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契合与实现


  摘要:创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在培育和提升大学生主体性、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提供知识动力和人才支持的取向上存在价值契合。通过整合叠加教育内容、拓展教育、优化教育教学方法,来促进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融通、整合与实现。
  关键词:创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作者简介:张延利(1975-),女,山东德州人,南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讲师。(江苏 南通 226019)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1)34-0152-02
  
  从已然的发展历程看,我国创业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兴起是内部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外高等教育文化冲击的合力所致,不具备产生的全部内在条件却又受经济快速发展和他国高等教育变革的催化,显然缺乏自然演进的根基,但却又凝聚着全社会的目标期盼。工具化的现实要求,使得大家更多地去把握创业实践的方式方法与路径。动态意义的审视固然重要,但是从静态意义上去分析创业教育的内涵、本质、内容、社会渊源以及价值诉求却更为迫切。在人才培养为中心的高等教育要求下,笔者无意去皓首穷经地阐释创业教育历史脉络和现实需求,只是希望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去把握创业教育的价值目标,通过两者的双向互动,谋求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共生与价值诉求的契合,以期有效实现高等教育所创设的目标,达致现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们的教育利益需求。
  一、教育价值、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
  科学主要以实然的事实为研究对象,相应地,哲学则将事物应然的价值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要寻求创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理想状态,则必须将关注的目光投向教育的基本理论尤其是教育哲学。价值存在于主客体语境中,揭示外部客观事物满足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与现实相对应的价值是比较复杂的范畴。因为客体对于主体的人来说是否需要,并非仅仅是客体的客观属性本身所能全部决定的,还与主体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选择有密切关系。人类的活动包括教育活动都是在不断认识和承认事物客观属性的基础上,不断追寻和实践价值的过程。不难发现,价值反映的是人作为主体与其外界事物的关系,揭示了主体实践活动的需要与外界事物的关系,仅仅有主体的需要或者只有客体的功用均无法形成价值,在这样的主客体关系中,价值永远属于主体选择倚重的范畴。这样说来,“价值实质上是人的主体性在客体性中的对象化。”①也就是说“价值的本质,是‘以主体尺度为尺度的主客体关系’和‘客体主体化的内容和程度’”。②我们只有用主体的需要、情感和意志为尺度去考察客体时,主客体才存在价值关系,客体的客观属性才对主体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
  在教育领域考量教育的价值就需要真正去理解教育活动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由于受物质生活条件、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程度、文化历史传统、理解和分析向度等方面的影响,人们对于教育价值存在较大的思想分歧。但无论作何种现象意义的解释,教育价值反映的总归是教育活动作为人类的社会活动对于社会主体需要之间的内在关系和特殊效用,是教育能够满足社会主体特定需要的性能和属性。教育价值与教育活动的“实然”相对,属于教育活动的“应然性”要求,解决的是教育活动应该是什么的问题,指向教育的目标或者理想状况。在教育价值关系中,社会主体对于教育的需要及对于教育应当是什么样的理想追求形成了教育价值的主观基础。
  高等教育领域逐渐兴起的创业教育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都属于高等教育的应有之义,是教育价值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教育内容。无论创业教育还是思想政治教育,其无可避免地为教育价值提供支撑,但与其他的教育活动形式相比又存在自身的内在价值,这也成为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内在规定性的必然要素。从主客体角度来推断,创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其实就是这两种教育活动展现的内在属性与社会和接受教育活动的主体之间的意义关系,即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确立的以主体创业的意识和技能以及思想品德确立和固化为标杆的一种现实存在的主客体的关系。这样一种关系是客观的,但是依然需要人们的主观判断和选择去展现出来,对创业教育及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过程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全面发展与生命关怀需要进行主观反映。所以人们对于创业教育及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选择制约着两种教育形式的教育目的建构、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选择、师生关系的性质和教育评价的实施。③高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有很多,如何将各类教育活动共同指向教育的价值目标是需要统筹考虑的重要问题,也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使作为教育对象的主体实现发展目标。
  二、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契合点
  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两种教育形式,有不同的教育需求、教育功能和教育目的。其教育价值存在差异,但并非没有相似或相同价值目标。不妨通过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来简单审视一下两者在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上的契合点。
  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都是培育和提升大学生主体性的重要途径。在创业教育的内涵中,促进学生成为自主生存和社会主人的主体性思想深嵌其中。无论是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念、培育创业品质还是激发创业的动机,都是为了更好地让大学生成为社会的主体和自己的主体。同样,思想政治教育以现实的个人作为前提,促进大学生的社会化,培育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代表着社会传递政治理想、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让学生掌握作为社会主体所必须具有的伦理道德、专业技能和社会规则,从而成为一个符合社会要求的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培育学生的理想信念、社会责任、道德品质以及人生价值与法律素养,均是为了大学生能够迅速适应大学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为教育对象成为社会的主人、发挥主体性作用奠定良好的基础。如艰苦奋斗教育,创业教育就是要培育学生在创业实践中积极面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使其保持一种勇敢、进取、拼搏的奋斗精神;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使教育对象以健康、乐观、宽容的心态在新形势下审视新条件、破解新苦难、直面新问题,形成扎实的工作作风,朴素的利益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两种教育的价值追寻目标本质上是一致的,就是让大学生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成为社会化的主体,帮助大学生提升实现其主体性定在的能力和素质。
  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都为大学生塑造人格,促进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人是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是教育的最高价值诉求。在教育的国家化和社会化范式下,无论是创业教育还是思想政治教育都是政治权力的集中体现,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实现是其主要的价值目标。进入21世纪,党和国家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教育活动向个性化发展,教育活动都以人作为服务面向,促进人的自由而平等地全面发展是其主要的价值目标。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是素质的进步,而且还包含着人格的塑造和个性的发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理想信念教育能够提升大学生的奋发有为的精神动力,为其引导正确的个人发展方向,渗透创业教育内容则一样可以激发学生的创业动机,引领其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念,形成艰苦奋斗、诚信守法、团结协作的创业品质。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则帮助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律意识,又为大学生依法开展创业实践提供法律教育和培训,实现了两种教育目标的双重叠加。创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灵魂、核心和目标就是关注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始终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也即人才培养放在教育教学活动的中心地位,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创业就业素质的整体提升,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潜能,促进其个性沉积,让大学生有能力掌握自身可持续进步的本领,促进个人全面自由地发展,为社会全面而自由的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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