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台湾原住民大事记 台湾原住民

  公元前770年   大陆百越、百濮、苗、獠等族几经南迁,移民至南洋诸岛及台湾。   公元121年   汉征南越,部分南越人逃向包括台湾在内的海外诸岛。
  三国时
  吴国丹阳太守沈莹著《临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有关台湾的最早记载。
  隋代
  《隋书・流求》记载台湾为“流求”。
  唐代
  史书因袭隋代称台湾为“流求”。也有写作“琉求”或“留仇”(见韩愈:《送郑尚书序》《昌黎先生集》卷二一,见杜佑:《通典》,见张蔫《朝野佥载》)。
  宋代
  《宋史・流求》称台湾为“流求”,或写为“琉求”。
  南宋
  郁永河《裨海纪游》中描述金人有出海避难偶至台湾。清《古今图书集成》记载,宋代在台湾地区已有“编户”。即台湾居民已入宋代政府户籍管理之中。
  元代
  《元史》称台湾为“求”。
  明代
  史称台湾为“琉球”。明代中叶,有了“台湾”这一名称。1620年“台湾”一词首次出现于明朝政府往来公文书中。
  17世纪
  陈第《东番记》,记载了台湾西南滨海地区文明最高的一部分原住民的生产和生活情况,据该书记载。原住民已有社会组织,称“社”,过着原始社会部落生活。
  1544年
  葡萄牙水手途经台湾,赞叹台湾为“福尔摩沙”,意思是美丽婆娑之岛。
  1554年
  世界地图首次绘出台湾,葡萄牙人欧蒙将台湾纳入其所绘制的世界地图。
  1592年
  日本海盗侵扰台湾鸡笼(今基隆)、沪尾(今淡水)。
  1603年
  荷兰人韦麻郎率军舰到澎湖,要求通商互市。
  1622年
  荷兰舰队进驻澎湖,于妈宫红木埕建木栅城。
  1623年
  荷兰人于大员(今台南安平)筑木棚城:次年,因澎湖情势告紧。无暇他顾而破毁。
  1624年
  荷兰人退出澎湖,进入台湾,于今台南安平重建城砦奥伦治城(1627年更名为热兰遮城)。
  1625年
  荷兰人以布匹向原住民交换新港社的赤地,并筑普罗民遮城。
  1626年
  西班牙人进驻台湾北部鸡笼(今基隆),作为其远东贸易之据点。
  1627年
  荷兰传教士甘第亚士到台南西拉雅平埔族群新港社传教。
  1628年
  西班牙人进驻沪尾(今淡水),筑圣多明哥城(今红毛城)并在当地传教。
  1630年
  7岁的郑成功从日本回到中国的祖籍地。同年,郑芝龙开始招募闽地饥民来台拓垦。荷兰驻台湾总督奴易兹派兵镇压新港社原住民。
  1632年
  西班牙船只遇台风漂至蛤仔难(今宜兰),当地原住民伏击了该船。西班牙人由淡水河入台北平原。
  1634年
  西班牙占领蛤仔难(今宜兰),并于当地及三貂角建教堂传教。
  1635年
  荷兰人用武力征服台南撒奇莱雅族群麻豆社。故因而掀起反荷大暴动。
  1636年
  台南撇奇莱雅人萧垄社被荷兰人所征服。荷兰人对原住民采取怀柔政策,召集安平(今台南)以北十五社,以南十三社的代表,成立“地方议会”处理原住民事务。荷兰传教士甘第亚士于新港社广设学校。教授原住民罗马拼音。
  1639年
  泉州同安人苏鸣岗招募中国大陆移民来台拓垦。
  1640年
  荷兰在原住民区实施社制度,利用汉人征收赋税。
  1641年
  荷兰人召集平埔族群人成立地方议会。
  1642年
  荷兰驱逐台湾北部西班牙人势力,台湾西海岸全部为荷人统治。
  1644年
  荷兰人盘踞北台湾,并准许汉人在鸡笼、淡水定居。
  1645年
  荷兰人召集原住民平埔长老,成立评议会。
  1646年
  郑芝龙降清。郑成功起师海上,次年屯兵鼓浪屿,以反清为其职志。
  1648年
  荷兰人于赤、麻豆设立学校,教育平埔人。
  1652年
  汉人郭怀一带领民众反抗荷兰暴政,并攻普罗民遮城(今台南赤),失败阵亡。
  1653年
  荷兰人增建普罗民遮城炮台(即今之赤楼),以加强防御工事。永明王册封郑成功为延平郡王。
  1656年
  清廷实施海禁,一些沿海渔民为生计所迫到台湾谋生。
  1661年(永历十五年)
