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种保险要让各方都受益


  “一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我就马上赶过来投保了。”近日,湖南省浏阳市普迹镇新街社区大王坝村的制种大户张湘安告诉记者,他准备为2018年制种的60 hm2早稻全部买上保险。
  回想起2017年这个时候,正是张湘安最为煎熬的一段日子。当時正值杂交稻制种孕穗之际,由于遭遇连日暴雨,他的133.3 hm2制种基地受到严重洪涝灾害,导致张湘安直接损失300万元。“制种20多年,一次洪灾便让我回到了‘解放前’”,张湘安感叹。为了规避风险,2018年他将制种面积压缩了1/2,且第一时间为所有的基地购买了制种保险。
  湖南省农委种子管理处处长许靖波告诉记者,杂交稻制种一直是湖南农业的一大优势产业,常年制种面积2.33万~2.53万hm2,占全国的1/3左右。同时,杂交稻制种也是一种风险极大的产业,一旦受到天灾,就会给制种农户和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因此,杂交稻制种保险对于湖南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两头不讨好,数次试点中断
  “相对于水稻种植,杂交稻制种生产如同‘脚踩钢丝’,每一步都有风险。”在制种行业工作了30多年的湖南优至种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寿云举例说,制种过程中有时会因为父、母本花期不遇造成减产,有时会因抽穗扬花期的气候异常导致结实率不高。产量风险之外,还有质量风险。比如,两系制种中幼穗分化育性敏感期遇到连续异常低温,会导致木本自交结实而造成种子严重不纯;如果种子成熟期遇到阴雨天气,容易造成穗上发芽。
  其实早在20世纪80年代,杂交稻制种保险就已经在湖南零星出现,但作为纯粹的商业保险,没有财政补贴,制种企业和农户有意愿购买却无力承担高额保费,保险公司也因风险太大而不愿承保。
  中断数年后,由于农户有需求、保险公司有市场,湖南部分地区在制种保险方面开始了一些探索。人保财险郴州分公司在1997年和1998年分别在永兴和汝城两县共承担了547.3 hm2保险,保费89万元,赔款94万元,赔付率105.6%。由于亏损严重,1999年不得已停办。
  2004年和2005年,耒阳市保险公司与湖南隆平高科耒阳分公司签订1 466.7 hm2制种产值保险协议,保额分别为470元/667 m2、700元/667 m2,保费分别为13元/667 m2、19元/667 m2。由于天气没有出现异常,两年保险都获得了成功。然而,事情并非会一帆风顺。2006年因“7.15” “碧利斯”台风影响,造成制种田严重减产、部分失收,耒阳保险公司赔偿700万元。2007年,因遭遇干旱天气,导致部分迟熟组合减产,保险公司赔保近100万元,因属政策性保险,赔偿金由财政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最终,试点再次中断。
  “一边是农民觉得买保险不划算,心存灾害不会发生的侥幸心理,一边是保险公司在推广时有所顾忌,担心亏损。所以,制种保险落得两头不讨好,探索性的试点总是一波三折”,许靖波坦言。
  甲乙双方,利益平衡点怎么找?
