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煤炭超能力生产政策效应分析


  摘要: 文章从不同层面对煤炭超能力生产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得出了我国目前煤炭超能力生产问题极其严重结果,结合2014年以来每况愈下的煤炭形势,从而印证了我国限制煤炭超能力生产政策效果不尽人意的事实。通过对这一救市政策制定过程、实际执行极其效果的分析指出了政策本身的缺陷,提出了政策完善建议。
  Abstract: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oal production in different layers, the paper draws a very serious result of China"s coal production problems, which has been proved the fact that the effect of China"s coal industry has been limited by the decline of the coal industry since 2014.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ocess, the actual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ies and the actual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itself,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defects of the policy itself, and puts forward th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关键词: 煤炭脱困;超能力生产;政策效果;建议
  Key words: coal turnaround;super capacity production;policy effect;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9-0032-07
  0 引言
  2011年后随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和环境约束,煤炭消费需求增长速度降低,至2014年煤炭消费需求首次出现负增长。2012年煤炭形势发生逆转,煤炭价格持续下滑,煤炭供过于求矛盾逐渐加剧,多年来积累的煤炭企业超能力生产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终于爆发,其严重性和危害性前所未有。为了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缓解煤炭供求矛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煤矿超能力生产的救市政策,其力度和密度空前。当前煤炭严重供过于求,煤炭企业亏损加剧,那么,摆脱目前困境,从煤炭行业自身讲能做的只能是减少煤炭供给,而限制超能力生产本来是最为有效的途径,为什么政策实际执行的效果不尽人意。对这一现象的发生,许多业内人士更多的是从政策执行力度及煤炭企业对政策重要性认知上去解释。从煤炭超能力生产现实看,政策执行力度及企业认知是有问题,但文章认为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才是政策效果事与愿违的根源所在。文章试图从全国、产煤大省、重点产煤地市、煤炭企业等不同层面对煤炭超能力生产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研究我国目前煤炭超能力生产问题,结合2014年以来的煤炭形势,来印证我国限制煤炭超能力生产政策效果。通过对这一救市政策效应的分析发现政策本身所存在的缺陷,最终提出解决煤炭超能力生产政策完善建议。
  1 限制煤矿超能力生产政策梳理
  2012年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煤炭需求增长下降,煤炭供过于求的矛盾显现和逐渐加剧,煤炭企业因此而亏损现象不断增多,行业严峻的形势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煤炭脱困政策也随之不断出台。多年来的煤炭超能力生产问题成为政策的焦点,有关限制煤炭超能力生产的政策成为重中之重。现对这一政策梳理如下。
  中煤运销协会2012年12月31号发布的“关于开展煤炭企业生产许可能力调查的通知”,预示着超能力生产问题已经引起行业协会的关注,不过其政策的强制性、执行力度远远不足,不足以对煤矿企业超能力生产的限制作用。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切实解决煤矿超能力生产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这一文件还停留在解决煤矿安全问题上,还没有明确的涉及到超能力生产对煤炭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层面上。真正意义上的中央政府层面的煤炭救市是以2013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为标志,该文件第一条就是关于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严禁超能力生产。同时提出建立煤矿产能登记及公告制度,提高超能力生产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定期公布处罚结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精神,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了一系列的文件,2013年12月8日提出了具体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实行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2014年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加快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工作的通知”。发改委等部门2014年8月15日针对部分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的问题,发布了特急明电“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国25个产煤省区:对煤矿的生产能力进行建档登记和各煤矿签订《承诺书》;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公告、向社会公开,鼓励社会公众对煤矿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对超能力生产提出了具体的界定标准和执行办法。2014年9月23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的通知”,从加快进度、组织签订承诺书、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公告形式及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2014年的各种煤矿安全检查实际上主要也是围绕煤矿超能力生产问题展开的。2015年4月13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了“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针对部分煤矿超能力生产仍然突出,影响煤炭市场供需平衡问题,开展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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