,就是行政领域中的伦理,准确地说是公共行政领域中的伦理,也可以说是政府过程中的伦理。这个概括表明,行政伦理只是属于自己的独特领域,它渗透在行政、公共行政与政府过程的方方面面,体现在诸如行政体制、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效率、行政素质等方面,以及行政改革之中。”[2]“公共行政伦理,是公共行政领域的道德理论体系,它涉及一切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机关、团体或组织中的公共行政理念、公共行政责任、公共行政目标、公共行政态度、公共行政技能、公共行政纪律、公共行政良知、公共行政荣誉、公共行政作风等重要环节。”[3]笔者认为,行政伦理是一种内在地存在于公共行政领域的执政理念,这种执政理念伴随着行政主体的内心、言行和执政方式,体现着一种情感诉求、道德规范和价值追求。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行政伦理表现的是执政党、国家机构、公共管理部门和国家公务员在社会生活领域,特别是公共行政领域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本质上是政治伦理。它渗透在行政管理、公共行政与政府过程的方方面面,体现在诸如行政体制、领导、决策、监督、效率、素质等领域,直至政治体制、行政体制与政府机构的改革之中。
  价值是一个复杂的范畴,不同的出发点对价值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一般认为,价值是事物和现象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某种有用性,是其对个人、群体乃至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国内学术界对行政伦理的价值理论研究还不是很成熟,成果也不是很多。“中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多元社会形态并存的情况,是中国行政伦理价值取向的基础,并从本质上影响和制约其对方向的选择。具体地讲,这一基础包括制度基础、技术基础、社会基础和公共财政基础四个方面。”[4]笔者认为,行政伦理的价值是公共行政领域内的一种价值选择参照,不同的价值选择会表现出相异的价值功能,这种价值功能在现实社会中又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行政伦理作为一种特殊的道德,要解答的是公共行政系统的合理性、正义性问题,对于整个公共行政系统而言,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命运。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公共行政伦理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程,只有从党员的思想深处把与党的性质不符的错误观念清洗出去,才能在源头上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经得起各种执政环境的考验,赢得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党的执政能力问题伴随着党的发展历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5]。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为巩固和扩大执政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小康社会明确了三大执政理念:我们党必须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这三大执政理念,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及为谁执政、怎样执政和以什么样的形象来执政的问题。我国学术界也有学者从不同的思维视角对党的执政能力进行了思考和研究。“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内在地关涉到政党伦理建设问题。执政党的政党伦理构成执政能力的精神凝聚剂和价值核心,政党伦理建设构成执政能力建设的价值之维。”[6]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双重内涵,一方面是作为执政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能力建设,它包括制定正确的治党治国治军战略决策的能力,提出和正确运用理论的能力,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创制有效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的能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他们既要行之有效地贯彻和执行党的战略决策,提高工作能力,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执政能力建设奠定基础。[7]
  
  二、行政伦理与党执政能力的关系
  
  (一)行政伦理理念丰富和优化了党的执政能力内涵。在行政领域的实践中,行政伦理理念在社会公共领域中显现出了它作为一种道德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选择的功能。“行政伦理是一个新兴的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从公共行政的发展历程来看,特别是在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行政伦理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当代行政伦理的内在价值向度表现为行政责任伦理。行政伦理的核心价值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秩序,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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