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供销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近年来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实现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形式。当前,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迅猛,各地区、各行业系统的职业教育集团纷纷组建起来,同时也存在不少组织运营问题,面临不少现实困难。通过结合江西旅游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的实践,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基本内涵,以及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基本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并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政策涵义和要素优化的建议。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诞生,大约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上世纪80年代,西方人力资本理论的引进和“教育商品化”的争议,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产生提供了理论支持。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国内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出现和逐步发展,突破了国家一统天下的办学体制,为职教集团的组建奠定了实践基础。本世纪初,浙江、江西两省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于2002年、200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有关职教集团的专门性政策文件。2004年4月教育部高教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集团研讨会。拉开了职教集团的序幕。
  关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由于各地的组建形式和运营方式存在差异,各自的理解也有不同,目前在学界尚未形成完全一致的认识。相对一致的看法是,职教集团是在当地有影响的知名企事业单位(或集团)支持参与下,职业学校间以专业为纽带组建成的一种联合办学体。有的学者则将职教集团简明定义为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契约或资产为联结纽带而组成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
  对于职教集团大体特征,笔者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即职教集团不同于企业集团,不以盈利为目的;职教集团以开展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结合等方式为主要形式,以项目合作为依托,以教学、培训、科研、实习为主要内容;职教集团各个组成单位仍保持独立法人资格,各组成单位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职教集团各个组成单位主要以契约(集团章程)为联系纽带,在集团章程的指导、约束下,分工合作,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及相关服务活动;职教集团本身一般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据此,职教集团被界定为是以开展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结合等方式为主要形式,以项目合作为依托,以教学、培训、科研、实习为主要内容,以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为主要成员的非赢利性组织。
  旅商教育集团现状和问题
  旅商教育集团发展现状。江西旅商职业教育集团在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的大力支持下,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正式成立,成为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首个职教集团。该省社系统部分优秀企业和一些与学院有深度合作的企业成为旅商职教集团首批成员单位。
  旅商职教集团十分注重内部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集团立足当前职业教育实际情况和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基础,经过不断探索和总结,目前形成了“省社牵头、企业参与、学院承办”的总体工作机制。同时,为切实推进职教集团工作,集团成立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集团内企业领导、行业协会、学院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学骨干等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校企双方及时沟通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协助学院设置和调整专业、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确保所教、所学、所用三者对接,并同时体现高技能;学院协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在岗员工技能培训等;在企业建立学生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能力提升基地、企业员工技能培训与鉴定基地;合作实施学生的教学实习和毕业前的上岗实习;共同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为加强校企之间的交流,集团还尝试组织开展了校企互访活动和“预就业”制度,帮助和促进校企之间在人才的供需、职工的培训、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合作与交流。通过旅商职教集团的平台,有效地实现校舍、设备、实验实训条件、师资等的共享与互补,改善了学院师资素质结构、丰富了实验实训基地形式、深化了“前校后厂、校企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了“企业冠名班”和“订单”培养等职业教育形式、提升了社会综合服务能力,极大地推动了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职业技能教育纵深发展。
  旅商教育集团目前存在的问题。当前,政府对旅商教育集团的倡导和支持大部分只停留在口头和纸面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各级政府的工作中。在集团工作开展中,企业也有过多的顾虑,积极性不高,突出地体现在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时间段、政策补贴问题上。
  同时,集团目前采取松散型组建模式,内部凝聚力不强,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统一健全的管理与决策制度,集团内部机构的理顺、集团“智囊”团的组建、企业与院校的互访制度,校企合作研讨制度,“双师型”教师培训制度,集团资源共享制度,集团专业项目建设制度等都有待探索,并逐步建立健全。
  校企合作深入推进是职教集团工作的重点。目前,集团内互惠互利的动力机制尚未建立完善,院校反哺企业的能力还极其薄弱,集团范围内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校企深度融合,院校紧密合作,校政互动发展尚待有效实现。如何使校企双方无缝融合,真正实现互惠互利是必须重点研究的课题。
  供销合作社系统集团化办学的建议
  要真正发展好供销合作社系统集团化,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具体政策,将职教集团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同时,应积极推动相关主管部门为企业参加职教集团、参与职业教育,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 允许企业赢利等,激发企业参与的热情;集团内部也要通过有效运作以校企、院校间深层次的合作成果,从根本上完善互惠互利的动力机制,解决职教集团发展的核心问题。此外,集团应结合自身实际,在确保校企双方合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不断增强自身凝聚力,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模式。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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