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人民政协维护中国政党关系的重要作用


  【摘 要】 本文论述了人民政协与中国的政党关系,提出了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维护中国政党关系的途径与措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政治协商规程的制定与完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创建“绿色”政治生态环境。增强制度自信,走中国自己的政党制度之路。
  【关键词】 人民政协;政党关系;维护;作用;多党合作制度
  我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简称为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我们必须增强制度自信,坚定地不移走自己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之路。中国政党关系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属性,也是区别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与一党制以及多党轮流制的最重要的内容。基本属性变了,政党制度的性质也会随之而变。我们要走自己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之路,就必须维护好中国政党关系。而要维护好中国政党关系,就必须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这是由人民政协的性质及其与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关系决定的。
  一、人民政协与中国政党关系
  1、人民政协的产生与中国政党关系
  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通过“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号召得到了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他们发表宣言、通电和谈话,接受邀请奔赴解放区,与中国共产党共商建国大计,参加筹备新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
  “五一口号”的发布与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是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它表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公开、自觉地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标志中国新的政党关系已经形成。人民政协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同时,也标志着中国政党制度的正式确立。肯定地说,人民政协的正式成立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多党派的合作与共同努力,中国政党制度的确立也离不开人民政协的正式成立。进而言之,中国的新的政党关系与人民政协是不可分的,良好的政协环境是维护中国政党关系的硬条件,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维护中国政党关系的必要之举。
  2、人民政协的性质与中国政党关系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是2004年新修订的人民政协章程对人民政协性质的完整表述。其中,“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人民政协的一个基本属性,它表明“人民政协是固定的、常设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1];同时,它与人民政协性质的另两个方面一起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正如周恩来在人民政协成立之初所说:“要合作就要有各党派统一合作的组织”,“这个组织在今天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2]。1954年12月,毛泽东在与部分党内外人士座谈时指出:“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的机关”[3]。同月,周恩来强调指出,人民政协“本身是统一战线的组织,也就是党派性的联合组织”[4]
  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它所实现的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亦即协商民主。它虽然是党派活动的“场所”,但与西方国家的议会有着本质的区别。将人民政协等同于西方国家议会或主张将人民政协改变成上院或下院的言论是完全错误的。可以想象,人民政协一旦变成了议会,那就意味着中国的政党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中国政党制度的性质也将随之发生质变。因此,确保人民政协性质不变,是维护中国政党关系的必要条件。
  3、人民政协的职能与中国政党关系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从人民政协的方面看,它们是在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形成和确立的;从中国政党关系的方面看,它们又是在中国政党关系的逐渐形成和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和确立的。这既反映出人民政协与中国政党制度的不可分割性,也反映了人民政协与中国政党制度对“三项主要职能”共有性。“三项主要职能”目的相同,本质一致,在内容、形式、方式等方面相互渗透,切实履行好“三项主要职能”是发挥政协作用的基本途径,也是支持和维护中国政党关系重要途径。
  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维护中国政党关系的途径与措施
  由于人民政协与中国政党关系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要维护中国政党关系以保持中国政党制度的特色,就必须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1、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人民政协,也不会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现实的原则。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 周年大会上特别强调了“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 当前,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无疑是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坚持党的领导也是人民政协必须坚持的一项政治原则。这是因为,人民政协的工作事关社会主义民主、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其作用更加凸显。只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才能 “保证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更好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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