  小小一粒种子,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大力推动杂交水稻制种,从2016年起,湖南省财政厅下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杂交水稻制种保险,将全省杂交稻制种生产基地县(市、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试点方案明确,农户承担的保费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0%。在县级财政给予补贴(不低于5%)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补贴30%。保额为1 500元/667 m2,费率7%,即保费105元/667 m2。
  尽管全省杂交稻制种生产基地纳入试点范围,但这两年湖南实际承保面积占制种面积的60%~65%。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制种农户和种企都认为有保险是好事,但在购买时,基于对制种地块和品种风险的了解和预判,农户和企业会选择性地购买保险,即易受灾的地块和品种购买,反之不买。
  “浏阳市财政补贴10%,加上省级补贴30%,我自己出63元/667 m2”,张湘安告诉记者。2016年,他的133.3 hm2制种基地中的120 hm2基地购买了保险。当年受灾后,张湘安获赔82万元,基本确保了来年再生产。然而,2017年,当张湘安把投保计划报上去后,还没等到受理通过,就受了重灾,一举亏损了300万元。
  “保险的本质是拿大家的钱,为小范围的风险埋单,如果普遍存在选择性购买的情况,风险必然转嫁给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一味亏损,保险就将难以为继”,许靖波说。如果制种保险能够广泛覆盖,确保大灾之年保险公司不出现大亏损、平常之年能盈利,通过多年运营定能达到平衡且略有盈利。
  那么,湖南承担制种保险的公司近两年运营情况如何?记者从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了解到,在不包含成本的情况下,2016年制种保险赔付率达到135%,2017年赔付率达到128%。
  如何从“两头不讨好”到双方都受益?“知己知彼,互利双赢”,湖南袁氏种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国湘说。种企、农户代表与保险公司应多保持沟通,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制定和完善种业保险技术条款,提高种业保险理赔的可操作性,让甲乙双方利益尽可能得到平衡。
  “什么情况下定为自然灾害,这一点至关重要。”刘国湘认为,有的品种很好制种,即使遇到灾害,产量也能达到300 kg/667 m2,但如果没有遇到极端气象,产量则可以达到400~500 kg/667 m2。而有的品种本身产量就低,即使没有异常天气,产量也难达到200 kg/667 m2。而保险公司往往倾向于根据产量定损失,这就可能导致该赔的没获赔,不该赔的却获赔。所以,在勘察定损的时候,不能只看产量,还要结合关键时期的气象条件是否异常来确定赔不赔、赔多少。
  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农业保险部总经理陈敏坦言,杂交稻制种投入高、风险大,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很高的行业,而保险公司的理赔查勘定损人员精通制种技术有限,导致有时对保险责任的认定不够精准。陈敏认为,为了能更好地服务制种农户和企业,一方面,保险从业人员需要提高农业尤其是制种方面的专业知识,打造一支专业化的队伍;另一方面,涉及技术层面的案件,需要基层种子站、农技站的工作人员协助查勘定损,尽可能做到明确保险责任,予以精准赔偿。
  盼政策更给力,制种更安心
  “做农业保险,必须要带着感情和责任”,陈敏说。开展试点以来,尽管公司在杂交稻制种保险这块业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为了国家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必须想着法子做好。
  陈敏介绍,目前人保财险公司通过购买外部再保险和安排内部分保机制两种方式来平衡制种保险的风险。前者是与再保险公司合作,后者则是人保财险公司系统内部的平衡。例如,对一个省而言,通过不同险种之间的盈亏状况来转移和分解风险;对全国来说,中国人保财险系统内部形成一套省与省之间的风险分摊机制,用以维持制种大省制种保险的可持续运转。
  “‘广覆盖、低保障、低费率’是制种保险的一个基本原则。目前制约制种保险‘广覆盖’的最大因素是制种农户缴费过高。如果能将制种保险纳入国家财政保费补贴范畴,切实降低农户自缴保费比例,农户只需交10%~20%,制种农户主动投保的积极性就会大大提高”,陈敏说。
  许靖波认为,要让制种保险真正为农户撑起“保护伞”,同时确保保险公司能略有盈利,需要国家站在支持民族种业、保障农民收益的角度,将种业保险明确为政策性保险,保费采取财政补贴、制种企业分担的方式,尽量减少农户的保费。如从国家层面启动制种保险补贴,由国家补贴50%左右,省级财政补贴30%左右,县级财政补贴5%左右,其他的由种子企业和农户承担。其中对于特别容易发生灾害的地区和贫困地区,可考虑由县级财政兜底。同时,要确保保险金额,以保证制种成本收回为最低保障,调动和保障企业和农户的制种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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