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解码发展“新元素”


  2014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两个工作法”为导向,在三级院部署开展创新创优评选活动。三年来,在自治区院党组和创新创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地各部门共培育创新创优项目163项,评选出创新创优入围项目44项,活动部署指导有力,组织开展有序,工作成效显著。
  一、创新创优活动开展的背景和目的
  2014年3月17日,全国两会结束后,自治区院迅速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马永胜检察长传达了会议精神,参会人员热烈讨论,初次提出“问题导向”和“创先争优”两个工作法。随后,马永胜检察长在全区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抓住“问题导向倒逼”和“创新亮点推进”两个工作法,并赋予了两个工作法更加丰富的内涵。创新亮点工作法要求各级院树立战略思维,瞄准检察工作的新高度,不断开拓创新,拉动工作实现新突破,以积极应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形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出发点,全方位调动现有人员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工作潜力,鼓励创新、奖励创优、打造亮点,不断提升我区检察工作的影响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立足于实践、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诉求,立足于保障工作执法,不能突破法律规定。
  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就是要引导全区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工作规范的前提下,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树立科学的工作理念和发展经验,增强三级院奋发有为、创新创优的强烈意识,以项目推进的方式,推动形成一批具有我区特色、切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和措施做法,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二、创新创优活动成果
  创新创优工作项目涵盖各项检察工作及专项活动,包括检察改革、检察机制制度、方式方法手段创新三个类别,坚持四个标准: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二是符合规律;三是“新”“优”特征明显;四是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
  三年来,全区检察机关以创新创优活动为载体,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不断开动脑筋,开阔思路,开拓创新,培育出创新创优项目163项,44个创新创优项目得到表彰和转化运用。这些项目为全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路径,开展抽样评估活动,打造“内蒙古检察”品牌。全区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项目;延伸监督触角、发挥检察职能,提高刑事侦查执法规范化水平(自治区院侦监处);强化监督刚性、创新监督机制,检察监督向刑拘阶段延伸成效明显(自治区院侦监处);突破难题补短板、创新机制增亮点,以案件质量评查开创工作新局面(自治区院公诉一处);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抽样评估专项活动(通辽市院)。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审查逮捕工作。转变审查逮捕理念,构建提前介入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包头市昆区院);元宝山区院“抗辩式”审查逮捕工作机制(元宝山区院);让“捕与不捕”在阳光下运行——刑事案件“听审式”审查逮捕工作机制(赤峰市院)。
  刑事立案监督。即鄂尔多斯两法衔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公诉工作。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创新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构建良性诉侦、诉辩、诉审关系(呼伦贝尔市院);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公诉质量(通辽市院)。
  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流程管理助推羁押必要性审查提质增效(自治区院监所处);“综合方式检察+立体信息采集+典型案例引导”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开鲁县院);监管場所安全防范检察情况集中通报会制度(小黑河地区院);创新减、假、暂案件办理机制,制定“十六步工作流程”(小黑河地区院)。
  (三)创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创新办案机制模式,推动查办大要案件工作在“反腐”新常态下有新作为(自治区院反贪局);创新指导方式、突出工作重点、推进办案工作(自治区院反贪局);抓住薄弱环节、强化四类指导,推动全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均衡发展(自治区院反贪局);以智慧侦查模式,提升大数据时代的职务犯罪侦查水平(呼伦贝尔市院);创新情报信息工作模式,破解自侦案件侦办难题(巴彦淖尔市院)。
  (四)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改革: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新挑战(自治区院控申处);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改革:积极探索、攻坚克难,打造行政公益诉讼“内蒙古模板”(自治区院民行处);精心打造未检工作新模式(科尔沁区检察院玉琴工作室)。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理念先行,推进精细化管理。苏尼特左旗精细化管理工作;转变理念、抓住细节、压实责任,实现精细化与检察工作水乳交融(杭锦旗院);以“文化+管理”,助推检察工作精细化(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院)。
  严格干部管理机制。创新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包头市院)。
  创新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模式。“摆擂台”、促交流,创新型诉辩关系,应司法改革之变(自治区院公诉一处);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技能实战演练工作项目(自治区院反贪局);以检委会委员跟庭评议助推规范执法(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院)。
  (六)以“八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院建设。“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助推全区基层院建设创新发展(自治区院政治部);以检察进特殊地区和法院,推进检察工作“全覆盖”(呼伦贝尔市院)。
  (七)以新媒体建设和应用为切入点,强化公共关系建设。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新媒体团队建设为依托,“内蒙古检察”微品牌展现阳光检务新魅力(自治区院政治部);炫变无穷、融合创新,“内蒙古检察”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升(自治区院政治部)。
  三、创新创优活动成果转化
  通过三年来的实践证明,创新创优活动的开展和成果深度应用,在更新工作理念、提升工作能力、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中央、自治区和高检院等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各大新闻媒体竞相报道和转载,有力推动了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在更新理念方面,严格司法、规范司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优意识进一步强化。
  在提升能力方面,一是规范司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完善机制方面,建立规范司法的制度平台;搭建规范司法的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两个活动”“四个机制”等提升检察主业的制度机制。
  创新创优评选活动是深化检察工作潜力,提升全区检察工作活力,推动全区检察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抓手。自治区院决定进一步总结、提炼创新创优活动工作经验,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推进入围项目的深入转化和应用。同时,成立创新创优活动专班,对全区各盟市、旗县创新创优开展情况,特别是入围项目的推广和应用情况进行书面和实地调研,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发挥优秀项目的辐射作用,带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责任编辑:张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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