  郑成功以何斌及澎湖游击洪暄为前导,直攻台湾鹿耳门。荷人投降后,郑成功于台湾立“东都”。设承天府及天兴、万年二县。
  1662年(永历十六年)
  郑成功殁,其子郑经继位,改“东都”为“东宁”。
  1664年(永历十八年)
  郑经弃金门、厦门,退守台湾,陈永华助郑经建设台湾,同时将大陆农业技术正式传入台湾。
  1666年(永历二十年)
  台湾第一座孔庙“全台首学”于承天府落成。郑经命各社广设学校,并颁布学制定科举法。台湾的开发和建设于是进入一个新时代。
  1668年(永历二十二年)
  明郑参军林圯率众入垦南投水沙连社,被当地原住民戮。
  1670年(永历二十四年)
  应郑经邀请,英指挥官克利斯普率船驶抵台湾东宁,并写信给郑经,请求通商,双方成立通商条款37条。此为英国人第一次来台。
  1671年(永历二十五年)
  沈光文至罗汉门(今高雄县境内),教导原住民儿童汉文。
  1673年(永历二十七年)
  沈光文避居台南撒奇莱雅人目加溜湾社(今台南县善化镇),设立私塾,教育平埔人。
  1674年(永历二十八年)
  郑经铸造永历通宝铜钱,并制定文武百官制。
  1677年(永历三十一年)
  南安人魏善安。候堪民等人进入大涂师庄(今嘉义县六脚乡)进行开垦。
  1678年(永历三十二年)
  清廷重申迁界之令,在中国东南沿海驻兵筑寨,沿海数千里杳无人烟。
  1680年(永历三十四年)
  郑经西征清朝失败,退回台湾。参军陈永华殁。
  1681年(永历三十五年)
  郑经殁,侍卫冯锡范世子郑克臧,拥戴次子郑克爽继位。为历史之“东宁事件”。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
  施琅率兵攻打澎湖,台湾纳入清廷版图。施琅受册封为靖海将军。
  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
  清廷颁布禁止渡台令,下诏台湾隶属福建省,下设一府三县(台湾府及台湾、诸罗、凤山三县)。施琅奏请清廷加封妈祖为天后,以感念妈祖对其攻略澎湖时之护佑,澎湖妈祖富于是正名为天后宫,为全台第一座妈祖庙。同年,并于台湾府建天妃宫(今台南大天后宫)。
  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
  诸罗知县樊维屏设新港、麻豆、目加溜湾、萧垄四社地方学校,以教育平埔子弟汉文。
  1687年(康熙二十六年)
  台湾正式开科考试。
  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
  王喜著《台湾志稿》刊行。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
  商人陈文、林 侃遇风暴漂至岐菜(今花莲),后与原住民约定交易买卖,为汉人到东部的鼻祖。
  1694年(康熙三十三年)
  台北大地震,盆地部分地块下陷,海水入侵形成关渡大湖,凯达格兰麻少翁等社原住民纷纷走避。台湾厦门兵备道高拱干纂修完成《台湾府志》。
  1695年(康熙三十四年)
  台湾知府靳治扬于府治(今台南)设“熟番”社学,为平埔族群社学之滥觞。
  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
  施琅逝世,清廷颁布的禁止渡台令渐弛,惠、潮二州客籍人纷纷入垦台湾。
  1697年(康熙三十六年)
  杭州人郁永河至台湾西部探险,足迹遍布各原住民聚落,并于第二年完成《裨海纪游》,成为后人研究台湾平埔族群及原住民的重要史料之一。
  1701年(康熙四十年)
  福、客移民入垦台中大甲地区,尔后汉人与原住民道卡斯族群争食田园,常发生冲突。
  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
  漳州人向大肚溪附近的平埔人购买田地,拓垦大肚庄(今台中大肚乡)。
  1703年(康熙四十二年)
  台湾诸罗知县招福建汀州人入垦罗汉内、外门(今高雄县),此为台客家人较早垦居之地。
  1704年(康熙四十三年)
  诸罗知县筑罗木栅城(今嘉义)。
