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发文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以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为重点


  3月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六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門、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意见》还提出了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产能退出方面的主要任务。能耗方面,《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淘汰落后产能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推荐访问:发文 产能 等行业 煤炭 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