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等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27日至29日在杭州举行。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的委托,俞国行副主任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鲁松庭、徐志纯、卢文舸、叶荣宝、葛圣平、李志雄、孙优贤、徐宏俊和秘书长李步星及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钟山、茅临生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钱中贤副检察长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3位省人大代表。此外,15位公民旁听各次全体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于国强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二、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郑造桓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三、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景雄明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并进行了审议。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再作修改后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张金康副主任所作的关于《宁波保税区条例》的说明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宁波保税区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批准了《宁波保税区条例》。
  六、会议听取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徐林局长、省中小企业局吴家曦局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对这两个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从我省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出发,制定这两件地方性法规是完全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件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征求省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会议审议了于国强、王培民、吴金水关于请求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报告以及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免去于国强等职务的议案,决定接受于国强、王培民、吴金水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接受于国强辞去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会议还通过了主任会议提请的免职事项。
  八、会议审议了省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报告以及葛政请求辞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决定任命刘奇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艳华为浙江省监察厅厅长、童文彪为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任命高杰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批准任命陈长华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受葛政辞去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免职事项。
  九、会议还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所涉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2006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审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麦全法)办法(草案)》
  2、审议《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
  3、审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
  4、审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5、审议《宁波保税区条例》
  6、审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
  7、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
  8、审议省政府关于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所涉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9、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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