  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
  泉州陈赖章率众入垦大佳腊地方(今之台北市及部分台北县区域),台北盆地垦拓事业兴起。
  1711年(康熙五十年)
  清廷重申严厉禁止客家人无照偷渡来台。
  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
  辽左金人周元文完成《重修台湾府志》。
  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
  诸罗县令周锺建筑罗、打猫、哆、大武垄四社的平埔人学校,以教化原住民。
  1716年(康熙五十五年)
  岸里社原住民阿莫等入垦猫雾一带平原之地(今台中县、市地区),为台中平原开发之先驱。
  1719年(康熙五十八年)
  半线施世榜筑八堡圳(今彰化县内),此圳为清朝台湾最大的水利工程建设。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
  巡道梁文子在今台南建海东书院,为全台规模最宏伟的书院。台湾府学贡生陈文达完成《凤山县志》及《台湾府志》之编纂。
  1721年(康熙六十年)
  朱一贵在罗汉门(今高雄县内门乡)反清起事,失败被捕处死。由朱一贵事件酝酿出台湾南部福客械斗。规模庞大,为台湾史上首次福客械斗事件。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
  清廷平阿里山、水沙连各原住民暴动。清廷立石画界,不准汉人擅越界限到原住民地区开垦。以杜绝汉人与原住民;中突发生。但效果不彰。
  1723年(雍正元年)
  清廷在台湾增设彰化县及淡水厅,并改建诸罗县木栅为土城,为台湾第一座土制城楼。
  1725年(雍正三年)
  清廷下令禁止砍伐樟树,以防止汉人因入山采伐樟树,侵入原住民聚落而引起流血;中突(注:樟树、蔗糖、茶树为台湾之宝)。
  1727年(雍正五年)
  清廷增设澎湖厅,加强对澎湖之治理。
  1730年(雍正八年)
  福建人陈伦炯参考前人描述并亲自实地考查而撰写《海国闻见录》,为一本国志丰富的史地书籍,并首度提到“平埔人”。
  1731年(雍正九年)
  道卡斯族群大甲西社联合朴仔篱社等八社反清,事件经7个月始讨平,事后清廷改大甲西社为德化社。
  1732年(雍正十年)
  清廷规定凡有田产且循规蹈矩者,准携眷来台。
  1734年(雍正十二年)
  清廷谕令台湾文武官员,年满40岁且无子嗣者,可携眷来台。安溪闽南人进辟拳山堡驱赶客家人,在今台北公馆建立公馆庄。
  1735年(雍正十三年)
  彰化眉加腊社原住民的反抗事件层出不穷,北路副将靳光瀚在次年领兵镇压。
  1737年(乾隆二年)
  清廷严禁汉人擅娶原住民妇女。以防汉人借通婚之便利,侵犯原住民土地。
  1738年(乾隆三年)
  艋(今万华)泉州人创建龙山寺,全部工程于乾隆五年完成,遂为泉州人的信仰中心。
  1741年(乾隆六年)
  刘良璧完成《台湾府志》之重修。
  1744年(乾隆九年)
  因受汉人开垦威胁,平埔族群之撒奇莱雅族群大武垄社自焦吧(今玉井)地方,迁移至浓溪及楠梓仙溪流域(今高雄县境内)。
  1745年(乾隆十年)
  清廷诏准台湾移民携眷入台。
  1746年(乾隆十一年)
  台湾汉御史范咸完成《续修台湾府志》。
  1747年(乾隆十二年)
  客家人入垦猫里(今茵栗),客家人开始进入东势角(台中东势)开垦。与原住民发生流血;中突。
  1748年(乾隆十三年)
  清廷再度停发准许携眷来台执。
  1752年(乾隆十七年)
  台湾各厅县立了一块“番界”石碑在原住民部落边界,禁止汉人出入。
  1755年(乾隆二十年)
  林成祖凿大安圳,灌溉今台北县土城、中和、板桥一带田地,福佬人赖基郎等开垦大姑陷(今桃园大溪)。
  1758年(乾隆二十三年)
  清廷令管辖所及的平埔人学习汉俗、改用汉姓。
  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
  澎湖通判胡建伟完成《澎湖纪略》十二卷,对于澎湖史料的保存功不可没。
