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中的语言腐败


  关键词:语言腐败;社会生活;语言与道德
  一、理论阐释
  1、文献综述
  “语言腐败”(Language corruption)这一概念最早见于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一文,之后他在小说《1984》中形象生动地描绘了政治混乱与语言衰败现象体现了语言的变色与欺骗性。
  2012年,我国学者张维迎提出,“语言腐败就是人们出于政治或者意识形态的目的,形成一些语言词汇,附加一些不同的含义,甚至完全相反的含义,然后就可以忽悠听众,达到某一种目的”[1]苏金智认为,语言腐败实际有两层含义,其一是“通过语言表达或语言行为做不正当的事,从而产生腐败现象;其二指语言使用不符合常理,语言的传情达意功能受到损害。”[2]该看法的第一层意思是说语言本身出现了问题,而第二种则说明是语言使用者的思想出了问题,企图通过玩弄文字游戏达到自身目的。丁立福从行为过程视角把语言腐败界定为是“语言文字使用者为其政治、经济或者意识形态等目的,不正当使用话语权从而造成语言文字畸形发展”的行为。[3]郝宇青与李靖在张氏所提理论的基础上,将“语言腐败”定义为“部分政府部门或者官员在表达政治言行时,有意或被迫使其表意模糊化、虚假化、空洞化、和模式化,或授意改变话语本意与其政治内涵,以逃避责任、迷惑民众和骗取短期的政治信任,最终将导致改变政治效率与效益低下,政府合法性递减等政治后果。”[4]
  2、语言腐败的定义
  语言腐败,特别是官员的语言腐败,是指为实现政治、权力或者意识形态的目的,官员在表达政治言论之时,有意或被迫使其语言表意空洞化、模糊化、虚假化或模式化,或玩弄文字游戏,损害语言的表情达意功能,语意异化,以实现逃避责任、迷惑民众和骗取短期的政治信任的目的,最终将导致改变政治效率与效益低下,政府合法性递减等政治后果以及官员道德堕落。
  二、语言腐败的类型及特点
  1、语言腐败的类型
  语言腐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空洞式语言腐败
  空洞式语言腐败是指语言空有气势,缺乏内涵,其语境与实际背道而驰,形成了一种形式性空谈。此类腐败在各类宣传标语,公示语中十分常见。纵观当下的各类标语就会发现,它们其实上是名不副实,喊起来振奋人心,落实情况却让人不忍直视。此类标语颇具文革时期假、大、空遗风。政府与官员们的作为与标语所提内容形成了异常鲜明的对比,口号标语由此成为了形式性空谈,表现出了语言的腐败与官员、公职人员社会责任感与道德感的缺失。
  (2)模糊式语言腐败
  模糊式语言腐败是指人们为事故添加了特定语境,以粉饰太平,篡改民意。其中典型形式就是“换个说法”。老人遭强拆,反抗无果,跳楼身亡,官方却声称老人是“自主性坠亡”。用指代不明,模棱两可的语言来掩饰事实真相。像“自主性坠亡”这样的词组还有许多,比如“保护性拆除、确认性选举、钓鱼式执法、礼节性受贿......”这样的言辞层出不穷,显示了官方语言腐败之严重。
  以这样的具有创造性的词语来回避现实,逃避责任,充分说明了我国官员的语言腐败之严重。
  (3)模式化语言腐败
  在一套套固定的文章结构下,语言成了一个“花架子”。这样的情况在各大小领导的讲话中极为常见。领导发言动辄成千上万字,乍听起来气势恢宏,振奋人心,但是细细品味却发现,其中不乏“以x为原则,以y为指导,以z为基础,要致力于实现......这样的结构。但是却没有提及为何要以此为基础,为何要实现目标,怎样实现,这样的发言让人听完之后一无所获。
  空话成了官员语言体系中的一大特色,官员的言行由其立场所决定,而其立场又受到他们的个人利益的影响,如此以来,表面是他们是站在了公众的立场上为人民发声,实际上却是为了实现他们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4)掩盖式语言腐败
  现在,对于各类事故事实真相的报道出现了许多的“歪楼”的情况。针对事故的发言稿不再是侧重于事故原因的调查结果以及事故的处理方案和实施情况,而是环顾左右而言他。陕西榆林府谷电视台副台长刘俊飞离奇失踪,涉事警方却采取了消极态度。遇到问题就采取“捂盖子,这其实是一种掩耳盗铃式的语言腐败。掩盖式的语言腐败,最终会破坏公众的知情权。
  (5)虚假式语言腐败
  长期以来,政府官员都掌握着官方发言中的话语权,于是这种长期掌权使得滥用权力的现象频频发生。这方面最广为人知的事件当属温州动车事故中,铁道部新闻发言人针对火车头掩埋所做的解释。他没有向公众说明事故原因,而且针对车头掩埋,对记者说了一句“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如此不加佐证,便认定事实真相,真是让人啼笑皆非。作为发言人,掌握着话语权,理应谨言慎行,要对事实进行深入调查而后才能认定事实,但是他非但如此,反出此言,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势。
  政府官员与机关手里的话语权,此时成了他们过失的遮羞布和推卸责任的有力武器。
  2、语言腐败的特点
  语言腐败各色各样,它们严重腐蚀了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在影响语言的积极发展与规范使用的同时,更能“异化语言功能、损害政府形象、浊化社会空气、激化官民矛盾”[5],助长了社会领域的腐败之风。纵观各类语言腐败,它们虽然形式各异,却有共同特点。
  (1)隱蔽性
  语言腐败通常会通过改变词汇的外延与内涵意义来操控民心,因此它不易被察觉,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其隐蔽性的表现之一就在于它的委婉性。例如,把“自杀”说成是“自主性坠亡”,把受贿行为说成是“劫富不劫贫,不算受贿”,诸如此类的说法无一不是在委婉的表达出“自杀”,“受贿”等人们不愿直面的事实。这样的回避无非是想创造一个相对和谐的语言环境。用这样创造性的文字游戏来掩饰公权力运行中的各种不规范,着实让公共话语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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