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制高点和推动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党中央所做的政治报告中指出:“一九七八年,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从那时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新的壮丽史诗,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我国的改革开放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从经济体制的改革入手,逐步扩大到了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形成了内部改革、对外开放的全方位改革开放格局。同样,改革开放也从教育观念、教育理论、教育体制、教育普及、教育评价、课程设置、教育技术等多方面,全面推动了我国教育领域的深刻革命。1978年4月22日,经党中央批准,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开幕式上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作了重要讲话。同年8月23日,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建立中央电化教育馆(局)。随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相继建立了电化教育机构。我国中小学的电化教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走上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科学发展的轨道,成为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制高点和推动力。
  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在无比欢欣鼓舞与振奋之时,我们深深体会到: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科学发展,是我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科学、快速发展的强大思想动力。
  三十年来,在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现代化的进程中,这种强大的思想推动力的作用,是通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各级各类专、兼职教育技术工作者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发挥出来的。
  
  一、站在教育教学改革的制高点上,与时俱进地推进教育技术现代化
  
  1998年5月18日,时任教育部长的陈至立同志在为《中国教育报》创办的题为“制高点—现代教育技术”的专题新闻版撰写的开篇文章《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推动教育改革》中强调指出:“要深刻认识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应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是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号召“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要紧跟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努力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以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2000年10月26日,陈至立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所做的重要报告《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中小学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中,又明确指出:“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即将到来的21世纪,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的不断突破,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将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我们应深刻认识信息技术的伟大力量,加快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步伐。”陈至立同志的文章和报告中提出的论断,将现代教育技术提升到了制高点和推动力的时代高度。这一论断,是站在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历史高度和当今社会的信息技术动力的时代高度,对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其作用,进行了科学的概括后得出的。
  如果翻开我国教育技术发展七十多年的历史长卷,我们会发现,七十年前,我国现代教育技术的先驱者蔡元培、陶行知、孙熹圣(孙明经)父子、陈友松、范谦衷、戴公亮、刘之常、舒新城等老先生,就已经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历史与时代作用给予了科学的阐述。陶行知先生在《爱迪生之死》一文中就已提出:“未来的世界是一个电化的世界,未来的中国也必定要造成一个电化的中国”。陶行之先生1934年在《培养小学生规划》中,就使用了“电化教育”这个词。中华书局的舒新城先生对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与发展的推断和预示,更是令人惊叹。他指出:“电化教育盛行后,教育家的思想能不变吗?……施教的方法和以前大大地不同,教育的观念也应当有所改变了。……至少可以推知几个方面:第一,教育必须为全体人类尤其一般民众改善生活的工具,受教育是任何人的权利,也是实际办得到的事……。第二,教师与学生的分野必得打破,教与学的界限必得消灭……。第三,教与学的时间同时在缩短也在延长。所谓缩短,是电化教育的便利,儿童与青年不必如现在需要整个而悠长的时间在学校里过日子,可以随时学习;所谓延长,是学习的机会、可学的东西太多了,终身可以学习,不必如现在之弃业就学。第四,电化教育的效力,可以无远弗届、无孔不入。”舒老先生还充满激情地预言:“人类的意识,可以互相沟通;人类的隔阂,可以逐渐消除;大同的世界,可以因电化教育之发展而完成!”(注:本段资料分别摘自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电化教育70年纪念文集》朱敬、桑新民文《电化教育名称的由来与确立》)。
  在这里,我们虽然不能简单地将前辈们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地位和作用的精辟见解,概括为推动我国教育改革的“制高点”和“推动力”。但是,我感悟到,前辈们已经意识到:在未来世界,集先进教育思想和先进科学技术于一身的现代教育技术,一定会带动中国教育的根本性变化!否则,无数革命者所追求的“大同世界”,何以会“因电化教育之发展而完成”!
  我国中小学教育技术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正是由于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制高点”和“推动力”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使得中央电化教育馆由组织编制教学幻灯片、电影片,推广幻灯教学和电影教学入手,逐渐发展到全力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组织、统筹全国的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组织、实施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组织对全国中小学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技能培训,组织全国的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教育发展的进程已经证明:随着人类社会由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的发展,随着现代教育技术逐步实现了由以模拟技术为基础的视听技术向以数字技术为新动力的信息技术的新跨越,在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中央电化教育馆的组织和指导下,全国各级各类电化教育机构,广大专兼职教育技术工作者,始终都站在教育教学改革制高点上,高举为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服务的旗帜,以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充分发挥了“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努力实现基础教育跨越式的发展”的历史作用。
  
  二、通过立法方式,建设从中央到省、地(市)、县、学校的全国性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推进体系
  
  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必须有一整套完整、有效的工作体系。中央电化教育馆成立之后,一刻也没有停止对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推进体系的建设。
  1981年,教育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电教机构,可称电化教育馆。它是教育事业单位,又兼有行政职能,是为各级各类学校服务的,是教学性质的单位”。同时还规定:“各级电教馆工作人员,可参照同级教学、教研、进修等单位的有关同类人员的规定评定职称”。
  1988年,国家教委印发的《省级电化教育馆暂行规程》进一步明确规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电化教育馆,是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面向基础教育的教学性质的事业单位”。同时,颁布的《学校电化教育暂行规程》进一步明确规定:“学校电化教育机构属教学单位”,要求“学校电化教育机构应配备与其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并聘请优秀教师兼任电教机构工作”。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次以国家立法的方式确定了各级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属于教师的地位。
  这四个文件,从政策法规的高度,保证了我国电化教育工作推进体系的逐步形成,保障了电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稳定并加快了我国电化教育队伍的形成,是我国教育技术有组织、有领导、科学发展的重要奠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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