  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
  淡水林汉生入垦蛤仔难(今宜兰)被杀,此后十余年,无人敢入蛤仔难。
  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
  匈牙利人莫利斯・贝尼奥斯基抵台湾东北海岸,返欧后,将他写的旅台见闻游记介绍给西方人,并于伦敦结集出版。
  1772年(乾隆三十七年)
  永安大圳(今台北板桥一带)及大坪林圳(今台北新店一带)分别完工。
  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
  淡水厅芝兰堡(今台北士林)农民与凯达格兰平埔人合作开凿水砚头圳,便利周围的农田灌溉。
  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
  福客移民争淡水厅海山堡柑园地一带(今台北县树林镇内),客家人失败,流亡到竹堑。
  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
  漳州人林应寅(板桥林本源家始祖),定居淡水的新庄。
  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
  泉州人移垦彰化水沙连堡集集(今南投县境内)一带。
  1781年(乾隆四十六年)
  福佬人与凯达格兰秀朗社人订约,开垦拳山堡,并拓殖深坑。
  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
  漳州人严烟渡台传天地会,林爽文等人相继入会。
  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
  鹿仔港(今鹿港)正式开港,与福建莆田蚶江对渡,一时官商云集,成为中部重镇。
  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
  林爽文打天地会名号,反清起事,呼应者众,前后历时14个月之久,而后被清廷弭平。鹿港富贾合资完成龙山寺之兴建,为台湾规模最大的寺庙之一。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
  清廷开八里坌,与福建五虎门对渡。 形。
  1796年(嘉庆元年)
  漳州人吴沙率众进垦蛤仔难(今宜兰),受原住民平埔人阻挠攻击,但也为汉人在蛤仔难之拓垦奠立基石。
  1797年(嘉庆二年)
  吴沙在乌石港建造土围垦荒,建立第一个据点头围(即头城)。
  1798年(嘉庆三年)
  吴沙病逝,其侄吴化克绍其裘。继续开垦二围、三围、汤围等地。
  1804年(赢庆九年)
  中部(彰化)平埔人潘贤文因犯罪被清廷通缉,率众一千多人流亡到蛤仔难,为平埔人四大迁徙中的第一件。
  1810年(赢庆十五年)
  清廷将蛤仔难纳入版图,改称“噶玛兰”。
  1813年(嘉庆十八年)
  台湾知府杨廷理著《开台湾后山噶玛兰说略》,提议开垦台湾后山。
  1816年(嘉庆二十一年)
  郭百年入垦水沙连,滥杀原住民,被撤销开垦执照,清廷并于次年在集集、乌溪立石碑。禁止汉人进入开垦。
  1822年(道光二年)
  台江(今台南市区赤楼附近)连日因狂风暴雨导致泥沙淤积,河川遂成平地,港口外移至鹿耳门。
  1823年(道光三年)
  中部道卡斯、猫雾等5族群因汉人入垦,而至埔里盆地,这是台湾史上平埔族群四大迁徙中的第二件。
  1825年(道光五年)
  樟脑渐成为西方人觊觎的重要军工物资,清朝在艋建工厂,兼办樟脑业务。
  1826年(道光六年)
  清廷开乌石港为噶玛兰厅正式的港口,与大陆对渡。
  1828年(道光八年)
  淡水吴全众2800余人入垦今花莲寿丰一带,建吴全城。陈集成公司开垦大科(今桃园大溪)。
  1829年(道光九年)
  高雄、屏东地区的撒奇莱雅人,越山流亡台东,在花东纵谷建大庄(今花莲东里)等部落,此为平埔族群四大迁徙中的第三件。
  1830年(道光十年)
  陈国瑛等人完成《台湾采访册》:澎湖通判蒋铸完成《澎湖续编》,周玺完成《彰化县志》。
