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审答话中闪避策略的顺应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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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仲裁庭审中,当事人采用的话语策略是影响最终裁决结果的重要因素。作为仲裁庭审中的主要答话人,当事人在明知正面回答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下,通常会使用闪避策略进行回答。为实现定纷止争,仲裁员应针对闪避策略作出及时的问话调整,提取有效信息,作出公正裁断。实证研究表明。答话人使用的各类闪避策略具有动态性、多样性与高度的语境依赖性等特点。且答话人倾向使用无明显话语标记的暗示闪避,这是其为顺应仲裁庭审规则、角色身份以及试图隐藏消极信息等不同的心理动机而进行的动态的有意识的语言选择。
  关键词:仲裁庭审;答话;闪避策略;顺应性
  中图分类号:D9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04-0136-05
  一、研究背景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第三者,即仲裁员或公断人审理,由其依据法律或依公平原则作出裁决,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仲裁以其固有的快捷、灵活、经济等显著优势,在当今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仲裁庭审中,当事人双方出于保护自身利益、减轻自身责任的心理动机,在回答问话方提出的问题时多会进行话语策略选择,使仲裁员作出有益于己的裁决,特别是当事人在明知正面回答会产生不利后果时,会采取闪避策略,使其利益损失最小化。因此,仲裁员能否鉴别出当事人使用闪避策略进行隐匿消息或推脱责任是其能否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由于我国仲裁起步较晚,且其自身具有的私密性特点(禁止公开审理、一般不允许开放旁听),使得仲裁话语研究成为了国内司法语言学研究中较为薄弱的一环。在本文中,我们通过收集并转写了15场仲裁庭审的真实语料,运用维索尔伦(Verschueren)的顺应理论,对仲裁庭审中答话人使用的闪避策略进行语用分析,旨在回答以下问题:(1)在仲裁庭审中,答话人是否多次运用闪避策略来保护自身利益?(2)各类闪避策略的使用特征是什么?(3)答话人选择闪避作为语用策略的顺应性如何体现?
  二、理论基础
  顺应理论提出,语言的使用是交际者基于语言内部和外部的原因而不断地进行语言选择的过程,而语言的变异性、商讨性及顺应性是交际者能否作出恰当语言选择的根本原因。其中,语言的顺应性主要体现在语言的使用受语境、语言结构等方面的影响,是根据不同意识程度作出动态顺应的结果。由于传统语用学理论诸如言语行为理论与合作原则等对于日常交际中常运用的委婉语或模糊语等话语策略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而顺应理论则是从社会文化及心理角度解释了作为语用策略的言语行为,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多种话语策略研究。
  闪避策略作为仲裁庭审下答话人的选择,是顺应了仲裁语境及答话人内心世界的必然结果。闪避回答,即答话人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动机,使用模糊话语,故意不直接正面回答问话疑问点的一种特殊语言使用现象和交际策略。这说明判断闪避策略的标准不仅要从答话内容是否具有模糊性和关联性特点来进行分析,还需关注答话人是否具有不相关回答的主观故意性。因此。仲裁庭审答话人心理世界的运转,是其作出相应语言选择的主导因素。
  就语言标记而言,闪避主要分为具有明显话语标记的明示闪避与相对隐性的暗示闪避两大类。而从语义层面来看,答话者主要通过改换问题的语境、中心或同时改换问题语境和中心以实现具体的闪避策略。Bull和Mayer从语用功能角度提出了11条具体的政治话语闪避策略。其中对提出的问题不予理睬、质疑问题、拒绝回答等多体现为明示闪避。而基于庭审语境下答话人应表现出的合作态度,法庭庭审交际中答话人使用的改换问题焦点、缩小问题范围、改变前提条件等闪避策略则必须间接。在氛围介于政治语境与法庭语境之间的仲裁庭审中,答话人则顺应其内心世界,选择各类闪避策略以实现不同交际目的。
  综上,我们总结出仲裁庭审答话人所使用的能实现隐藏信息、推卸责任及规避冲突这三类主要语用功能的八种闪避策略,即直接拒绝回答、间接拒绝回答、否认或质疑命题、改换问题中心作答、减量作答、模糊作答、使用无主句作答及超量作答,并提出如图1所永的闪避策略研究框架。
  三、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15场仲裁庭审的真实语料创建为库容为234475字数的语料库,根据仲裁庭审的不同阶段,将语料分为6个语步,并分别对其进行赋码:语步1.宣布开庭;语步2.庭审调查;语步3.庭审质证;语步4.庭审辩论;语步5.仲裁调解;语步6.宣布闭庭。
  然后,使用UAM Corpus Tool软件,对各个语步中答话人闪避策略进行分类标注,并用ANTCONC软件进行提取,统计m各类闪避策略的频率并将其标准化,并以是否闪避成功为标准对闪避类型进行二次分类赋码、提取和归纳,以研究答话者使用闪避策略的具体使用特征及其实现的语用功能和其背后的产生机制。
  四、结果和讨论
  1.仲裁庭审答话人闪避策略的总体使用特征
  为了便于统计和讨论,我们将程式化语步1和6合并讨论,最后将其在各个语步中的分布特征统计如表1所示,可以发现:
  (I)答话人使用的各类闪避策略分布呈现不平衡状态。从各语步的总标准频率来看,答话人语步3庭审质证阶段闪避策略的标准频率是首尾阶段的6倍多。且语步2、3、4约共占总数的86%。这表明,一般在首尾阶段不涉及答话人切身利益的问题,答话人多正面回答。表明自己积极配合的意愿。随着进入仲裁实质性的调查、质证与辩论阶段。答话人会根据语境动态性的转换开启各类闪避策略的动态选择。
  (2)在庭审质证阶段,答话人使用的闪避策略类型具有多样性。表1中8种答话策略几乎贯穿了整个庭审质证过程,答话人在此阶段,为顺应获取仲裁员信任等不同心理需求,频繁地使用多类闪避策略,以实现隐藏不利信息、推卸相关责任或规避冲突等不同目的,
  (3)在庭审的各个阶段,答话人都慎用显性的明示闪避——直接拒绝回答。在总体标准频率中,直接拒绝问答仅为3.08%。由于法庭庭审中的答话人没有沉默权,只要问题相关且符合程序,答话人就应该给出回答,否则其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鉴于仲裁庭不同于法庭的极其严肃性,特别是在气氛比较缓和的调解阶段。答话人可能会顺应内心真情实感。对某些涉及敏感区域的问题选择“我不发表任何意见”、“我不讨论这个问题”等显性语言结构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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