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的主要内容


  [摘 要]为了更加客观、全面地把握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把握其基本内容的前提基础之上,深入分析其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党的主义纲领,建国与治国,党与国家、军队、其它党之间的关系为角度展开研究,呈现出以党治国思想的内容理路和基本架构。
  [关键词]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内容
  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内容丰富、层次鲜明,既有衔接紧密的实施方案,又有相互配套的保障措施。从以党治国的基本内容上来看,各个要素之间相互联系、逻辑紧密,共同架构起以党治国思想的整个体系;从实现以党治国的途径来看,实施方案既包含着改造传统社会和建设现代国家的各个步骤,又包含着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重建民国的程序设计,各个时期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相互衔接;各种保障措施既实现了以党治国思想体系的完整性,为国民党改组的顺利完成和以党治国的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以党建国是以党治国的前提
  中国近代的政党是民族危机的产物,是救亡图存的必然选择。所以,政党在近代中国天然就具有了以党建国的历史使命,有着具体的内容和指向。对于什么是以党建国,孙中山做了具体的解释,他指出:“大家团结起来,为党为国,同一目标,统一步骤”(1),“用这个大力量去改造国家,那是一定可以成功”(2),“夫吾人之组织革命党也,乃以之为先天之国家者也。后果由革命党而建成民国。”(3)为了进一步清晰人们对孙中山以党建国思想的认识,长期追随孙中山的胡汉民对孙中山的以党建国思想做了进一步的解释,他指出:“夫以党建国者,本党为民众夺取政权,创立民国一切规模之谓也。”(4)
  以党建国反映的是孙中山“学外国、建我党、以我党、建我国”的政治思维。首先,以党建国中的“党”专指革命党,而不是国会内的政党。在军政时期也就是以党建国时期的“党”专指革命党,是在议会外秘密活动的、以暴力革命的方式进行的、以推翻反动统治夺取政权为目的的革命性的革命党。与在议会内公开活动的、以和平选举的方式进行的、以影响或取得执政地位为目的的政党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次,以党建国理论借鉴吸收了苏俄以党建国的模式。十月革命和苏俄无产阶级政党展现出了一种全新的建党建国模式,孙中山开始仿效苏俄以党建国模式,对国民党进行改组。按照以党治国的原则,建立起党、政、军三位一体的政治制度模式,通过对党的机构组织的建设预设国家系统建设的模型,为实现“以党治国”奠定基础。
  以党建国是以党治国的前提。孙中山强调,在中国,党的任务是先建国后治国,先实现民族独立,再实现民主宪政。在国民党“一大”致开幕词中,孙中山明确指出:“我从前见得中国太纷乱,民智太幼稚,国民没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所以便主张‘以党治国’,但到今天想想,我觉得这句话还是太早,此刻的国家还是大乱,社会还是退步,所以现在革命党的责任还是要先建国,尚未到治国。”(5)在《关于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中孙中山进一步指出:“我们现在并无国可治,只可说以党建国,待国建好,再去治他”(6),“应该先由党造出一个国来,以后再去爱之”(7),最后“党有力量,可以建国”(8)。这就理顺了先建党、再建国、后治国的革命顺序。
  二、以党治国的特征
  在1924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一大”上,孙中山提议将大元帅府变为国民政府。在讨论国民政府的组织原则问题时,他在《关于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中指出:组织国民政府,“现尚有一事可为我们模范,即俄国完全以党治国,比英、美、法之政党,握权更进一步;我们现在并无国可治,只可说以党建国,待国建好,再去治他。”(9)
  孙中山认为“夫吾人之组织革命党也,乃以之为先天之国家者也,后果由革命党而造成民国”(10),他还指出国民党一大有两件主要任务“第一件是改组国民党,要把国民党再来组织成一个有力量有具体的政党。第二件就是用政党的力量去改造国家。”(11)随即,孙中山和国民党在吸收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经验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改组国民党,改总理制为委员会制,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党通过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实现对国民政府的领导;通过对军队各级党代表和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领导,实现了对国民革命军的领导。
  三、主义治国是以党治国的核心
  1923年10月,孙中山在为期一周的广州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中明确阐释了“主义治国”的含义。他指出:“所谓以党治国,并不是要党员都做官,然后中国才可以治;是要本党的主义实行,全国人都遵守本党的主义,中国然后才可以治。简而言之,以党治国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12)孙中山认为,“本党党员固然不能说是人人都好,但是相信本党的主义的确是适合中国国情,顺应世界潮流,建设新国家的一个最完全的主义。”(13)如果国民党能够坚持以三民主义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并且在革命中广泛宣传和传播三民主义,达到全国都接受三民主义,那么最终就能够“建设一个驾乎欧美之上的真民国”(14)。
  主义治国是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的核心。纵观以党治国思想的其他内容,以党建国、党统军队、政党联盟等本质上都是在“主义”指导下的实现以党治国的具体的方式方法问题,只有主义治国是涵盖所有、贯穿始终的中心内容。孙中山指出:“建国方法有二:一曰军队之力量,二曰主义之力量”(15),“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府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16)孙中山在讨论主义与政纲的关系时也着重强调了主义的重要性,他说“政纲和主义的性质,本来是不同的。主义是永远不能更改的,政纲是随时可以修正的”(17)。对于主义的内涵,孙中山有着自己的想法和解释。他在宣讲三民主义的时候提出:“什么是主义呢?主义就是一种思想,一种信仰和一种力量”(18)。“主义是先由思想再到信仰,次由信仰生出力量”(19)。“信仰三民主义便能发生出极大势力,这种极大势力便可以救中国”(20)。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定,孙中山终生所追求的“立党救国”和“以党治国”几乎等同于“主义救国”和“主义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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