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合模式探析:以平权合作为基础的整合模式


  摘 要 欧洲的联合模式及制度安排体现了政府间和超国家这两种性质并存的特殊性。政府间性质是指在欧盟内部以主权国家为主的政府间合作,它具有平权合作特征;超国家性质则体现在欧洲范围内的整合式扩大。本文面向由此形成的欧盟现行制度,在界定欧洲联合历史动因和其哲学方案基础上,对欧盟成员国间“平权合作”(国家层面)和欧盟层面“整合扩大”(超国家层面)这种双重治理所致的一体化内在矛盾和冲突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关键词 平权合作 整合扩大 双重治理结构 二元逻辑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6)04004753
  
  一、 欧洲联合方式及其历史动因
  
  欧洲今天的联合方式,在超国家层面(欧盟层面)属整合式扩大/一体化(Intergration),在国家层面,即在欧盟内部许多领域仍实行以主权国家为主的政府间合作,这种政治合作形式具有平权合作特征。这里,“平权合作”是指成员国间以平等权利为前提的合作。从超国家层面和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上,欧盟是上述两种形式的混合运用,它涉及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在这方面,它实行的是一套以制度建设为主的双重管理结构,通过分层和分权管理,来保证欧洲联合目标的实现。
  欧洲的联合方式有其历史渊源。在欧洲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两种典型个案:第一个就是古希腊的城邦联盟。由于在联合中处于领导地位的雅典在获得领导权的同时却没有相应地受到制约和监督,最终导致雅典在希腊城邦中的领导权逐步走向霸权,最后致使联盟分裂而被外族入侵并征服;第二个例子是古罗马的跨国同盟。它是在西欧历史上唯一长期持续的一元政治结构帝国。古罗马快速扩张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联盟内部引进和实施了相对平等权,即联盟内平权关系准则,这才获得了同盟国对罗马的忠诚。[1]
  19世纪中后期是欧洲联合、统一运动第一次广泛开展的时期。其主要原因是欧洲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和国家间经济联系的不断密切。在这一时期,“欧洲观念”在欧洲大陆广泛传播。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对欧洲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一战后,欧洲政治、经济走向衰落,这激发了有识之士再次反思欧洲联合和欧洲统一运动的发展,其中最著名的是法国总理白里安于1929年在国联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欧洲联邦同盟的备忘录》。白里安计划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个由国家政府提出关于建立联盟关系的计划。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份计划为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的联合进入了实践阶段,它以国家间平权合作和主权国家部分领域的整合 / 一体化为特征。在当时,欧洲的联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动因:第一,观念的变化:它从反思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到反思欧洲冲突、分裂和战争,在观念上形成了欧洲新意识。欧洲走共同联合之路“是欧洲痛定思痛的文化自觉,是为了避免血与火的历史重演和共同毁灭的悲剧” ,[2]它也是欧洲对自身文化与历史的反思。第二,从方法上考虑解决历史上不断出现的战争苦难,避免历史上的悲剧再度重演,特别是要解决困扰欧洲数百年的“德国问题”,使德国融入欧洲,实现稳定的和平,通过联合走出困境;第三,冷战是促使西欧的走向联合的大背景,西欧联合是共同防御的需要,也是“为德国人建立一种一体化框架的需要”。欧洲一体化寻求以一种更强大的力量来维持在美苏之间进行周旋的能力,[3]在这方面,一体化的目标在于防止战争的再度爆发,促进经济共同发展。
  在此基础上实施欧洲联合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主张建立以平权合作关系为基础的制度化跨国共同体,即联盟派(Unionist)(英、北欧),二是联邦派(Federalist),即要求成员国让渡一部分国家主权,促进联合和整合(德、法等国)。这两种模式的特征今天仍然体现在欧洲一体化过程中,如在成员国内部,各成员国仍按传统的主权国家原则在部分领域实施独立自主、以平权为基础的政府间合作;在部分领域实行主权让渡,选择超国家层面的整合式合作。“而每个国家(内)又都包括对在上者(立法的)、对在下者(听命的,即人民)的关系”。[4]在这方面超国家性质的管理不仅涉及超国家机构,而且也涉及成员国国家机构,如成员国国家机构承担了很大部分由超国家机构做出的决定,机制运行靠的是超国家和国家机构共同组成的纵向和横向混合管理体系。以德国为例:在1993年10月12日对《马约》的裁定中,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确立了著名的“非民主体论”,即没有民主体的欧洲是不可能的。该判决认为,欧盟通过条约只能确立一个欧洲“国家联盟”(欧盟),而非一个超级欧洲国家,民主合法化的主体仍是民族国家的政府和议会。[5]
  
