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范儿 [我所知道的民国范儿]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民国范儿”的话题受到热议。我自己在一个访谈节目“逛台湾,寻找我心中的民国范儿”中,也有所涉及。在我看来,面对“民国范儿”之类的模糊概念,最为科学也最为恰当的应对态度,是蔡元培在1935年写给何炳松的公开信中,所表现出的那种普世性的价值观念和人文精神:
  “现在最要紧的工作,就是择怎样是善,怎样是人类公认为善,没有中国与非中国的分别的。怎样是中国人认为善,而非中国人或认为不善;怎样是非中国人认为善,而中国却认为不善的。把这些对象分别列举出来,乃比较研究何者应取,何者应舍。把应取的成分,系统的编制起来,然后可以作一文化建设的方案,然后可以指出中国的特征尚剩几许。若并无此等方案,而凭空辩论,势必如张之洞‘中体西用’的标语,梁漱溟‘东西文化’的悬谈,赞成、反对,都是一些空话了。”
  蔡元培的这种普世性的价值观念和人文精神,表现在教育方面,就是他在担任校长期间赋予北京大学的北大精神:“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
  表现在做人方面,就是他1916年在为堂弟蔡元康书写的对联中,所表述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文明态度:“行不得则反求诸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像这样的价值观念和人文精神,才称得上是“民国范儿”的最高境界。
  借用吴稚晖1913年在《可以止矣》一文中公开提名蔡元培为总统候选人的话说,蔡元培的个人品质和精神面貌,可以用“尊贤礼士,止嚣抑竞,奉公守法”十二个字来加以概括。像这样的个人品质和精神面貌,既继承了中国传统儒学的“旧道德”,也体现着西方社会更加具有普世性价值的“新道德”。
  与蔡元培的“民国范儿”异曲同工、相提并论的,还有陈寅恪1929年夏天为王国维撰写的碑文中,所提倡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1935年,胡适在《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再谈五四运动》一文中,把他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直接追溯到蔡元培和杜威身上。用他的话说:“真的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他的特性有两种: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一个新社会、新国家,总是一些爱自由爱真理的人造成的,决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
  需要指出的是,比起蔡元培、胡适、吴稚晖、陈寅恪、王国维等人所展现的具有普世性价值的“民国范儿”;民国社会中更加常见的是鲁迅笔下所描绘的阿Q式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的奴性思维及其精神胜利法,以及曹禺影剧中所描绘的以集体无意识的“原始的情绪”和“蛮性的遗留”为原动力和内驱力的“阴间地狱之黑暗+男女情爱之追求+男权家庭之反叛+专制社会之革命+舍身爱人之牺牲+天诛地灭之天谴+替天行道之拯救+阳光天堂之超度”的文化密码和行为模式。
  1947年前后,曹禺在电影《艳阳天》中塑造了一个为攀附权势而不惜出卖朋友的读书人、绰号“马屁精”的马弼卿。创作《艳阳天》的曹禺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马弼卿言不由衷的一句忏悔之辞,所预示的恰好是他自己在反胡风和反右派运动中的人生宿命:“(假情假意)魏大哥,我也是没有办法,逼到这儿了。您可千万别见我的怪。(故做慨叹)唉,我们读书人――”
  同样是为攀附权势而不惜出卖朋友,曹禺的清华校友龚祥瑞,在晚年自叙传《盲人奥里翁》中更是直接搬用鲁迅笔下的阿Q来为自己进行辩护。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陈丹青等人那样,使用难以厘清界定的“民国范儿”之类的模糊概念,不加区分地完全抹杀当今中国的主体个人及其主体意识,本身就是对于“民国范儿”的误读和背离。就我个人而言,师长辈的章诒和、袁伟时、张思之、资中筠、江平等人,近几年来所展现出来的,就是并不逊色于蔡元培、胡适、陈寅恪、王国维等前辈大师的一种“民国范儿”;或者说是既展现出普世性的以人为本、自我健全、意思自治、自由自主的主体个性;又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仁、义、礼、智、信之类具有普世性价值的优良品质的一种精神面貌和人格魅力。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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