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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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堂教学如同走路,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没有明确目标、茫然行走的人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教学目标之于每位教师,是一个非常熟悉的话题,因为每次写教案的时候,第一步总是写教学目标。然而,越是熟悉的东西,人们却最容易忽视,教学目标便是如此。本文从三个最浅显的问题入手,反思教学目标上教学行为与教学要求之间的差距,以求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一、教学目标来自何处
  笔者在听课调研中发现,不同教师教学同一内容,其预设的教学目标几乎都是相同的。这很奇怪,不同学校、班级的学生学习情况是不同的,教学目标怎么会相同呢?通过观察和交谈笔者发现,大多数教师的教学目标都来自教学参考书,他们备课的第一件事,就是翻开教参,将教参提供的教学目标分解到每一节课,就算是完成教学目标设计了。然而,我们需要思考:教学目标应该从何而来?可以单纯照搬教参上的教学目标吗?教学目标在不同学校、班级可以通用吗?
  从哲学层面看,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对于确定教学目标而言,所依据的“实际”有两个,一是学习内容,教师要在认真研读课标、教材、教参的基础上,明确教学的基本内容;二是教学对象,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起点能力、背景知识、学习态度、心理状态等进行分析。把这两个“实际”结合起来,我们才能设计出恰当的教学目标。至于教参上提供的教学目标,只能是备课时的参考,而不能作为唯一的依据,更不能照搬使用。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好的教学目标应该具有个性化的特点,即根据不同学校、不同班级和不同学生等不同学情,确立的教学目标应有所区别。如教学“有朋自远方来”时,针对大中城市的学生有较多接触外国人的机会,在教学设计中可以确定“学会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这一目标;而针对小城镇及农村学生接触外国人的可能性极小的现实,教学设计中应确定“了解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相处应有的基本礼仪和礼节,做好将来与外国友人交往的准备”这一目标,这样处理教学设计,才能分别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倘如不加思考,仅仅从教参上抄教学目标,只会脱离教学实际,效果不佳。
  二、教学目标如何设计
  课改以后,教师的三维目标意识增强了,如写教案时都能写清楚三维目标,尤其是重视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书写,这是一个长足的进步。但仔细研究教案又可以发现,不少教师在教学目标的设计上仍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以某教师书写的“知耻近乎勇”教学目标为例加以说明。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个人勇于承认错误、改过自新、对他人和社会履行应尽义务的态度。
  (2)树立在个人交往和社会生活中讲道德、负责任的价值观。
  (3)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把个人的荣辱与对国家、民族的责任感结合起来,树立为民族复兴和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理想。
  【知识与能力】
  (1)知道什么是自尊、知耻,了解自尊与自傲、虚荣的不同。
  (2)知道自尊、知耻是个人良好品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
  (3)培养个人的知耻之心,提高辨别善恶、荣辱、是非的能力。
  该教学目标层次清晰,三维目标齐全,但在内容上明显存在着以下两个问题。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大”而“空”,忽视了目标的可达成度
  在该案例中,教师对“知识与能力”目标的设计比较科学,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则“大”而“空”。仅仅在一节课上,教师就要求学生达成“培养对他人和社会履行应尽义务的态度”“树立讲道德、负责任的价值观”“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树立为民族复兴和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理想”等众多宏大的教学目标,只能是一项完不成的任务。“大”而“空”的教学目标,看上去可能会很美,却永远只是高高在上的空中楼阁。
  以研究行为目标而著称的马杰(Robert Mager)在其1962年出版的《程序教学目标的编写》一书中提出,一个完整的教学目标应该包括三个要素,即行为、条件、标准。据此,我们可以将“知耻近乎勇”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表述为“有知耻意识,能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知错即改”。在这里,“在日常生活中”是条件要素,“反思自己的行为”是行为要素,“能做到知错就改”是标准要素。这样的教学目标很具体,教师和学生经过一节课的努力有可能达成。
