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夫妻忠实义务探讨


  [摘要]“不是你来,就是我去。”这是最近热播电视剧《双城生活》的结尾,也是如今许多双城婚姻的真实写照。人说:距离产生美。但是空间的距离也能消灭最细腻的爱。一旦爱没了,问题便接踵而来。像电视剧《双城生活》中那样,出轨是周末夫妻的头号天敌。但是除了出轨,夫妻间的不信任、家庭观念弱、家庭生活义务的推卸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会出现在周末夫妻的生活中。
  [关键词]周末夫妻;忠实义务;权益保护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是家庭的主体和基础。夫妻和睦换来家庭的稳定和幸福、而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换来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家庭和睦要求作为家庭主要成员的夫妻之间必须恩爱和睦、互相忠实,这既是社会传统习惯的要求,也是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
  婚姻是一叶扁舟,若要达到幸福的彼岸,需要夫妻间互相忠诚、真诚配合、患难与共。幸福的婚姻使人如沐春风、甜蜜有加;不幸的婚姻让人身心憔悴、饱受创伤。婚姻需要理解和宽容;需要体贴和信任;需要爱情和忠诚;
  前阵子,《双城生活》一剧的热播引起了类似剧中主人公徐嘉惠与郝京妮这一群体的强烈放映。随着城市的发展,夫妻双方因为工作或求学等因素,分离于城市和城市之间,只有在周末或是节假日才有机会相见,过着“5+2”模式的生活,即所谓的“周末夫妻”。其实,周末夫妻并不新鲜,如果问问年纪稍长的父辈们,他们当中也有很多人有相似的经历,只不过,在那个时代叫“两地分居”。
  周末夫妻,是指夫妻双方因为工作或求学等因素而分居两地,只能一周或半个月才相聚一次。而且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增大,这种新型的婚姻模式亦变得日益普遍。
  “周末夫妻”形式是一种因城市与经济发展需要而衍生出来的一种现象。工作和住房问题是产生周末夫妻最主要的两个原因,两个人的工作不在同一个地方,调到一起的希望又实在渺茫,因此为了生活就无奈的加入到“周末夫妻”的队伍中来。
  周末夫妻的婚姻结构相对于传统的婚姻结构来说相对比较松散,形式上和感受上有了逃避家庭责任和义务的空间。夫妻两人聚少离多,它可能让你觉得还像未婚时的自由,但也更容易有第三者插足、婚外恋等一系列妨碍婚姻生活和谐的事件发生。特别是周末夫妻的特殊形式,更需要夫妻之间彼此的忠实去维护美好的婚姻生活。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和平、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从我国的法律上来讲,所谓忠实仅是指夫妻之间的性忠实。但我个人认为,这里的忠实除了性忠实之外,还包括夫妻之间的信任与责任。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信任与责任乃是家庭生活和谐、幸福的基石。
  我国《婚姻法》的忠实义务是一个倡导性条款,原则性条款,其并没有对违背其义务时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详细的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实施民事法律制裁是夫妻双方共同一致的内在要求,这样就可以为双方提供一个行为准则,在做出具体的行为时,就要考虑到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背了法律的规定、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特别是周末夫妻,两人之间的生活、工作并没有在一起,很多时候会放纵自己行为而做出违背夫妻之间忠诚的事情而造成严重的后果。这时候更需要法律对其行为做出相关的规定。因为法律的制裁不仅能够维护夫妻之间的感情,还能更好的对行为方的错误行为起到警示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婚内救济应该是婚姻美满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我国法律所缺少的重要部分。
  我国《婚姻法解释(一)》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能就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提起诉讼。因此,对违反忠实义务的制裁仅仅只局限在比较严重的重婚、与配偶以外的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除此之外,夫妻一方在对方违反忠实义务而受到伤害时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这样既不能够很好的保护夫妻间的权益,也更不利于保护家庭的团结与和睦。
  夫妻关系是以婚姻为纽带而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忠实的夫妻关系始终是人们美好追求和赞颂的永恒主题。无论什么形式的夫妻模式,彼此间的忠实是绝对的元素。夫妻之间互相忠实这一道德行为并没有因时代进步而退出历史的舞台,反而更是应该在新的时代越加提倡和发扬的。
  社会的安定,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是需要一个幸福、健康的家庭港湾做基础的,这取决于我们每一个家庭单元是否建立了相互尊重、相互忠实的氛围,也更需要我们全社会每一个成员一起营造一个愉悦的社会环境。要做到互相忠实,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通力合作,相互协商,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通过分析和讨论,笔者认为,现行《婚姻法》将夫妻忠实义务写入其中,既体现了立法界和人民群众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也体现了立法的进步和与国际接轨,有积极的进步意义,但是作为不可诉条款,它只是一条倡导性的规定,至于它在实践中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保护能深入到何种程度,这还是一个有待商榷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杨遂全.婚姻家庭亲属法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
  [2]杨遂全.家庭的未来及其对策研究[M].河南人民出版社.
  [3]将月.夫妻的权利与义务[M].法律出版社.
  [4]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M].中国政法大學出版社.
  [作者简介]张源(1985—),女,四川达州人,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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