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4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厅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省律师协会和厅相关业务处室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举措;厅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司法行政各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基层执法情况,听取基层干警意见建议。现将我厅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在省人大的关心支持和指导监督下,我厅坚持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行政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切实规范执法活动
  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也是规范执法的关键。围绕“三规范”的要求(规范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我厅深入研究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近五年共制定(修订)各类执法制度169项,初步形成了一套务实管用、科学有效的司法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确保各项执法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一)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执法工作纳入每年对各市司法局和厅属各监所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实施《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浙江省监狱机关刑罚执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等制度,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对每个责任单位的执法工作实行按月考核、按季评议,把执法责任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到每个干警、每个岗位中,确保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制定司法行政执法工作基础台帐标准,推行重要执法事项、重点执法环节“全程留痕”制度,把执法责任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严格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司法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时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巩固“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成果,梳理司法行政权力清单,健全完善岗位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和要求,对干警要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标准等都作出明确规定。
  (二)完善执法规程。围绕司法行政部门职能,研究编制执法工作流程图,制定完善执法操作规程,从制度设计层面保障规范执法。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制定出台《浙江省监狱机关执法工作指南》《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流程》,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实施《浙江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浙江省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刑罚执行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针对《社区矫正法》未出台的现状,根据“两院两部”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定《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等40余项规范性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制度体系。针对劳教制度废止后,我省12个劳教场所有10个承担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能的实际(2个转为轻刑犯监狱),制定实施《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工作规定(试行)》《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9项制度,内容涵盖收治程序、管理教育、诊断评估、后续照管等各个环节,保障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新《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研究制定《律师执业评价标准体系》《关于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 进一步推进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等制度,规范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三)强化制度执行。大力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制度落实,避免刚性约束在执行中软化。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罪犯考核奖惩办法》《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依法做好刑罚执行工作。今年1至8月份,全省监狱系统共依法假释罪犯4525名、减刑20325名;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845名,解除矫正16573名,收监执行566人。未发生因执法过错、执法瑕疵引发的有效投诉和信访事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通知》《办理“三类罪犯”假释案件指导意见》《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提级审核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开展“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集中清理活动,对92名由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三类罪犯”进行医学鉴定,对38名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情形消失或不符合规定的“三类罪犯”收监执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牵头制定的一系列防止冤假错案工作制度,着力抓好《关于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申诉权利的意见》《关于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维护司法公正。2013年,全省监狱依法帮助服刑人员向有关部门书面申诉153次,其中有2名罪犯在监狱、驻监检察室和相关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改判;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7515件,同比增长42.3%。认真贯彻落实《律师行业诚信档案建设若干规定》《律师行业处分信息发布规则》《司法鉴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成立法律服务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和执业评价体系。今年1至8月份,在网上公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失信信息146例、表彰奖励信息823例;实施行政处罚14件、行业处罚25件,其中吊销律师执业证书4件;对16家律师事务所责令限期整改。

推荐访问:工作情况 公正 执法 司法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