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调整


  近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牟平实际,完成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调整理顺工作。按照新的区划方案,将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明确为13家,共核定编制460人,已上报市编办审批。牟平区编办把此次机构调整理顺工作分为三个环节进行:一是严格定编审批制度。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按照全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二的比例核定。二是确定结构比例。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要达到在职职工的9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的90%以上,并以此作为职称、岗位设置的依据。三是结构布局合理,方便城乡居民就医。牟平区设置乡镇中心卫生院4所,一般卫生院3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处。下步,牟平区编办将会同区财政和卫生部门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切实方便群众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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