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上海是全国最早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目前,民政系统有7万多服务人员,为沪上20多万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这一养老模式,得到了社会认同,取得了较好的服务实效,落实了政府实施的“银发帮扶”工程,受到老年人的欢迎。但是,在老年人口比例不断提高的新形势下,上海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仍有不少工作需要完善。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协调机制。居家养老工作涉及区卫计委、街道民政、社区卫生部门、社区服务中心等多个相关部门,建议由市、区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机制,统一制定相关方案计划,及时沟通,共同解决具体问题,团结协作,形成基层社区居家养老的合力。
  二、严格需求评估。目前,养老机构对入住本机构的老年人已有严格的评估要求。建议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也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通过评估,社区可以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情况,同时可精准地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为了保证评估结果尽可能客观公正,建議每一次评估都由来自民政和卫生部门的两名评估员共同完成。调查结束后,评估员只需将每一项结果输入电脑,系统就会自动生成评估等级,从而提出给予老年人何种服务的建议。
  三、确保养老基本设施到位。居家养老需确保养老基本设施到位。上海在全国率先编制了市、区两级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年通过的《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明确规定:到2020年,全市共需建成约15.9万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千人4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相关部门应在近几年努力作为,保证这项规划尽早实现。
  四、拓展资金渠道。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一是由政府财政拨款,二是由彩票公益金资助。由于资金来源有限,居家养老服务不能实现市场化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的质量。建议要拓展多种渠道,加强多方联系,发挥社会各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促使资金来源多样化、民间化、慈善化,努力确保这项亲民扶民工程早日进入市场化服务的轨道。
  五、尝试护理保险。居家养老工作可以尝试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参加者每年按规定缴纳一部分费用,在65岁或70岁之后接受此项保险所能提供的服务。建立了这项制度,可以保证失智失能的老年人在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期间不用去医院,可以在家接受护理服务。除了医疗服务,对独居老人还可提供送餐、洗澡、陪伴、聊天等多种服务,无论是在医疗上还是心理上都使老人有获得感。
  六、探索智能服务。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现有的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高龄化趋势,住宅养老功能逐渐减弱,其无法单独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智能化居家养老的兴起开始得到重视:如果老人走出房屋或跌倒,智能服务的设备立即能通知医护人员或家属;如果老人不能准时就餐、服药、休息,智能服务设备会及时提醒老人遵守相关健康事项等等。建议相关技术院所对智能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对居家养老智能服务的实用性、准确性,提高其普及程度,使老年人能在新时代享受智能居家养老的幸福生活。
  七、提升人员素质。目前上海居家养老服务者由两类人组成:一是受薪的服务人员,二是不受薪的志愿服务人员。这两类人员的护理水平都急需提升。建议市区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对服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努力使其达到专业护工、专业医生、专业康复师、专业心理咨询师的水平,以此提升上海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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