  1832年(道光十二年)
  陈淑均、李廷璧分别完成《噶玛兰厅志》初稿及《彰化县志》初稿共十二卷。
  1836年(道光十六年)
  美国传教士戴维斯著《中国总志》,书中肯定台湾优越之通商地位。
  1837年(道光十七年)
  噶玛兰人通判柯培元著《噶玛兰志略》。
  1838年(道光十八年)
  凤山知县曹谨完成“曹公圳”,引水灌溉,并于道光二十一年完成扩建工程,称“曹公新圳”,以补旧圳之不足。
  1840年(道光二十年)
  福佬人由三峡进入福德坑地开垦。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
  中英鸦片战争,英军船舰进犯台湾西部沿岸。
  1850年(遒光三十年)
  台湾兵备道徐宗干制定《全台绅民公约》六条,以禁绝英国鸦片的输入。
  1851年(威丰元年)
  郑尚入垦卑南(今台东)。为汉人入垦台东之始。
  1852年(咸丰二年)   陈淑均完成《噶玛兰厅志》之汇编。
  1853年(咸丰三年)
  噶玛兰族群之加礼宛等六社人,举族群迁往花莲美仑溪畔,建立加礼宛六社,此为平埔族群四大迁徙中的第四件。
  1855年(咸丰五年)
  郑尚教台东卑南人农业耕作的方法。
  1858年(咸丰八年)
  英人郇和遍游台湾沿海各地,整理有关台湾族群、动植物论文多篇,归后著《台湾岛视察录》。
  1861年(咸丰十一年)
  菲国多明我教会传教士郭德刚到万金庄(今屏东县境内)平埔部落传教,并建立教堂。
  1865年(同治四年)
  基督教长老教会马雅各布(英籍)到台传教,并于第二年创设旗后“新楼医院”(今台南市东门路),为台湾第一所现代化医院。
  1866年(同治五年)
  英人托德引进福建安溪茶苗到淡北种植,并于艋设茶叶烘焙厂。
  1869年(同治八年)
  屏东万金天主堂重新修建,对当地的平埔文化、信仰产生巨大影响。万金天主堂之建筑至今仍完整保存。
  1871年(同治十年)
  琉球渔民遇风暴漂流到台湾,为牡丹社原住民误杀。日人借琉球为其藩属之名,进兵台湾。长老教会牧师甘为霖抵达台湾南部进行传教工作。
  1872年(同治十一年)
  长老教会牧师马偕抵淡水,借医疗工作展开传教。从此马偕与甘为霖牧师以大甲溪为界,分据北、南两地传道。基督教长老会便于无形中成南北教派对立的局面。
  1874年(同治十三年)
  日本正式出重兵至台湾,由琅峤(今恒春)登陆,双方于石门天险激战,并血洗牡丹社。史称“牡丹社事件”。清廷派沈葆桢为钦差大臣,主持台湾防务,兼理各国事务大臣。
  1877年(光绪三年)
  周有基查勘红头屿(今兰屿),建议清廷将之收入版图。
  1879年(光绪五年)
  长老教会牧师马偕募捐建立马偕医馆,为台湾北部第一家现代化医院。
  1881年(光绪七年)
  秀姑峦溪山洪暴发,道光九年由于躲避汉人流亡至花东纵谷之撒奇莱雅人,因避水患纷纷南移至今花莲富里到玉里间。
  1883年(光绪九年)
  淡水女学堂落成开学,招收学生皆为平埔人。
  1885年(光绪十一年)
  台湾正式建省。刘铭传为首任巡抚。
  1887年(光绪十三年)
  天主教神父何安慈到台北传教,并在芦洲及大稻埕设立天主教堂。
  1888年(光绪十四年)
  撤奇莱雅人反抗清吏暴虐无道,杀死征税官吏雷福海严,抗暴情绪终于引发“大庄事件”,撤奇莱雅人死伤无数,血流成河。
  1893年(光绪十九年)
  台北到新竹的铁路完工,全部工程历时二年余,并于第二年开始通车。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
  日明治二十八年,后山撤奇莱雅人不满清吏的欺压,再度谋反。烧毁玉里观音山教堂,为著名之“观音山事件”。甲午战争结束,清廷将台湾割让给日本。台湾民主国成立,以黄虎旗为帜,推举唐景崧为大总统。日本侵占台湾,成立台湾总督府。首任总督为桦山资纪。
  1896年
  琅峤十八社首领潘文杰捐款。协助恒春日语传习设立分校,校址则在排湾人猪束社内(今满洲里德村)。泰雅人大湖群(今泰安乡)不愿受日政府管理而奋起反抗。
  1897年
  日第三任台湾总督乃木希典以招抚原住民为其治理重点,从原住民教育着手举行“番政”会议。
