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云经济体制改革思想在当代的启示


  [摘 要] 陈云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共八大中,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思想,是我国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创新,是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其后起草的关于改进工业、商业、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价值。他的经济体制改革思想不仅可以进一步丰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探索中仍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对于我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继续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陈云;经济体制改革思路;当代的启示
  [中图分类号] D30 [文献标识码] B
  陈云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杰出领导者之一,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作过切实的探索,提出过许多重要的构想。在50年代中期就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思想,其思想的形成是对当时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反思与批判,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都起到关键作用。当前考察陈云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思想,不仅可以进一步丰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而且为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起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时代背景
  建国初期,对于一个刚刚管理国家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建立成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课题。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基本上都是借鉴和吸取前苏联当时的实践经验建设起来的,又被叫作“苏联模式”。而苏联的这种发展经济的模式是以马恩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在关于计划与市场经济的理论阐述中,他们的基本思想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点是计划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市场经济。
  按照马恩的经典理论,前苏联找到一条特殊的社会主义道路和管理经济建设的办法。其中,它的主要特征就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以公民所有制的为基础,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这种管理经济运营的体制影响下,许多东欧国家和我国都实行了这种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他们说,这样才是“正宗的”的社会主义,才可以发展国家经济。
  在建国初期和国家“一五”建设时期,关于国家的财力、人力和物力集中统一,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持续性进行,改善民生,稳定市场物价和三大改造的顺利完成,这种经济体制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三大改造的结束,这种经济体制在改造过程中又出现许多遗留的问题。例如,统一计划管理过死,国家管得太多,经营和生产缺乏灵活性,地方部门和企业都缺乏积极性等。早在1955年,毛泽东就提出了“以苏为鉴”的问题。在发展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过程中,不断发现了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不适合我国的特殊国情,这就要求中共领导人总结出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摸索出一条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此时,陈云就在党的八大会议中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理论思想,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体制改革奠定了正确的基础理论,开创了先河。
  二、经济体制改革的总路线
  为了克服这种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陈云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在我们党的八大会议中,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著名论断,论述了一系列新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总路线。他说,“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工商业的主体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还要有一定数量上的个体经营作为补充。在计划生产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一定要按照计划生产的,同时,还要有一部分产品是必须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的范围内自由生产的。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是计划生产,把在国家计划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作为我国计划生产的补充。所以,我们国家的市场,一定不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计划市场中,它的主体是国家市场,并在一定范围内,把自由市场作为补充,所以,这种自由市场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指出:“只有采取上述的办法实施,我国出现的才不会是资本主义市场,而是符合我国特殊国情和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市场。”这才是“真正适合于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经济”。陈云阐述的,关于“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包括了经济分配中所有制结构、生产和流通三个部分。在中共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这种经济体制被填加进去,受到了大会的高度评价,极大地丰富了八大政治报告的有关内容,为我们国家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提供了先决条件。
  1957年,陈云代国务院又起草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三个文件,经过了反复的思考、讨论和修改,这些《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的决定文件,在中国共产党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上述改革方案集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工业管理体制方面,最重要的是为了调整企业之间的所属关系。把一部分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分配给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政府,作为地方性企业;加大地方的人事管理权限,这些由国家下放给地方管理的企业,全部按照地方管理企业的标准执行,放宽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内部人员的管理权限。在物资派分方面,放宽各省、市和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权力。各省、市、自治区在可以顺利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地方有权对全部的商业机构、地方企业进行物资分配调剂。
  2.在商业管理体制方面,各省、市和自治区的要有明确地方商业机构的设置权;国家设在各个地方采购供应站,实行以国家领导为主,地方政府领导为辅的领导政策;国家各个商业部门的企业利润分配,要以国家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配的办法来进行分成,明确划定国家和地方对企业利润分配关系;适当提高工人的基本工资,改善工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在商品价格管理方面,地方和国家进行分块分层管理。
  3.财政管理体制方面,放宽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财权。把地方财政的收入分为地方固定收入、企业分成收入和调剂分成收入三个方面。核算地方正常的年度收入,必须除去重大灾荒的救济、堵口、复堤和国家计划的移民垦荒等特殊性支出和地方的基础建设投资;各省和市的地方固定收入、企业分成收入低于正常年度支出的部分,国家要用调剂收入作为补充;国家分配给地方企业的20%利润作为地方分配给企业的分成收入,分派给各企业的省和直辖市,作为当地的财政收入;在执行地方的预算过程中,收入大于支出,地方可以自己进行安排使用,年末剩余部分要全部留给地方在明年使用;地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进行一些的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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