  二、欧洲联合模式的哲学基础及制度安排
  
  1.欧洲联合模式的哲学基础
  如上所述,欧洲今天的联合方式不是单一的,它既有纵向管理,也有横向合作。欧洲这种联合方式有其哲学基础。追溯其源,历史上形成的联合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涉及这种纵向管理和横向合作方式。
  纵观欧洲近代历史发展,在近代欧洲形成的欧洲联合意识中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及代表人物有三位:圣·皮埃尔(Abbe de Saint-Pierre)、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和康德(Immanuel Kant)。在《给欧洲以永恒和平的回忆录》一书中,圣·皮埃尔提出了如何实现欧洲国家间永久和平的方案,并将视角放在欧洲联合的纵向管理上。他认为,导致欧洲国家间持续战争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各民族国家利益冲突,二是各国政治体制间存在的巨大差异。欧洲没有公法来调节各民族国家利益冲突和各国政治体制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使战争不能避免。为实现和平,他设想用一部欧洲公法将欧洲各国纳入到统一法律框架内,使欧洲各国遵守共同的法律,在欧洲建立一个欧洲国家间的联合体,即欧洲国家联盟,把它看作是欧洲永久和平的基础,以此实现欧洲联合,实现欧洲大陆永久和平。他的“永久和平论”(Traktat vom ewigen Frieden)影响了卢梭和康德的欧洲联合思想。在二百多年后(293年)的今天,欧盟宪法条约旨在实现圣·皮埃尔欧洲联合思想。与圣·皮埃尔不同的是,卢梭注重横向管理对主权国家的影响和对主权国家的功能制约,他强调横向平权,在《对圣·皮埃尔“永久和平方案”的概述和评判》中,提出了自己的欧洲联合方案。他认为,国家因国民利益会与他国产生竞争,竞争又会造成国家间的矛盾冲突和战争。在这方面他同意皮埃尔的观点,即由于没有能够强制各国遵守的共同法律,单个国家去追逐私利而导致的战争就不可避免。鉴于圣·皮埃尔方案的不足之处,卢梭提出了自己的欧洲联合方案, 其特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强调欧洲大国间的“均势”传统和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所以皮埃尔提出的国家联盟(Staatenbund)模式是不现实和不可取的; 二是也强调主权国家的作用。就国家的功能而言,它对外保护公民免遭外来暴力,对内保护公民社会自身的权利。一旦实施庞大的国家联盟,主权国家中的“公民的权利”就不能得到最好的保障;“政府间合作”的形式应更能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将国家联结在一起。在这方面他主张以国家为主体的“邦联”合作方式来解决欧洲联合问题。卢梭将之称为“政府间的联合体”。卢梭赞成欧洲共和制政体的设想。他认为只有共和制才能实现欧洲统一。在政治方面他建议成立一个国际组织,在联邦的基础上使欧洲成为一个“真正的政治实体”。在卢梭直接启发和影响下,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写成了他的名作《论永久和平》(1795),[6]为欧洲联合提供了一个哲学层面的方案。他的方案是融合了圣·皮埃尔和卢梭的纵向和横向的管理思想,为欧洲联合设定了两个前提:一是在欧洲各国确立统一的共和制政体,二是联邦应尊重和保留其成员国原有主权,特别是保留各国自由退出联邦的权利。康德方案的第一个前提旨在解决圣·皮埃尔所指出的各国政体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第二个前提试图解决卢梭指出庞大的联邦对主权国家的削弱。在尊重共和制为政治体制和国家主权的前提下方可实现“永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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