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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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试点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展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成为这次改革的重大内容和显著主题。完善立法,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2014年2月23日凌晨2点10分,一阵婴儿的啼哭声打破了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寂静,安徽第一个“单独二孩”降生。这也是媒体公开报道的全国首个“单独二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实行了4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亟须调整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需要全国人大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完成。2013年12月28日,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随即相继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确保此项政策依法落地。还是这一天,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按动表决器,以法律的名义终结了在我国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这注定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为依法启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立法为改革保驾护航。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人们不难发现,修改《食品安全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一批社会高度关注、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立法工作已被提上日程。权力减法,为法治政府添砖加瓦2014年3月,国务院向社会公开了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发展改革委26项、教育部24项、公安部30项……打开中央编办网站,首页就是国务院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媒体纷纷转载,网民频频点赞。2013年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开始了一场以“清权、减权、制权”为核心内容的政府自身改革。大幅削减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制度快速建立,清单之外的审批一律不再实施。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就达400多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简政放权实践中得到体现。除了做权力减法,各级政府正在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注重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尤其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内,努力实现程序上,步骤清楚、机会平等、方法得当、期限明确,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申辩权、公众参与权和救济权;方式上,通过指导、协商、教育等非强制性手段实现行政目的,杜绝执法简单化、粗暴化的倾向,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司法改革,使公平正义深入人心“因在服刑期间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建议对陆俊减刑1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燕城监狱报送的43件减刑案件进行公示,这是北京法院首次公示减刑案件。为杜绝高墙内的暗箱操作,避免“减假暂”成为有罪贪官、富商的“特权通道”。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正式施行,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须在立案后5日内向社会公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相继推出,着眼全局谋划、注重顶层设计、解决现实问题。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改革的路线更加明晰。把大胆试、大胆闯和加强顶层设计协调起来,把坚持原则和鼓励创新结合起来,不因保守而缩手缩脚,也不因冒进而蛮干瞎干。在广东深圳,法官职业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明确对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5月30日,重庆市江津区的一位涉诉上访农民,在当地基层法院视频室里,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进行了直接对话。这次对话跨越万水千山,也标志着全国3300多家高级、中级和基层法院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使上访人免受奔波之苦。今年1月1日起,全国3000多家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接受公众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安部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司法部细化狱务公开标准、明确狱务公开流程……司法公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法治思维,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以访压法”,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在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时,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也建立完善,力图解决好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今年年初,中央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救助条件和范围、细化了救助标准和程序、规范了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批大要案的查处和公正审理,为突破社会难题、祛除多年顽疾打上更深刻的法治烙印。5月23日,刘汉、刘维等36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完成一审法律程序。刘汉、刘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奉法者强则国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沿着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我们必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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