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清退百万冒牌低保户


  层出不穷的冒牌低保户,“开奔驰领低保”、“领三份低保的民政局长夫人”,甚至“死人”吃低保——统一清查之下,诸多乱象一一曝光。
  2010年底,民政部布置的全国性的低保认定大排查告一段落,各地对城市低保户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退尽退。
  据江西省民政厅发布的最新消息,江西省去年共对3万多名基层干部亲属进行备案登记,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干部亲属低保资格7000多人。
  与此同时,湖南省益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也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全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077户4569人,而安徽省合肥市享受低保人数则从2006年的12万人左右,缩减到目前的48000多人。有关专家还透露,河南全省在2006年曾清退冒牌低保户达20多万人。
  截至目前,民政部并未公布去年全国清退低保户的人数,据2010年6月国家审计署发布的一份报告称,有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3亿元,其中向1.19万户登记拥有个人企业、车辆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低保7376.65万元。
  “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骗保数字。”有关专家估计,全国近3000个区县不合条件的城市低保户可能将近上百万。
  民政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将排查进行到底,对于家庭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对家庭收入经常变动的,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而县级民政部门也要建立起抽查机制,每年抽查数量,应不少于新申请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
  “官保”牵动全局
  各地排查“伪低保”的同时,一批困难群众又在新年陆续申请到了低保。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韩克庆调查发现,在对1000多人进行的访谈中,绝大多数人把低保制度当作政府的一种恩赐,却没有多少说话权。一些人并不讳言吃低保需要打点的现实。
  近年来,城乡低保普及的同时,一些民政工作人员、乡村干部把黑手伸向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出现了“富人抢穷人口粮”的现实尴尬。
  来自内蒙古的一位低保户说,几年前,她就想申请低保,节前刚好批下来,“当初我们送600元好处费给他们,就能申请到,前年交2000也可以申请到,今年我送了4000,才办下来……”
  类似的“人情保”、“关系保”层出不穷。2009年12月,一家都市报报道海口大致坡镇冲坡岭热作场申报72户低保户的名单中,竟有61户弄虚作假,骗取国家低保金。
  与城市低保相比,农村低保中的问题更多。低保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村干部说了算,骗保现象和村干部利用低保寻租的问题长期存在。
  据媒体报道,河北衡水枣强县一个村的村支书、村主任及其妻子、岳母、儿子大伯都成了低保户,而且村里有多名村民被冒名办理了低保,款项不知落入了谁的口袋。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已在2008年上半年去世的一位村民,竟也在领取低保。
  江西2006年实施低保政策后,一些新富和官员亲属赫然挤进低保名单之中,最近被媒体披露的湖口县民政局副局长骆丛生的父亲骆水贵,死亡两年多却仍然在吃低保,当地很多真正生活困难的村民反而享受不到低保。据湖口县民政局去年10月发布的消息显示,全县当年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547户907人,涉及村干部及亲属28户54人。专家认为,官员骗吃低保现象不再是单纯的个案,颇有牵动全局之势。
  财产难核查
  “从最近的检查以及国家审计署对部分地区低保工作审计反馈的情况看,还存在低保对象认定不够准确,个别地方还相当突出。”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城市处处长刘喜堂说,一些地方在审计的时候发现不少低保户家庭有车辆和多套房产,但民政部门在日常审查中很难察觉,“他们隐瞒了这些相关的财产信息。”
  2010年下半年,民政部接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并将有价证券、存款、房、车等财产作为认定低保的重要依据。
  一直以来,准确定位和核查低保享受对象是困扰民政部门的难题。各地设置形形色色“低保门槛”防止造假。2010年,江西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9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50万人。2010年3月起,江西省在城市社区推广了低保听证制度,在农村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评议制度。同时,江西开始推广基层干部及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凡享受低保的基层干部及其亲属,重新由村(居)委会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低保资格。
  目前,各区县、街道等基层民政部门会定期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资格动态审核。该位救助局官员称,每一户申请低保,都需经村居委会、街道乡镇、区县的“三级审核”。同时还加强低保公示力度,对初审、审核、审批结果都进行公示。
  绝大多数低保户对张榜公布颇有微词,担心子女在社区和学校受到歧视。韩克庆认为,低保政策要求定期公示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是在居民收入不透明的情况下,通过群众监督预防冒领低保金的权宜之计,难免有负面影响。
  一些民政干部介绍,目前审核低保资格主要是通过收入评估。如果低保人员就业后收入超过低保标准,须逐渐退出低保。不过,对于低保人员车、房等财产情况,民政部门尚无途径掌握,也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车、房等财产外,一些“吃低保”的人员还存在弹性就业、反复就业。对于隐性就业者,民政部门无法获得有力证据证明其隐性收入,例如低保对象在家炒股。另外,低保人员通过遗产继承等形式,实际收入也可能远超出低保水平,民政部门缺乏渠道获知。
  此外,内地核查低保的工作人员主要是社区工作人员和其他协助人员,大都是临时性客串,低保核查的质量优劣与其岗位、收人等关系不大,因此很容易导致责任缺失。按规定,低保对象的审核至少半年审核一次,但多数民政局一年才审核一次,以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享受低保。
  信息需共享
  针对前述问题,韩克庆呼吁迫切需要建立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为核心的收入审核制度,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
  迄今为止,大陆尚未建立起与现实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信用体制和居民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收入和金融资产不公开透明,个人所得税制度也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收入监控和调查统计手段,导致收入审查的具体工作要靠手工方式进行。
  特别是对一些有存款、有价证券及实际家庭收入高而无固定职业以及长期外出、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和已经享受低保的家庭,核定其实际情况较为困难。
  一些民政干部反映,去用人单位了解低保申请人收入常常遭拒,用人单位甚至为低保申请人开具虚假的收入证明。由于对用人单位没有监督约束机制,民政干部开展家庭调查工作更难,低保人员可以说这个月有收入,下个月没收入。
  对于达到退休年龄后开始领取退休金的人,由于民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信息不对称,一旦不如实上报,民政部门就很难掌握真实情况。
  韩克庆建议,借助现有的信息网络平台,包括利用银行、税务、劳动保障、工商行政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依法强制性获取申请者和受助者的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结合个人申报,明确有关机构和个人在低保资格评估中的职责和义务。这牵涉到电子政务工程中破除部门障壁、实现信息共享的问题。
  例如劳动保障部门对有工作但其实际收入在最低工资以下的给予证明;工商部门对早夜市和正规市场的个体商户出具收人证明;税务部门应根据其交税情况,提供收入证明;金融、证券部门必要时应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进行存款、证券交易等情况的调查。
  江西省民政厅救助局有关官员介绍,他们每年都会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排查、入户调查,并加强了与社保、工商等部门的互动,及时掌握低保对象退休、从业、死亡、户籍变动等信息,并作出相应处理。
  据悉,大陆民政部门今后有望探索和银行、公安等多个部门启动联动核查机制,更准确掌握个人收入及财产信息资料。此前,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曾表示,2010年上半年,民政部已在33个市(区、县)开展了家庭收入核对工作试点,跨部门对家庭收入信息进行比对。这一方法将持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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