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摘要】中小企业作为中国社会经济一个较为庞大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尽管如此,但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仍是困扰其发展的严重阻碍。如何解决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为了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不得不面对的事情。
  【关键词】中国 中小企业 融资难
  环顾当今世界,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已成为或正在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小企业在促进科技进步,扩大出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和不可代替的作用。中小企业不仅为人们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且也为人们发挥创业精神,实现创业梦想提供了无限广阔的舞台。
  在我国,中小企业也逐渐成为经济的基础和社会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成为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的重要因素。尽管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据着如此重要的地位,但融资难的问题依旧在不断困扰着它们的发展。我国也在不断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注,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断努力。
  一、中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及其特点
  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为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同(九)。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推荐访问:浅析 中国中小企业 融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