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与当代中国国家建设和治理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建设和治理的基本理论,集中回答了建立和运用什么样的国家政治制度,怎样运用、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实现国家建设和治理目标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与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高度评价了新中国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的意义,科学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经验,鲜明体现了以民为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核心理念,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突出论述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重点,系统阐发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思想,精辟分析了国家政治制度的设计、发展、功能作用、评判标准,客观展示了中国解决政治制度重点问题上所取得的决定性进展,辩证把握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和改革创新的关系,清醒指明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的问题导向与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建设和治理的基本理论,集中回答了建立和运用什么样的国家政治制度,怎样运用、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实现国家建设和治理目标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化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组织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高度评价了中国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的划时代意义
  习近平指出,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对此,不能无视历史、脱离历史,要具有历史眼光,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中国人民为了寻找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幸福道路,对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这一历史性课题,进行了艰辛探索。“事实证明,不触动旧的社会根基的自强运动,各种名目的改良主义,旧式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都不能让中国的政局和社会稳定下来,也都谈不上为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前后,对建设什么样的国家、怎样建设和治理国家,怎样组织国家政权并运用国家政权进行建设和治理,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怎样为国家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行了探索并得出了科学结论,这就是: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兼具解放思想和统一思想的实践指导意义。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讲话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组织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兼具解放思想和统一思想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科学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四个必须”基本经验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习近平讲话科学总结了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经验——“四个必须”: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所在。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人凝聚人民政治智慧所进行的政治制度设计的创造性成果。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这就进一步指明了党的领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的和路径。坚持党的领导,不是把党的组织凌驾于国家政权之上,也不是让党和政权组织的领导干部高踞人民头上,不是把党的主张越过法定程序强加给国家政权组织,不是把党的意志越过法定程序强加给人民,而是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支持和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同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正确性也在这个过程中接受人民代表大会法定程序的考量、人民的评判和实践的检验。再次,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此必须转变领导方式,提高领导能力,做到“四个善于”,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目的。首先,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何关于国家制度的设计与改革、完善和发展都不能违背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目的。其次,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坚持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监、权为民造福。再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必须更好地为人民当家作主服务。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政权机关依法进行授权,不是给人民当家作主设置障碍,而是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制度规范、政权平台和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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