  1898年
  英国人必麒麟所写之《Pioneering in Formose》于英付梓,该书为必麒麟于1864年到1870年间之旅台见闻游记,对于台湾原住民着墨颇多。
  1900年
  日在台警务本署为推进隘勇线,遭泰雅人大科(今复兴乡大汉溪流域)反击。
  1902年
  伊能嘉矩出版《台湾志》。新竹厅南庄赛夏人头目日阿拐,不满日本政府不付劳役工资与“番地”开垦事宜,联合客家族民、鹿扬社泰雅人攻陷其隘勇 所及支厅。
  1903年
  日在台成立“番地事务调查委员会”,将原住民行政事务归警察管理。同时决定积极开发山地资源,于险要山区,开辟道路,围困原住民,其目的除使原住民归顺外,另有企图开采山林内丰富的森林、矿藏和樟脑等资源。
  1904年
  嘉义达邦山区派出所设立学校,教导原住民子弟念书习字。
  1905年
  台湾实施第一次户口普查,平埔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一点五三,山地原住民则为百分之一点二。
  1906年
  警察署台湾总督府成立“番务课”。企图以武力使原住民归顺。
  1907年
  日制定番务官吏驻在所之番童教育标准、番童教育纲要、番童教育费新标准等,以确立“番地”教育制度。日于屏东、牡丹社分驻所举行当地排湾人百人“受降典礼”。
  1908年
  埔里支厅泰雅人二十六社联合对日反抗。
  1910年
  日公布“番务监视规划”。总督府开始第三期“五年理番计划”,深入原始部落,开拓道路。对于不合作的原住民则采取扫荡方式,手段更为残酷。日军为开拓隘勇线,攻击宜兰山地原住民。
  1911年
  大安溪上游泰雅人北势群攻日,袭击大湖厅松永交换所。
  1912年
  目南投厅长石桥以武力征服白狗、马力巴二社。
  1913年
  日总督府派比亚毫社(今南澳乡碧侯部落)首领威郎台雅为领队,组织南湖大山探勘队,深入勘查,为攻打太鲁阁族群原住民行动,做事前的准备。排湾人攻击阿侯厅(今屏东)奇里奇里社驻警。佐久间总督攻占泰雅大科。
  1914年
  日人讨伐太鲁阁人,并称此役为“五年理番事业”之最高潮。日总督府以3个月的时间攻下太鲁阁人,战况极其激烈,史称“太鲁阁事件”。期间,总督佐久间左马太因坠落在西卡夫妮社(今碧绿附近)山区受伤,一年后因伤死亡。
  1915年
  余清芳等人在台南西到庵借佛祖圣地宣传抗日思想,并筹划抗日行动,不幸事迹败露,日军趁机滥杀无辜,屠杀当地居民3000余人,史称“西来庵事件”。日警以此为由收缴布农人、邹人各社枪械,布农人奋起组织抗日,爆发“大分事件”。
  1917年
  布农人丹大社联合巴洛博社、花莲港厅辖内原住民攻击丹大日警驻在所。
  1920年
  连横完成《台湾通史》之著作,全书三册,分二年出版,为后世研究台湾史学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
  1923年
  日本裕仁亲王(即日后之昭和天皇)访台,改“生番”、“番人”为“高砂人。”
  1925年
  伊能嘉矩病逝。二年后,伊能的研究大成《台湾文化志》终于付梓。为研究台湾历史、人文、民族之权威。台湾山地原住民花冈一郎进台中师范就读,为首位高山原住民师范学生。
  1928年
  “大分事件”首领拉荷・阿雷,派手下潜回祖居地郡大社,劝说族人迁往玉穗,史称“郡大社劝诱事件”。
  1930年
  泰雅人雾社抗日事件爆发,族人死伤过半,至翌年“第二次雾社事件”终了,起事六社只剩族人200余,日人强迫这些族人迁移至川中岛(今南投县仁爱乡清流部落)。
  1931年
  日人小岛源治巡查部长教唆塔乌查地区原住民共9]名分两队,先后向“雾社事件”余生(即遭日人收留之“保护番”)展开袭击,将514中的210名杀害,史称“第二次雾社事件”。
  1933年
  日本殖民当局公布“全台高砂族集体移住十年计划”。
  1935年
  台北帝大出版《原语台湾高砂族传说集》。日人鹿野忠雄在台东县成功镇信义里,发掘到阿美文化的石板棺,估计该遗迹距今约为20000~1000年前。
  1937年
  日本殖民当局为推行“皇民化运动”,全面禁止使用汉文,各报章杂志之汉文栏,均奉令停刊。
