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船员心理素质对船舶安全的影响


  【摘要】:船舶安全一直是航运界关注的永恒话题,长期以来,世界各海运国家在船舶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然而,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全球范围内的船舶碰撞,搁浅,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还是屡屡发生,目前航海界已经公认80%的海难是人为因素造成的。那么船员的心理素质会对船舶安全产生多大的影响呢?本文从船员心理素质入手,探讨了其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
  【关键词】:船员;心理素质;安全
  由于船舶航行的特殊性,船舶在营运过程中面临各种不可预见的复杂局面和危险。多数情况下,需要船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并采取正确措施,特别是应变中的应急能力,它是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船员素质有着特殊的要求。
  船员素质包括心理,思想,道德,文化,业务技能等,是船员应急反应能力和发展的源泉。船员的应急反应能力是安全意识,技术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因素的综合反应,而心理素质又是一个人的性格品质,心理能力,心理动力,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行为的水平或质量的综合体现。人在紧急状态下能调动肌体潜在的各种能量来摆脱紧急情况,虽然这种反应程度是因人而异的,但对于船员来讲,目的是将船舶安全地驶达目的港,不能因不同的心理素质而影响船舶安全。因此,船员必须进行适当的训练,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国际海事组织(IMO)一直为“航运更安全,海洋更清洁”的目的而不断努力,很多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海上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中人为因素的作用。早在2001年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散装液体和全体分委会第6次会议上,美国就提出了如何完善和保证船员生理和心理健康的问题,认为造成海难的隐形杀手正是船员的心理素质。对于隐藏在无形中的“杀手”。IMO制订了STCW78/95公约进行控制,1995年有对该公约进行了全面修订,特别强调加强对船员的实际技能培养和评估,规定船员必须接受系统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虽然有关船员的业务素质,技能和健康标准在STCW78/95公约和各国船员的适任标准中都有明确规定,并且关于船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标准和评估方法,很多国家都在认真研究,但这三种素质的考核方法和标准并不具体,可操作性也不强。从最近的调查结果来看,中国船员的最大弱点不是在技术能力方面,而是在心理素质,服从意识和应变反应等方面。很多国家都在研究制定船员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的评估标准和培训方法,以达到保障航行安全,降低事故率的目的。
  那么,如何提高船员应付紧急情况的心理素质和对策呢?我们总结了以下5个方面:
  1.提高决策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否快速准确判断并及时采取正确措施是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船员在平时操纵船舶时,必须熟悉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沉着果断,并注意提高在紧急情况下的判断和决策能力。大多数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对安全航行有关的各种资料印象不深,引起判断失误或应变操作失常,因此,要求船员掌握较丰富的航海知识,技术,经验,并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当时紧急情况作出适当的选择,判断,并采取有效行动以排除緊急局面。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分析有关的海事教训,以提高船舶的操纵水平。
  2.利用操纵模拟器进行应付紧急情况的训练
  可将发生的重大案例汇编成训练题输入模拟器,供船员操纵训练。训练时尽可能模拟当时的操纵环境,将评定成绩作为船员晋升或评估时的依据。每一个船员每次操纵结束后都要总结训练操纵的教训,经验和体会。通过训练使船员学会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应变方法,学会利用自己已取得的经验,知识,技术和可利用资源,迅速果断地进行决策。
  3.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船公司在选拔驾驶人员时,应注意选人的心理因素。首先,船员公司应把驾驶人员按气质等因素分类,对驾驶人员的心理因素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由于心理因素所造成的失误。其次,要减少疲劳对驾驶人员的影响。船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值班船员一般每天6班三运转。根据人体生理节律表和生理功能的变化规律可知,人体在23—5时,处于松弛和休眠状态;6—9时,肌体活力上升;10—11时,肌体活力最强;12时是体力总动员;13—14时,肌体反应迟钝;15—22时,肌体处于又一个兴奋波。同样的工作强度,易使处于人体生理节律低谷的人员疲劳值班,精神无法集中,致使在航行时疏忽瞭望,造成紧急情况发生,又因反应迟钝而造成事故。因此,要建立合理的工作制度,保证船员充分的休息和睡眠时间,丰富船员的业余生活,提高船舶作业效率。
  4.做好船员心理素质评价工作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中,船员是最终的执行者,船员对实施ISM规则的责任感,热情和实际业务能力对实施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公司在认真履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同时,一方面要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和各种劳动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全体船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抓好船员的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船舶实际,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典型案例教育,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及训练,不断提高船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救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各船公司还应建立船员心理素质评价系统,包括性格类型评价子系统等,强化心理素质指标在船员招募过程中的筛选作用,从源头上淘汰心理素质不合适者,为强化船员心理素质打下基础。
  5.建立健全船员心理素质培训和评估体系
  通过各种培训和演习演练,强化船员的实战能力,有效提高船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设备操作能力,使船员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改变现行船员适任评估方式,克服其中的缺陷和不足,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船员实际操作能力,从而促进船员素质的全面提高。现在的评估和考核均采用题库和题卡的形式,虽然可以保证评估和考核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但过于程序化和标准化的形式导致船员“死记硬背”,不能很好的判别船员心理素质的高低。不少公司对船员的培训仅限于主管机关的考证和知识更新,对日常的安全操作技能及规程缺乏有效的培训手段,加之我国船员普遍存在考试能力强,动手能力差的现象,造成不少船员虽取得了相关证书,但实际操作能力还不能令人满意。因此,怎样使未来的船上培训和演习更加真实,使船员能在更加真实的模拟训练环境下提高应变反应能力,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综上所述,船员的心理素质对船舶安全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好心理素质的船员,尤其是高级船员,对船舶安全影响将会更大,因此船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更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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