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推进我省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支点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服务,今年5月20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的文件。为了全面领会并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这一文件的精神,记者专程采访了省民政厅谢松保厅长。
  问:你好,谢厅长。据我所知,省委省政府专门就一个部门的工作下发文件,这样的事情并不多见,能否具体谈谈有关这一文件的起草情况。
  答:是的,省委省政府为做好我省民政工作专门发文,表明了领导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这里,我就具体淡谈7号文件的起草过程吧。
  (一)文件起草依据。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高度关注民生民政工作。提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发展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去年8月2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在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明波和省政府副省长张岱梨的陪同下,率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亲临民政厅调研并作了重要讲话。罗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民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杂,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需要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非常有必要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制定一个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新时期全省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动员和组织方方面面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推进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
  (二)文件起草原则。按照罗书记“文件要有实质内容,要有湖北特色”的指示精神,文件起草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牢牢把握时代发展趋势、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坚持总结汲取本省经验、学习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做法,坚持立足“十一五”、着眼“十二五”,努力做到“三个充分体现”:一是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提出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二是充分体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切的利益问题,提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需求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办法;三是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重大部署和罗清泉书记、李鸿忠省长在省民政厅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三)文件起草过程。7号文件是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南省委政研室牵头制定的。按照罗书记在民政厅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去年9月7日,成立了由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吕东升为组长的文件起草专班。迅速启动了文件的起草工作。为学习借鉴外省和基层经验,分别由张岱梨副省长、省委政研室孙西克副主任、省编办饶志国副主任带队,分三路进行了调查研究,为起草文件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省民政厅会同省委政研室完成了初稿撰写。10月23日,文件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张岱梨副省长专门听取了汇报,就修改完善文件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按照张岱梨副省长的意见,我们作了进一步修改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直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张岱梨副省长、李元江副秘书长、卢焱群副秘书长先后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充实。今年3月26日,李宪生常务副省长、张岱梨副省长率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的负责人,到民政厅现场办公,省直有关部门对文件提出的工作经费预算等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5月上旬,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签批同意。可以说,7号文件的制定过程,既是一个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过程,也是一个深入学习、强化认识的过程,更是一个解放思想、推动工作的过程。
  问:能否具体谈谈7号文件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答:好的。7号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部分为(一)至(三)条,主要讲目标和要求;第二部分为(四)至(十)条,主要讲重点工作;第三部分为(十一)至(十四)条,主要讲保障措施。
  1 关于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目标要求。文件从重大意义、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三个方面加以简述。第1条肯定了近年来民政工作取得了成绩,分析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第2条概述了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提出到“十二五”末,全省民政工作要率先走在中西部前列。由此可以看出,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寄予的厚望,以及新形势、新发展、新任务赋予民政部门的新使命。第3条提出了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强调要始终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方针,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信息化、规范化,着力发挥民政工作“保障民生、发展民主、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这些表述不仅将科学发展观和民政部的基本要求,与我厅倡导的工作理念、提出的转型升级目标有机衔接起来,而且将其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系统地构成了全省民政系统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
  2 关于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奋斗目标,努力推进民政工作率先走在中酉部前列,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整体谋划、重点突破。按照突出重点、不面面俱到的原则,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出了7个方面的任务。
  第一,提出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任务。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调节收入分配、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的题中之义,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7号文件针对当前社会救助的发展形势和要求,将我省社会救助工作重点由面的拓展转移到质的提高上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流动人群救助管理制度,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慈善援助、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第二,提出了健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切实提高灾害预防和救助能力的重要任务。湖北是一个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灾害救助工作是一项传统的民政工作。7号文件围绕救灾和防灾两个重点,强调要加快省、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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