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抓好政治纪律,不断提高各级民政班子的思想和政治素质。抓好政治纪律,是增强各级民政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提高政治素质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的高度,高度重视政治纪律教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切实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全省民政工作的大局上来,统一到为了民生、落实民生的要求上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廉政意识。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大胆创新,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搞好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在先进性教育和深入开展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教育活动,树立全省民政系统一盘棋的大局观念,自觉地投身到各项民政工作中,主动为民政事业添砖加瓦。要利用全国和我们身边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和案例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吸取反面案例教训,学有先进,赶有目标,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地为百姓干实事、干好事。七台河市民政局局长王长远同志以抓班子、带队伍,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被评为全省十大廉洁标兵,给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也为我们民政系统争得了荣誉,希望大家像他那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清白白地做人,干干净净地做事。
  
  二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法纪意识。加强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做好一切民政工作的政治保障。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学习民政行政法规的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强化法纪意识。过去在这方面我们民政系统也有沉痛的教训,有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法律,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全省民政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前车之鉴,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增强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要加强宗旨教育,强化为民意识。宗旨教育说到底就是为什么人谋利益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期不能丢掉并永远恪守的宗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宗旨教育,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理念,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不断强化为民意识,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联系广大困难群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强化教育,努力增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各级民政班子的思想和政治素质,不断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为建立和谐民政做出积极的努力。
  一、加强制度建设,使民政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是基础,只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制度,才能保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为此,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民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全省民政系统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从严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正确处理好权力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把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一项的长期历史任务来对待,做到慎权、慎欲、慎独。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为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厅党组将与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厅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也要签订廉政建设保证书,建立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推进民政办事公开制度。全省民政系统的办事公开是从1997年开始的,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创新和完善,从成立阳光大厅到一站式办公,到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长足的发展。但也应看到,全省各级民政机关在政务公开方面也存在着薄弱环节,一些民政基层单位应该公开的还没有完全公开,有些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结果还没有向社会完全公开。各地要加快落实公开制度,凡不涉密的事项和工作程序都要以不同的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为工作对象所了解,增加透明度,增强公正性。
  三是强化权力制约机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失去制约的权力,往往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将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给个人带来无法挽回的灾难。为此,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要进一步在党组或党委会议、厅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中对人事管理、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集体决策,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管事。各地要参照《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审核)行为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审批(审核)行为规范,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同时还要逐步制定建立其他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的行为规范,逐步做到有行使权力的地方,就要有具体的制约措施,使权力监督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重点要在落实各类监督措施上下工夫。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各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强化和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同时,还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强化监督,增强各级民政干部预防腐败的自控能力,使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民政事业免受损失。
  二、严格案件查处,不断发挥党纪政纪对民政自身的威慑作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要通过严格查办案件,进一步强化对民政干部特别是掌握一定的权力和利益分配的领导干部的威慑作用,把民政系统建设成为反腐倡廉的先进系统。
  一是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是谁,不论职务高低,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决不姑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对于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都要严肃查办,从民政事业的大局出发,做到不袒护、不包庇、不说情。
  二是以查办发生在民政专项资金的下拨、使用和管理中的案件为重点。民政部门不是清水衙门,民政掌管的救灾救济资金、低保金、优抚安置经费、福利基金等每年都有几十亿元,每一分钱都是老百姓的救命钱,都是高压线。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保证专项资金落到实处。救灾救济资金专项检查已经列入了中央纪委的年度工作计划之中,省厅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组成检查组,在适当时机对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发生违纪违法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以查处发生在“小金库”治理中的案件为重点。“小金库”是政府机关产生腐败案件的根源,因此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要坚决取缔“小金库”。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清理“小金库”为重点,严肃查处“小金库”治理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案件查处对民政自身的威慑作用。
  三、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程度。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民政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全省民政系统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民政发展思路,勤政为民,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巩固和弘扬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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