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党的十七大报告是我们党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用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政治智慧,贯通法治智慧,汲取群众智慧,不断提升全省检察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应当强化政治智慧
  
  要把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党的十七大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造公平竞争、鼓励创造、保护创新的发展环境;紧紧围绕扩展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正;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新时期检察官群体。
  要落实讲政治的要求。司法工作不能脱离政治现实。司法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一定的政治体制下,在一定的政治框架下生存和运行,反过来又为国家的政治目标服务。绝对中立的司法是一种脱离社会现实的理想模型,是不存在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这是一项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
  要强化“五种意识”。要强化政治意识,深化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的认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和信念;强化大局意识,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大局谋划检察工作,确保在大局下行动,在大局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民生意识,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一致性,尊重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的尊严和权威;强化监督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效能。
  
  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应当贯通法治智慧
  
  必须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法治作为一种国家治理模式,是相对于人治提出来的。法治既是一种价值理想,又是一个实践过程。现代法治,它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厉行法治,就要求国家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政党建设,都要纳入法治的轨道,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践法治,就要求任何政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违反了宪法和法律规定,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追究;弘扬法治,就要求所有政党、所有国家机关、所有社会组织、所有社会个体,自觉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的绝对权威,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中央确立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新形势下,具体从事司法工作的检察官,要牢固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围绕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和理想,立足本职岗位,加强法治实践,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必须带头讲法治。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讲政治首先就要落实好讲法治的要求;带头讲法治,就是落实讲政治要求的具体体现。同时,法律监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监督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既是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国家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必须把讲法治作为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带头讲法治,带头严格执法,依法监督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依法监督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职。
  必须研究法律监督的标准。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被监督机关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应该有一个共同认可、共同遵守的标准。这个标准可概括为“五个统一”,即:统一于依法、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监督原则,统一于维护法治权威、维护法律统一、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利益的监督价值目标追求,统一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统一于公正执法的证据标准、法律标准、社会标准的有机结合,统一于保障和促进依法、独立、规范、公正、文明、廉洁行使职权。
  必须处理好“八个关系”。即要处理好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的关系,依法办事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关系,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依法保护公共利益和保护私人利益的关系,依法惩治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权的关系,严格执行法律和贯彻刑事司法政策的关系,强化法律监督与接受监督制约的关系。
  
  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应当汲取群众智慧
  
  要树立智慧源泉在人民的理念。做好检察工作,任何时候都离不开人民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检察执法办案的过程就是在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下完成的。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动力、为目,标,同样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践,离不开基层实践的推动。汲取群众智慧,既是检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又符合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基本规律。
  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依法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结合办案,切实提高检察执法办案的透明度,真正体现以公开促公正,以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防止检察权的滥用。要结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为人民监督司法的“监督者”、司法公信力的“促进者”、国家法治的“宣讲者”、人民利益的“维护者”的作用。
  要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从司法实践的反映来看,人民群众的涉法涉诉问题越来越多。检察机关必须清醒认识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继续强化对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立足执法办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坚决防止滥用权办;必须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着力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当前,特别要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具体的利益问题的过程中,吸取营养,扩展本领,提高水平,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司法护民、司法助民、司法便民。
  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作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实践活动,带头实践胡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好作风和贾春旺检察长提出的“五个方面”好作风,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本色,开拓拼搏、求真务实的状态,艰苦奋斗、顾全大局的传统,团结奋进、公正司法的操守,廉洁正派、情趣高尚的品行,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必须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愿,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解决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新鲜经验,找到解决问题的新鲜方法,广泛汲取基层干警实践的经验、人民群众的智慧,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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