  2. 把三维目标割裂为三种目标,忽视了其内在的有机联系
  “三维目标”与“三种目标”一字之差,含义却有着本质区别。余文森教授认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新课程目标的三个纬度,而不是三种目标,像一个立方体的长宽高一样。[1]“三维目标”强调教学目标是由有机联系的三个方面组成,在书写教学目标时分为三个方面,而在实际教学中则是一个整体;而“三种目标”则把教学目标分割成相互独立的三个目标,没有看到彼此之间的内在联系,教学时往往被逐个落实。
  在上面的案例中,“知识与能力”目标比较平实,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被拔得太高,脱离了“知识与能力”这个基础,导致三维目标被割裂。在设计教学目标时,我们要有整体意识,看到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知识传播是基础,能力培养是手段,它们在实现思想品德课程的价值中是不可或缺的,但思想品德课程的最终目标并不是掌握知识和培养能力,而是要实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引领。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笔者建议把“知耻近乎勇”的教学目标重新设计如下,应该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教学目标起何作用
  教学目标是制定教学策略、选择教学手段和开展教学评价的依据。但在教学设计中,有些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把教学目标从教参上抄下来后,就搁置一边,重视课堂活动的设计,而忽视为什么要设计这样的活动;课堂上学生活动热热闹闹,课后仔细一想,学生什么也没得到。
  下面以“犯罪的基本特征”为例,说明应如何围绕教学目标设计教学过程。
  “犯罪的基本特征”的教学目标:
  (1)能用自己的语言陈述犯罪概念的三个基本特征。
  (2)能结合案例,识别一般违法和犯罪行为并说明依据。
  从上面两个目标可知,第一个目标是陈述知识,要求学生理解概念;第二个目标是运用概念,要求学生运用概念的本质属性对事物或现象进行分类。
  围绕上述教学目标,设计以下三个问题:
  (1)犯罪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2)违法和犯罪这两个概念有何异同?
  (3)请大家辨别案例,说说哪个是一般违法,哪个是犯罪,并说明理由。
  案例一:据《新民晚报》报道,江苏某市车管所原副所长在担任公职期间,利用办理汽车牌照、驾驶执照等工作职权,索要和收受30个单位和个人共计36万多元,另有非法所得15万元。
  案例二:据《文汇报》报道,某区个体流动书亭向小学生兜售不健康的非法出版物,如《足球情人梦》《恋爱的季节》《青春梦痕》等,对青少年的学习和思想造成了不良影响,区文化市场管理所会同青少年保护办公室对该书亭老板作了罚款和没收全部非法出版物的处理。
  从以上设计中可以看出,我们在课堂教学中应增强三个意识。
  1.目标意识。在设计教学活动时,要将课堂总目标分解为一个一个的子目标,然后再思考如何遵循“总目标—子目标—活动落实”这一思路,去实现每个子目标。该案例中,问题(1)属于知识水平层面的提问,问题(2)属于理解水平层面的提问,都是指向教学目标(1)的。问题(3)属于运用水平的提问,指向教学目标(2)。
  2.过程意识。教师要按照教学目标的要求,通过创设生动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主动经历观察、操作、讨论、质疑、探究的过程,富有个性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以让学生在活动过程中获得有益的感悟和体验。上述设计按照“能结合案例,识别一般违法和犯罪行为并说明依据”这一教学目标的要求,为学生提供两个案例,让学生结合案例体会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效果较好。
  3.反思意识。教学设计完成后,教师应将设计好的教学活动与教学目标对照起来,检验每一环节的设计是否与目标相一致,是否有利于教学目标的达成,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
  在教学实践中,讲一些关于教学目标理论的现象常见,但在实际教学中切实按照所知理论扎扎实实地去设计、落实教学目标的不多,或是缺乏相关意识而未予考虑,或是嫌麻烦而不愿意实践,或是缺乏方法而无力将理论转化为行为,从而导致课堂教学偏离方向,拉开了教学目标上“知”与“行”之间的距离。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脱离实践的认识是无意义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在自己的教学中不断探索,提高设计和达成教学目标的水平,真正发挥教学目标对课堂教学的指引作用。
  
  参考书目:
  [1] 余文森. 三维目标就像一个立方体的长、宽、高[N]. 中国教育报,2007-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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