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古建筑消防管理规范化建设对策及研究


  摘 要:文物古建筑——我国的艺术瑰宝库,既是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象征,又是广大群众、中外游客观光历史文化的场所和旅游景点。结合实际,破解西藏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难题,不断提高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水平,不仅是保护珍贵历史文物和古建筑的需要,更事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西藏。
  关键词:古建筑消防基础 古建筑消防执法 规范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10(a)-0178-02
  结合实际,广泛深入的开展西藏古建筑消防工作调研,不断夯实消防基础研究工作,推动消防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1 当前西藏古建筑基本情况和消防管理工作难题
  被称为雪域高原的西藏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是一个集“边疆、民族、贫困、宗教和高山峡谷”五位一体的多民族自治区,拥有1700余座文物古建筑,大多建在偏远的乡镇和农村,火灾等各类隐患较多:一是受传统思想影响,群众手持明火酥油、古建筑点长明灯等移动火源情况依旧存在;二是古建筑大多为土木、砖木结构,火灾荷载大、动态隐患大;三是古建筑布局不合理,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先天隐患难以整改;四是建筑房内电线老化、线路私拉乱接比较严重,受各方面条件影响部分古建筑电气线路现代化改造推动缓慢,隐患较大;五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水源缺乏,庙内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差;六是边远地区古建筑内部基本没有现代化消防設施,即便有,从古建筑安全和文物保护方面考虑,如喷淋系统和联动系统等都自动化设施均不能安装,极大的影响了初期火灾扑救效率。
  2 当前西藏古建筑消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古建筑火灾整体防控难度大
  受历史因素等条件限制,古建筑因建设年代久远,大多为土木、砖木结构,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多建于山顶、峭壁等显要位置,建筑群楼重叠,殿宇嵯峨,周边道路水源情况差、消防基础建设差、群众安全意识差,建筑内装饰大量哈达、幔帐等可燃织物,存放唐卡、经书等易燃文物,火灾荷载大,涉及宗教仪式用火多,观光人流量大,诱发火灾的因素极多,火灾形势时分严峻,且一旦发生火灾极容易形成火烧连营现象。
  2014年1月11日,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住户因用火不当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烧毁、拆除房屋面积5.9万m2,直接损失8983万元,无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事故。
  2014年11月14日,太原伏龙寺突发大火,不到1h,这座历史可追溯到北齐天宝年间(距今1400多年)的寺院全部烧毁,院内大量文物被烧毁损失不可估量。
  这些火灾的发生,都为我们古建筑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2.2 古建筑僧众消防防范意识薄弱
  受社会化消防程度限制,当前部分群众以及中外游客消防安全意识依旧淡薄,缺乏处置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出于麻痹、侥幸、图省事等原因或心理,不能严格遵循古建筑相关防火规定进行操作或工作,加大了火灾风险;部分群众缺乏自救意识和技能,对火情应对能力不强,没有掌握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科学撤离求救的自救方法,导致火情在初起阶段得不到有效控制,贻误扑救时机,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3 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
  受法制化消防宣传程度限制,当前部分古建筑管理单位依旧分不清楚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监管责任的区别,一厢情愿的认为消防工作就应该是消防部门来开展和管理,忽略了单位主体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尤其是单位主体在履行消防管理制度化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没有落实《消防法》或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职能要求,造成消防工作被动局面。
  2.4 消防基础建设和自动化消防设施建设难度大
  受建筑先天条件限制,古建筑在进行自动化消防设施改造时面临诸多问题,尤其是在古建筑和文物保护方面需要充分考虑到高效、环保处置要求,比如直流水灭火过程中对建筑的直接破坏和对文物和古建筑二次损害等问题;自动喷淋系统在联动模式下如遇误报警,喷淋和水泵系统自动启动水渍对建筑和文物的破坏问题。文物古建筑在增添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中,应该通过多个专业单位共同论证的前提下再行实施。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发现部分古建筑消防管网在供水过程中的管网震动问题对建筑结构影响较大,但是如果管网采用干式系统和泵房采用手动启动模式,在一些高山、峭壁、小岛等地形复杂以及有多级水泵供水的古建筑,势必进一步增加供水时间,影响初起火灾控制和扑救。
  3 加强当前文物古建筑管理工作的对策研究
  3.1 实施“三个纳入”,推动政府主导消防工作
  一是纳入一把手工程。致力改变消防部门唱独角戏现状,注重加强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古建筑消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提请各级党委政府将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义务消防队组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项目安全生产范围和工作督办范畴,年底组织实施考核,跟踪问效。三是纳入经费保障范畴。以古建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重点分情况解决火灾防控水源、消防器材等问题,以推动《消防法》和各地地方性法规、条例落实为契机,积极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标准和执行比例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3.2 强化“三个管控”,着力消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强化源头隐患管控。紧盯殿堂、经堂、僧舍、厨房、库房、千盏酥油灯房、文物维修工程现场等重点要害部位,推广学习布达拉宫火灾防控管理经验,严格落实“管理处领导指挥、消防官兵专业带班、消防安全责任人值班”制度,依托管理处、派出所组建微型消防站,全覆盖落实防火巡查,重点管好火源、电源、气源、油源等源头性隐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按照“不违规、不违章、不造成火灾隐患、不引发火灾事故,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火场自救逃生”的要求,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及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严把古建筑消防安全“源头关”。二是强化动态隐患管控。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提出的社会化消防“户籍化”“网格化”管理要求,按照区域、科室、人员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防火巡查、要害部位重点盯守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监管“不漏一殿、不漏一舍”;强化文物维修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动火、动电审批和现场看护,做到“火源管理规范、可燃易燃物与火源有效隔离、巡查不留死角空当”;落实“全淹没式”熄灭措施,严控灶内余烬、酥油灯芯、供香等明火源管理,落实线路改造、安全敷设措施,整改照明、取暖、发电机等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隐患,有效解决“火源、电源、焚香管控难”的突出问题;协调文物建筑管理单位、工商局、林业、交警等部门,重点整治文物保护单位周边道路拥挤、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山林距建筑物过近等隐患,严防“山火、外火进寺,小火酿大火”。三是强化硬件短板管控。紧紧抓住“十三五”时期重点文物保护维修改造项目,协调民宗、文物、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将消防水源改造、消防供水系统、管网建设、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纳入维修工程同步实施;不断完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组织灭火救援;着力加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视频火灾监控报警系统”和“分布式高压灭火装置”,加快文物古建筑人工光源技术研究进程,落实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古建筑的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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