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后党对阶级关系认识变化影响因素探析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后的8年间,党对国内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问题的认识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以1953年为界,受国内外两个重要事件及其连锁反应的影响,阶级斗争逐步上升为国家的主要矛盾:在国内,“新税制”事件促使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加快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致力于消灭资产阶级;国际上,斯大林去世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特别是“匈牙利事件”使得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重新思考国内阶级关系,最终将阶级斗争确定为国内主要矛盾。
  【关键词】阶级关系 “新税制”事件 过渡时期总路线 匈牙利事件 阶级斗争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1956年之后党对国内阶级关系的判断出现了偏差,特别是1957年八届三中全会改变了中共八大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确立为今后长期的主要矛盾,致使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出现挫折。其原因或可追溯至1953年国内的“新税制”事件与国际上斯大林的去世,前者加速了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党的阶级政策的根本性改变;后者最终引发的“匈牙利事件”等重新唤起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对阶级斗争的高度重视,并导致日后阶级斗争的扩大化。
  “新税制”事件与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2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公布《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并于195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税制”。此次改革原本只是政府职能部门为改变“经济日益繁荣,税收相对下降”的局面对原有税收政策的调整。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中国“公轻于私”的税收原则,被毛泽东斥责为向资本家投降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一场财政税收领域的改革遂演化为政治意味浓厚的“新税制”事件,加速党中央和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标志着党对新中国阶级关系的认识发生实质性转变。
  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逐年恢复,但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1950年占75.1%,1951年为60.9%,1952年为53.2%,其中工商业税收更是下降到了33.5%①。到1952年,国家的税收工作终于未能完成既定任务,1953年的任务却又有所增加,时任中财委副主任和财政部部长的薄一波就此认为:“一方面原定的税难以收上来,一方面税收任务还要增加……这诸多原因决定了税制必须修正。”②经研究,薄一波与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吴波等主持此次税制修正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导致税收比重下降、任务难以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原有的税收政策与公私经济成分的结构变化不相适应。按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和共同纲领所确定的“公轻于私”原则,新中国的税收政策对公营经济有诸多照顾,如1950年12月21日公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国营工商业总分支机构内部调拨货物“不视为营业行为,不课征营业税”③;1951年10月29日公布的《合作社缴纳工商业税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合作社应纳的营业税“一律按税额减征百分之二十”;第七条规定:上下级合作社以原价相互拨货“免纳营业税”等④。显然,这些优惠措施在扶植公有制经济壮大的同时,也导致国家征收的营业税相对减少,正如财政部报告所说:“国营贸易和合作社的比重增加很快……拨货、加工、代理(包括包销)的范围日益扩大,使商品中间周转的次数大大减少……比较过去每一商品要少征一次到或二次的营业税。”⑤对之,“新税制”采取“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原则,在具体政策上取消了对公营经济的诸多优惠:《通告》营业税部分第七条改“工商业总分支机构间相互拨货不征收营业税”为“工业的总分支机构从产制、批发到零售,缴纳三道营业税……商业的总分支机构从批发到零售,缴纳两道营业税”;第十条则“取消对合作社减征营业税百分之二十的优待规定”⑥。
  “新税制”扩大了纳税对象与税源,按照财政部的估计1953年“完成并且超过全年任务是有把握的”⑦。但是,“新税制”改变了新中国“公轻于私”的税收原则,这令毛泽东十分不满,认为“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⑧更为重要的是,在此之前毛泽东及中共中央对国内阶级关系和资产阶级地位的看法已经在发生转变,1952年6月6日他在《对〈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草稿)〉的批语》中提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⑨9月,毛泽东又提出用十到十五年的时间向社会主义过渡。
  可见,毛泽东与中共中央此时对阶级关系的认识已经开始转变,但如何政策化还处于设想阶段,而“新税制”事件的刺激加快了党对如何实现过渡的思考。在1953年6至8月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上,毛泽东一方面对“新税制”及其负责人薄一波等进行批判,一方面思考并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他曾说:“总路线的问题,没有七、八月间的财经会议,许多同志是没有解决的。七、八月的财经会议,主要就是解决这个问题。”⑩6月15日,毛泽东第一次较完整地阐述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党的任务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改造。”8月,在审议周恩来在全国财经会议所作的结论时,他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综上,“新税制”违背了新中国“公轻于私”的原则,与毛泽东等领导对阶级关系认识的转变背道而驰,由此引发的尖锐批判成为全国财经会议的主要内容。并且,以此次会议为基础,毛泽东完成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设计并正式提出。即是说,“新税制”事件是促进党最终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因素,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则标志着党对国内阶级关系认识的实质性转变。
  斯大林去世与匈牙利事件
  必须指出,虽然在“新税制”事件的影响下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党对阶级关系的认识已有实质性转变,但是,这种转变并未直接将党的政策引向“以阶级斗争为纲”,属于随着社会发展阶段不同而出现的正常转变。党对阶级关系的认识“左转”,并在1956年以后将“阶级斗争”确立为国内主要矛盾,是受到来自国际层面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的影响,即斯大林的去世及其引发的连锁反应—尤以匈牙利事件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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