  1939年
  总务长森冈借发表讲话准许并鼓励台湾人改换日本姓名,半年之后,更改人数只168人,效果不彰。旗山、屏东二郡原住民被迫迁居山麓。
  1942年
  日强征原住民编成“高砂义勇队”,远赴菲律宾作战。
  1945年
  日本战败投降。
  1946年
  吴凤乡邹人举行大粟祭(太平洋战后第一次,日本统治时代被禁止)。高山族(日治时代称)原有教育所,一律改为国民学校。
  1947年
  查缉私烟案引爆“二・二八”事件,国民党政府通令高山族改称“山地同胞”。40多名邹人集体为“二・二八”事件时袭击机场一事自首。
  1948年
  台湾当局设置“山地行政处”,处长王成章。台湾原住民“省参议员”选举。并重申禁用“番族”等名。台湾当局颁布“修正山地保留地管理办法”。为原住民而办的《山光新报》创刊。
  1949年
  台湾全岛进入戒严时期,并通过“惩治叛乱罪犯条例”。国民党军溃散败退台湾。当局撤销“山地行政处”。
  1951年
  台湾制定“山地施政要点”。《台湾风物》创刊,为台湾民俗传统采风做详尽的记录。
  1952年
  台湾“临时省议会”通过“请政府对山地人民应赋予土地所有权及迅速划分山地保留地予以登记”提案:通过“台湾省山地人民生活改进运动办法”:通过“台湾省各县山地推行‘国语’办法”:通过“台湾省各县山地乡物资流通社设置办法及组织草案”:通过“改进山地教育实施方案”。
  1953年
  台湾“临时省议会”通过“山地籍同胞征免租税原则”。日本音乐家黑泽隆朝于巴黎国际民俗音乐大会中介绍布农人的“祈祷小米丰收歌”,即“八部合音”在国际间引起轰动。
  1954年
  台湾原住民9族群中文名称确定为:泰雅、赛夏、布农、邹、鲁凯人、排湾、卑南、阿美、雅美(达悟)。
  阿美人杨传广获亚运十项全能运动金牌。
  1958年
  第三届亚洲运动会于日本东京展开序幕,阿美人杨传广等人夺6面金牌。台湾通过“改进山地管制办法”,宣布将尽量予原住民生产技术辅导,平地人可申请开发山地资源。
  1960年
  台湾省“议会”通过“台湾省山地医师医学专科班设置办法”。
  1962年
  通过“关于独立国家内土著及其他部落与半部落人口之保护与同化公约”。
  1964年
  修正“山地保留地管理办法”,规定原住民每人使用土地的面积。
  1968年
  公布“戒严期间台湾省区山地管制办法”。原住民布农人红叶少棒队与日本少棒队举行比赛,以七比零之佳绩大胜日本队,为台湾少棒队在国际交谊赛中的胜利,首开先河。
  1970年
  台东县大武乡高溪村发现距今1000~200年前排湾人早期遗址。
  1973年
  台湾举行雾社抗日事件43周年纪念及抗日首领莫那・鲁道安葬典礼。花莲县光复乡东富村,发现距今3000年前的阿美人文化遗址。台湾文献会宣布花冈一郎、花冈二郎曾参与“雾社事件” 抗日行动。台北县第一届平地原住民丰年祭在平溪镇菁桐坑举行。吕炳川以台湾原住民音乐为研究对象,获日本东京大学博士学位。
  1975年
  日月潭“台湾山地文化中心”揭幕。
  1976年
  台湾采取“深山管制,近山开放”原则,以为山地管制之调整。屏东县满州乡九棚村发现距今约700年以上的排湾人遗迹。当局宣布“本省公有山地保留地将于]977年度起,逐年将所有权转移给原住民,预定六年内办理完毕”。
  1977年
  为保存山地古物,台当局规定古物限岛内流通,不可输出国外。台东县兰屿乡红头村发现达悟人文化遗址。“第一届台湾东区原住民运动大会”在台东县举行。
  1978年
  台湾当局教育行政机构公布“山地籍国中生保送仁爱、内埔两农校给予公费待遇之实施要点”。由许常惠领导的“台湾省民族音乐调查队”深入丛山辑录布农人“祈祷小米丰收歌”。布农人的歌谣采自然和弦合唱和平行唱法,繁复多变的歌唱技巧。确认为世界音乐史上的珍宝。
  1980年
  台公布“台湾省山胞身份认定标准”。台湾大学考古队展开卑南遗址挖掘工作,著名的板岩石板棺就是由卑南遗址所出土。台湾省“议会”通过“台湾省山胞身份认定标准”。
  1981年
  通过“废止台湾省山地籍同胞征免租税原则”。
  1982年
  恒春半岛垦丁“国家公园”正式成立,为台湾第一座“国家公园”,园内属热带性气候,具复杂多变的地形景观和生态环境。
