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化肥农药激素混用的注意事项


  将化肥、农药、激素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进行混合使用,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增加收益,势在必行。药肥激素混用可以扩大防治范围,降低菌虫抗药性,增强药效。但在混用时要搞清楚混用的药剂之间能否增效,不可盲目混用,否则会失效甚至造成危害。
  一、农药混合使用注意事项
  1.农药混合后,如要保证正常药效或增效,必须保持原有农药的物理性状。凡是出现乳化性、悬浮率降低、分层、絮结、沉淀、有效成分结晶析出等现象,都说明这些农药品种相互之间不能混用。例如,粉剂不能与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混用。
  2.应避免混合物出现药害。混合物组成中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能产生药害,如: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
  3.有机硫类和有机磷类农药不能与含铜制剂的农药混用。比如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D类盐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会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造成细菌性肥料失效。
  4.微生物源杀虫剂和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5.乳油或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求不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
  6.杀虫剂与杀菌剂混配多数都是现用现配,不能长时间放置。
  7.最好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在证明无不良影响时再混用。
  二、肥料混合使用的注意事项
  1.农家肥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肥料混用,否则由于土壤中的有机酸被中和,会使难溶性磷肥更加难以溶解,降低磷的有效性,果树无法吸收利用。
  2.钙镁磷肥等碱性肥料不能与铵态氮肥混施,因为碱性肥料若与铵态氮肥如碳酸氢铵、硝酸铵等混施,会增加氨的挥发,降低肥效。
  3.化学肥料不能与细菌性肥料混用,因为化肥吸水性、腐蚀性、挥发性较强,若与根瘤菌等细菌性微生物肥料混合施用,会杀伤或抑制活菌体。
  4.未腐熟的农家肥不能与硝酸铵混施,若与硝酸铵混施,未腐熟的农家肥在分解腐烂过程中氮素会丧失,降低肥效。
  三、肥药混用的注意事项
  1.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松脂合剂等不能与碳酸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等铵态氮肥或过磷酸钙混用,以免产生氨挥发或产生沉淀,从而降低肥效。
  2.碱性肥料如氨水、石灰、草木灰等不能与敌百虫、乐果、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杀虫菊酯类杀虫剂等农药混合使用,否则会降低药效。因为,多数有机磷农药在碱性条件下容易发生分解失效。
  3.化肥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用,因为化学肥料挥发性、腐蚀性强,若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青虫菌等混用,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
  4.含砷的农药不能与钾盐、钠盐等混合使用。例如,砷酸钙、砷酸铝等若与钾盐、钠盐类化肥混用,会产生可溶性砷,从而发生药害。在所有的肥药混合使用中,以化肥与除草剂混合最多,杀虫剂次之,杀菌剂则较少。
  5.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化肥特别是丰产素、喷施宝、叶面宝、微肥素混配,效果显著。例如,三十烷醇与尿素、磷酸二氢钾、钼酸铵、硼砂混施等。
  6.激素与农药化肥混用时应注意:在混用前,将农用激素与农药或化肥放到同一个容器内制成混合溶液,如果没有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发生,就说明可以混合使用。
  (河北省枣强县林业局 孟彦贞 邮编:053100)

推荐访问:混用 果园 激素 化肥 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