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提高车辆运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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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朝阳,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机动车运行安全、机动车检验查验、交通事故分析和预防等相关技术和标准研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标准研究的主要专家,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编写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GB 7258—201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08)、《货车和挂车车身反光标识》(GB 23254—2009)和《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08、GA 801—2013、GA 801-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2008、GA 801—2014)等机动车检验查验系列国家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在加强车辆运行安全状况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车辆因素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道路交通系统是由人、车、路、环境、管理等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其中,机动车作为运动主体,在整个系统中具有其特定的地位和作用,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提升机动车安全性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伤人数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近年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职责,以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推动机动车国家安全标准制修订为抓手,切实提升机动车安全质量,全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机动车因素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文介绍了近年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提升机动车安全质量方面的主要工作,分析了我国机动车安全质量现状,剖析了当前汽车安全隐患、特别是载货车辆安全隐患突出的主要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机动车登记机关,在新车注册登记环节严把安全质量关,拒绝为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生产一致性管理规定的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依托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分析工作,分析机动车生产、管理和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推动制修订相关国家标准等方式,期望从源头上提升机动车本质安全水平。
  适时调整机动车登记工作相关规定,推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一是结合《机动车登记工作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的施行,制定发布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801-2008《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08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现行版本为GA 801-2014,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要求注册登记查验发现车辆外廓尺寸等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不符合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与公告的数据不一致时,或发现公告的技术参数不符合GB 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时,车辆管理所应做好取证工作,在计算机系统中详细记录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及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公告批次(对进口机动车为进口证明凭证名称、编号)等信息,填写《违规机动车产品通报表》,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并通过网络逐级上报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定期汇总上报的违规机动车产品信息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报,由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违规机动车生产厂家进行处罚。二是积极推动并协助工信部开展《公告》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在派员参加工信部组织的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组的同时,要求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动配合检查组,在汽车销售市场、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地点对销售和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生产一致性核查,并积极向检查组提供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地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效果。推动开展国家标准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制修订工作,为从生产源头上提升机动车安全质量、进一步严格机动车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如:2007年,针对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屡屡发生但该类车辆安全技术要求缺失、管理依据不足的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时组织制定了GB 7258-2004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明确了校车的分类、定义及核载要求,提出了专用校车的基本安全要求。再如,2008年,针对高速公路小型汽车追尾碰撞载货车辆事故多发、后果惨重的情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时组织制定了GB 7258-2004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要求所有(包括在用的)货车和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所有(包括在用的)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挂车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又如,针对重中型货车和挂车、大中型客车安全配置要求低、防火安全性差的情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时组织制定了GB 7258-2012,要求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装备防抱死制动装置、辅助制动装置、子午线轮胎、限速器等安全装置,明确了公共汽车的应急窗设置、应急锤配备等要求。
  及时关注汽车安全质量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共同采取相关对策措施。
  如:2010年,针对卧铺客车主要用于超长途客运,道路行车条件多变,驾驶人易疲劳驾驶,而卧铺客车重心高、车内易燃物多、乘员在紧急情况下逃生困难等实际情况,为减少涉及卧铺客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会同工信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相关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卧铺客车产品,工信部暂停全部卧铺客车产品《公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办理卧铺客车注册登记。再如,2014年,针对近年来涉及面包车(主要指五菱、长安等短头乘用车)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高,而面包车安全配置低、行驶稳定性差且重心高易翻滚、被动安全性差的情况,公安部会同工信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面包车增加配各ABS防抱死制动装置、禁止面包车使用轮胎名义宽度为155及以下规格的轮胎,鼓励使用宽断面规格轮胎,限定面包车外廓尺寸和乘坐人数,提高面包车车身强度要求。
  我国机动车安全质量现状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国道路运行机动车安全质量水平总体而言稳中有升。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2009年至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中,安全技术状况正常车辆的比例分别为94.62%、94.88%、95.51%、96.05%、96.54%。但是,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注册登记环节掌握的情况及2013年度六部委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来看,我国汽车生产质量问题仍较多,特别是货车安全隐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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