  1983年
  台公布“修正台湾省辅导山胞创业生产贷款要点”。布农青年田雅各布发表的文学作品受到文学界肯定。
  1984年
  屏东师院教授高业荣于茂林乡旧万山村发现千年石刻。在屏东县玛家乡北叶村发现距今约2200~400年前近现代排湾遗址。同年在屏东县雾台乡雾台村发现距今约2200~400年前排湾遗址。陈仲玉在花莲县秀林乡富世村发掘泰雅文化遗址。“台湾原住民权益促进会”成立,揭开台湾原住民运动序幕。
  1985年
  12名原住民针对原住民被迫改从汉姓屡生乱伦悲剧一事,在雾社事件纪念碑前静坐抗议。要求恢复原有姓氏。
  1986年
  阿里山邹19岁青年汤英伸向警方自首,承认杀害北市新生北路洗衣店一家三口。第二年,经法院审理被判死刑。社会各界轩然大波,群起声援。台湾当局建议。将吴凤的故事自小学教科书中删除。陈仲玉在花莲县秀村乡富世村,发现碳十四年代900土40B,P.~670±80B.P.的泰雅文化遗址。
  1987年
  台制定“湾区山地族籍学生升学优待办法”。增设“边政事务科”以加强山地行政工作,放宽原住民身份认定标准。原权会要求更改吴凤乡乡名为阿里山乡,删改教科书中过分美化的吴凤故事,并于嘉义县政府举行抗议活动。40名布农人对南投县信义乡东埔村风景区规划强迁先人墓地一事至“行政院”抬棺抗议。
  1988年
  由“达悟青年联谊会”发起,为反对核能电厂设立的示威抗议活动,于兰屿揭开序幕。“台湾原住民族还我土地运动联盟”在台北市举行游行。原住民团体发起的纪念“雾社事件”追悼会,在南投雾社莫那・鲁道纪念碑前举行。原住民知青多奥等人聚集嘉义市火车站前拆除吴凤铜像,从此破除虚拟的吴凤神话。为原住民活动的重要转折点。事件主要策划者多奥,不幸于1994年5月被人恶意用汽车压碾身亡。
  1989年
  第一份原住民主持的报纸《原报》,正式创刊。花莲县寿丰乡水琏村发现距今约2000~1000年前阿美文化遗址。
  1990年
  台湾原住民文化运动刊物《猎人文化》创刊。
  1993年
  花莲新社地区的噶玛兰人,首度跳脱阿美人丰年祭的形式,自主性地举办噶玛兰节,为平埔人复兴运动奠定基础。
  1994年
  原住民正名运动,于“台湾原住民文化会议”中,首次获得当局认可。噶玛兰族,积极争取为第10族。
  1995年
  台湾常民文化学会及常民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创立,首开先例的出版由原住民自己撰写的“原住民民族志”系列丛书。“立法院”通过姓名条例修正草案,恢复惯有传统原住民姓氏,不需冠汉姓。“教育部”山胞教育委员会改名为“原住民教育委员会”。台北市政府率先在3月16日设立“原住民事务委员”。
  1996年
  宜兰县举办“宜兰200年纪念活动”,其中大多数活动都以噶玛兰为主题。原住民报纸《南岛时报》于高雄创刊。第一届“原住民教育会议”召开。高雄县主办,台湾常民文化学会承办的小林平埔馆正式落成,为台湾第一座官设的平埔文物馆。贺伯台风袭台,造成南投、嘉义等地的山区山洪暴发,导致许多原住民的部落被冲毁,道路断绝,数千人无家可归。
  1997年
  常民文化制作的《1997原住民文化手历》正式出版,为台湾第一本完全以原住民为内容的记事历。
  1997年
  公布“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新闻杂志开播。
  2000年
  因设立“马告国家公园”,引发泰雅人部落抗议。
  2001年
  台当局认定邵为台湾原著民第10族。
  2002年
  认定噶玛兰为台湾原住民第11族。
  2004年
  认定太鲁阁为台湾原住民第12族。
  2007年
  认定撒奇莱雅为台湾原住民第13族。
  2008年
  认定赛德克为台湾原住民第14族。
  高金素梅带领原住民艺术家参加2008北京奥运会的文艺表演,向世界展示了台湾原住民精彩的歌舞艺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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