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青少年犯罪


  摘 要:目前青少年犯罪状况越来越严重,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必须引起重视和关注的问题。笔者针对当今社会上的青少年犯罪现象浅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特点 原因 对策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现象正在日益加重,主要形式表现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杀人等等。虽然具体的犯罪形式有所不同,但各种青少年犯罪都有着共同的特点。
  
  1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具体来看,目前青少年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1 犯罪年龄低龄化
  青少年犯罪成员从年龄上看日益低龄化,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不断上升,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青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1.2 犯罪类型多样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几乎涉及整个犯罪领域,其中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方面,但凶杀、强奸、敲诈、吸贩毒案件的比例也有所上升。
  1.3 犯罪人员低文化
  从某市少年犯管教所近几年来对青少年文化程度调查显示,犯罪青少年的文化较低,小学文化水平占40.2%,初中文化水平占47.5%,可见少年犯中具有小学、初中文化水平者最多。而在事实上,他们的实际文化程度还不及于此,这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1.4 犯罪团伙化突出
  团伙犯罪是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于是就三五成群、拉帮结派。由于他们缺乏对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法制观念淡薄,又受到“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等一些错误观念的影响,易在团伙犯罪中冒险、冲动,酿成大案或是恶性案件。
  1.5 犯罪形式智能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今世界已进入高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青少年把聪明才智运用到犯罪手段的更新上,不断搜集、吸收影视文艺作品中描写的犯罪方式、作案手段以及反侦查的方式,并加以模仿,使犯罪手段、方式更加趋向智能化、成人化。
  1.6 犯罪手段成人化
  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特点。
  
  2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2.1 外部原因
  2.1.1 社会原因
  社会上的事物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真善美、假恶丑掺杂在一起,难以分辨,随时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并改变人们的行为。我国在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社会的软环境也无可避免地出现着变化,这种变化给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的社会化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首先,随着改革开放层次和程度的深入,大量青少年劳动力盲目无序地流动,造成了大范围的失业和失范现象,一些人因此陷入生计困境,也就容易滋长各种违法犯罪。其次,社会文化的污浊和媒介的误导造成青少年道德滑坡。青少年由于受不良影视和网络文化的影响,长期浸淫于这种不良文化氛围中,就会过多摄入其中传递的错误信息,引起社会化的偏向,使他们的行为失去准则,从而导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最后,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加重加快社会环境的恶化。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导致了社会自力约束和自发发展现象的蔓延,助长了青少年大胆涉足一些对他们不宜的领域,一些青少年因此迈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1.2 学校原因
  学校是提高青少年文化修养、道德修养的场所,青少年的身心是否能健康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有无良好的教育环境。优良的教育环境必将对孩子心灵健康成长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反之则可能会使学生染上不良行为习惯。从目前来看,我国的教育环境仍存在诸多弊端。
  2.1.2.1 学校教学思路有偏差。虽然素质教育已被提倡许多年,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美、劳都全面发展,但迫于升学的压力,学校偏重应试教育的状况仍没有明显改善,片面地追求升学率,不顾及学生的心理和身体特点,随意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导致学生的厌学情绪严重,把孩子培养成了一个只懂得读书而对其它事物一窍不通的机器。还有就是把学生分为尖子班和普通班,甚至有的把学习差的学生分在一起,使学生遭受歧视,导致厌学,不求上进,逃课,最终到社会上参与一些违法活动,也是造成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低龄化现状的主要原因。
  2.1.2.2 学校心理教育和青春期性教育的滞后。虽然绝大多数学校都开设了这门课程,但实际上许多学校和教师并没有足够重视开设课程的重要性,把其放在边缘的位置,讲课时要么半遮半掩,要么就一带而过。学生心理上的疑团并没有真正解开,强烈的好奇心理也会促使学生做出一些危险的行为,一旦酿成苦果,后悔莫及。
  2.1.2.3 教育方式不得当。一些教师在日常教育中缺乏耐心,恨铁不成钢,对学生使用不适当的方法。
  2.1.2.4 学校管理不善和部分教师职业道德的缺失。学校的管理工作不到位,便很难营造出一个良好学校风气;对各方面事务的管理制度如不健全,便不能及时约束个别学生的不良行为。此类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与控制,黑恶势力也会迅速在校园里肆意漫延,甚至会出现有组织的校园黑社会,校园犯罪会接踵而来,校园犯罪波及面的深度和广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2.1.3 家庭原因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他们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首先是单亲家庭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单亲离异家庭,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由于单亲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和教育,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其次是家庭教养方式不当。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教育方式不当,有的对子女娇宠溺爱,有的对孩子简单粗暴,有的对孩子放任自流。最后是父母不良行为的影响。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等不良行为,给子女以不良暗示。由于孩子自身认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确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2 内部原因
  2.2.1 好奇心理的驱使
  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本应成为求知欲望的资本,促使成才的心理保障,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2.2 盲从意识的作祟
  在一些团伙共同犯罪案件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根本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知道所犯罪行的严重性,而只是盲目跟随其他成员做事,人云亦云,并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
  2.2.3 爱慕虚荣的攀比
  近年来,由于深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爱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不劳而获,这些都极大地助长了犯罪的心理,一旦瞅准机会,他们就会不择手段地侵犯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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