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核算的现状及思考


  【摘 要】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愈加深入,党和政府对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也越来越关注。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探索与改进,但是目前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笔者通过对国家级地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与专项办法进行研究,并结合了云南省、市级所管辖县(区)的实际督察情况,对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资金核算
  近年来国家在基本公卫生领域加大了投入,无论是卫生基础设施,还是医疗技术与人才扶持方面都进一步深入推进,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正式启动后,在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也正式出台。如何善用专项补助经费、管好项目专项资金并使其发挥重要作用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工作。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要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真正惠及居民,提升资金管理效率。
  1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指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是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补助资金,且仅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执行的区域级的管理办法则是《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云财社【2014】398号)。根据相关规定:
  一是财政部门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需要负责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及时下达补助资金,还应监督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为城乡和居民提供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且项目管理应实行县级统筹、分类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牵头落实的工作模式。
  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共同筹资、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地方财政配套20%。省级财政对各州(市)实行分类补助的具体补助标准和比例按照当年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上年预拨、 当年结算”的办法下达,且按服务人口、人均经费标准预拨补助资金,并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结算。此外,还应当实行备案制以提高项目补助标准与增加服务项目内容。
  四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当年使用,若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不得纳入单位结余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项目资金进行盘点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2 项目资金管理现状分析
  2.1 相关政策变化调整快,地方学习速度较慢
  在2010年国家财政部、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云南省的相应制度也在2014年出台,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发展进行制度规定与体制建设,但是仍然存在着相关政策学习不足的情况。由于国家新的政策下发与政策调整,相关部门没有进行及时的学习而依旧沿用已不适应现状的老制度与老办法,影响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如新政策指出,所有专项资金必须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要与财政中期规划衔接,未纳入项目库的,预算不予安排。此外,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上缴本级财政国库统筹管理使用。但许多地方机构没能及时学习调整,给管理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2.2 资金管理不到位,会计基础规范不足
  在资金管理方面,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存在补助资金结余过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不清、未建立补助资金明细账或备查账簿的问题。同时资金账务处理不规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账务处理以拨代支,项目执行单位也存在通过往来科目反映资金收支、将结余的资金转入往来款或基本医疗收入的问题。
  在会计基础规范方面,首先确认收入的依据不足,如无附件;其次,原始凭证缺乏足够支出证据(以白条入账、购进药品和卫生材料无发票、人员支出无领款人签字、合同复印件、签到表和培训通知复印件);再次,摘要书写不明晰,缺乏收入明确来源、支出明确用途和部门(人员);最后,经费支出审批手续不完善:有领导签字、无会计审核;报告、 请示、通知有盖章、无签字。
  2.3 资金管理力度不足,资金管理风险较大
  一方面,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资金管理力度不足,未设置明细账核算,且常发生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的情况。部分医疗单位将专项资金违规转医疗收入,开支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等“三公经费”,开支与专项活动无关的其他经费;另外业务科室未按各项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导致专项资金用不出去,存在大量专项资金结余。
  另一方面,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货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较大风险。地方机构无保险柜,现金出纳个人保管;而现金使用量较大的机构却没有备用金审批制度,未实行库存现金限额控制,提现金额巨大。此外,审批流程不规范,盘盈盘亏直接列收入支出、无审批,票据使用和管理也不够规范。
  2.4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完善
  一方面,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和卫生材料及物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或是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未有效执行;另外一方面,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存在制度更新不及时,实际工作中已执行新标准、新政策,但制度未及时更新。
  2.5 监督与检查管理不到位
  《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云财社【2014】398号)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督导检查,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督导检查不少于4次,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但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不重视财务管理,多少年均未到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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