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互动中的民主党派性质演进


  摘要:民主党派的性质定位直接关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是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都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本文超越现有研究范式,从政党互动的视角对民主党派对自身性质的自我认知和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他者认定进行梳理,提出各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是在自我认知与他者认定的互动统一中实现的观点。其中,各民主党派的自我认知是基础,中国共产党的他者认定是核心,两者的和谐统一、同心共识是关键。
  关键词:民主党派性质;自我认知;他者认定;政党互动
  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如何界定民主党派的性质,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与谁合作、同谁协商,为什么能够与之合作协商,以及合作协商什么、怎样合作协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因此,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厘清民主党派的性质。只有在科学确定民主党派政党性质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才有生成、发展的空间。但是,纵观历史与现实,我们发现,准确界定民主党派的性质并不是一件简单易行的事,而是直接受到以下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是民主党派对自身政党性质的自我认知。我国各民主党派自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和帮助下,在接受共产党领导、与共产党团结合作的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从爱国主义走向新民主主义,从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在不同历史时期,伴随社会基础的变化、政治水平的提高,民主党派的性质在不断发生变化,民主党派对自身性质的自我认知也在不断调整。所以,民主党派性质的演进首先直接受制于民主党派自身的不断发展变化。二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他者界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领导者,对这一制度的建设发展具有决定作用。所以,中国共产党怎样判定民主党派的性质,直接关系到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关系到民主党派的发展和未来。因此,中国共产党怎么判断和界定民主党派的性质,就成为影响和制约民主党派性质演进非常重要甚至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正是从这样的意义出发,观照并研究民主党派性质的演进,需要改变过去那种单向度思维的研究范式,既不能简单地看民主党派对自身性质的自我认知,也不能笼统地看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他者界定,正确的做法是在政党互动的基础上科学把握民主党派性质演进的历史过程。
  一、与时俱进的演进过程:民主党派对自身性质的自我认知
  所谓政党性质,是指政党由什么人组成、代表谁的利益以及实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构成的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的总和,是一个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规定性所在。在林林总总的政党政治中,不同政党之所以可以存在、发展并拥有不同的拥戴者,正是基于政党的性质不同,所代表的群体利益不同。政党性质就是政党所树立起的一面旗帜,人们往往要据此来判断自己的政党选择和政治归属。正因如此,政党的性质问题就成为决定一个政党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问题。在中国近现代政治运行的过程中,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要想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和空问,必须借助多个场合、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手段,对自身的政党性质做出自我判断、自我认知和自我阐释,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和支持自己。否则,民主党派很难在瞬息万变的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和结构复杂的政治架构中为自己赢得发展空問。民主党派对自身性质的自我认知和具体阐发大致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一)从各民主党派成立到新中国成立,各民主党派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政党
  中国各民主党派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们大多诞生于抗战期间和解放战争初期。在事关“两个主义”“两个中国”的命运抉择中,各民主党派“站在中问立场”,奉行“中问路线”,对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和共产党的革命主张,“不苟同亦不立异,以期达到国家的和平、统一、团结、民主”。这表明,各民主党派在成立之初是一个联系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中的知识分子和爱国民主人士,具有鲜明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如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民建)在民主革命时期“团结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他们只是民主运动中的一个特殊兵团,但绝不是两条战线之际中问路线的开辟者”。
  (二)从新中国成立到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各民主党派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
  以各民主党派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和参与新政协筹备为标志,民主党派完成了从“中间势力”向“人民民主力量”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普遍赞同并拥护《共同纲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经济社会建设,事实上成为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的政党,性质地位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此,各民主党派通过制定或修订章程的方式对自身的政党身份和政党性质做了很好的阐释。比如,1952年通过的民建章程明确指出:“本会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的政党”,“团结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并代表其合法的利益”,“不同阶级的会员可以有不同的阶级立场,但必须以共同纲领为统一的准绳,以此为本会团结一致的基础”。同年,九三学社通过的章程明确指出:“九三学社是以小资产阶级文教科学工作者为主要成分的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政党。”这是民主党派对自身政党性质自我认知的第二个阶段,也是各民主党派“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阶段。
  (三)从1956年到1979年,各民主党派在“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和“资产阶级性的政党”间徘徊
  1956年,随着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党派原有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知识分子成为工人阶级一部分,原私营工商业者大部分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此情形下,民主党派究竟以什么身份、通过什么方式发挥作用;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民主党派是什么性质的政党,还能不能存在、要不要发展,这对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而言,都是在当时急切需要面对而且必须给予科学回答的问题。在事关政党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各民主党派依据中国社会性质的根本变化和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定信念,在毛泽东的相关阐述和中共八大精神的科学感召下,对自身性质做出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的判断。民主党派提出自己已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毛泽东主席所指示的六条政治标准,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党。但是,受中共指导思想失误的影响,各民主党派在肯定自己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的同时,也承认自己“仍然是资产阶级性的政党,因而它的组织和成员必须进行根本改造,才能真正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应该说,各民主党派对自身性质的这种举棋不定、左右徘徊,是由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政治环境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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