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不断发展,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需求也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治理,牵涉亿万家庭,事关社会和谐,涉及社会稳定。论文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进行探讨和论述,期待能对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预防作用。
  关键词 青少年 犯罪 成因
  作者简介:王雅娜,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093
  一、 青少年犯罪概念及现状
  (一)青少年犯罪概念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综合各方观点及相关研究,笔者认为,青少年犯罪实际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另一部分是18-25周岁的成年人犯罪,即青年犯罪。
  (二) 青少年犯罪现状
  从统计表中可以看出,2000年至 2008 年,青少年犯罪的数量总体趋势呈不断攀升的趋势。不过令人欣慰的是从 2009 年开始,虽然刑事罪犯总数在增加,但我国青少年罪犯总数及比重(无论是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还是18-25周岁青年犯罪)均呈下降趋势。但是较未成年人犯罪下降的幅度来看,18-25周岁的青年罪犯数下降的并不明显。笔者认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近年来党和国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在控制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不可小觑,但仍需要在继续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的基础上,突出 18-25 岁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体系的建设。
  二、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必然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
  (一) 宏观社会因素
  1. 经济因素:马克思说过:“违法行为通常是不以立法者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因素所造成的。”贫富分化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必然出现的副产品,如果缺少必要的规制,在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的同时,贫富的差距也会逐渐拉大。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统计,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69,虽然是基尼系数自2009年来连续第六年下降,却仍然超越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贫富分化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是社会的共识,这种两级分化造成了青少年的相对贫困感。无论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还是18-25周岁的青年人,大多数处在完成学业期间,不参加社会生产活动,少数已经步入社会却短短几年积累不深,其总体经济收入水平肯定会低于普通居民。对于一些出身寒微的青少年,他们更是体会到了一种绝对的贫困感。即使对于生活富足的青少年来说,尽管自身的经济生活状况较好,但由于处在大量高档消费品诱惑的环境中,也能体会到一种相对贫困感。因此,对于高消费的欲望与实际收入的不平衡,以及当今的市场经济中存在重金钱、重物质、重享乐的不良社会风气,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
  2.不良社会文化因素:伴随着社会资讯发达,各种社会文化蓬勃兴起,一些不良社会文化也随之而来,不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后供认,他们的犯罪手段来源于电视、网络等,这些不良的影视文化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凶杀、色情等,对于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来说,他们情绪不稳、自控力弱、行为冲动、性欲强烈,而认识能力不全面,世界观、人生观等心理因素发展还不成熟,这个时期若教育引导不当,则很容易发生罪错行为甚至犯罪。
  (二) 微观社会因素
  1. 家庭因素: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的第一个场所,父母是第一位老师。残缺型的家庭,盲目溺爱、放纵型家庭,“严管”型家庭,父母有不良恶习的家庭,暴力型家庭都会给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国外研究表明,家长与孩子保持良好的相处关系是孩子适应社会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防止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保护层。因为家长与孩子的关系可以影响孩子接受家长教育的程度,父母的言行举止和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的影响。
  2. 学校因素:学校是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学校除了是传授知识的场所,更重要的是在思想道德上对青少年给予教导。学校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培养和教育人的场所,大量的专业的人士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不同认知能力以及不同的个性需求,制定与青少年成长相适应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形式。如果学校教育存在教育内容失衡,教育方式失当,教育者素质低下等教育失衡的现象,与之相关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也将随之出现。
  3. 个体因素: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主要体现在处理社会以及个人问题不成熟,但也不可忽视青少年犯罪的形成要从其身心特点中找原因,这是青少年罪错行为发生的内在条件也即内因。其一,从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心理状态的不成熟,心理意识的主观性,使青少年有异于寻常的心理体验和欲求,常常为社会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所不容,而进而使他们产生压抑的情绪,久而久之诱发青春期综合症,出现危害社会的行为。其二,从青少年固有的思想特征看,青少年总认为自己长大了,能独立处理问题了,似乎已经很成熟了,总想拜托父母的束缚,渴望独立和自由。事实上,青少年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思想上的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完全摆脱父母的指导,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的思考问题,不能全面而正确的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由此可见,青少年时期生理与心理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也是青少年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与路径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指已经发生犯罪的过程,而且包括未犯罪和再犯罪的过程。在综合考虑青少年犯罪的各种成因后,青少年犯罪预防应该结合家庭、学校、个人和社会各个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有效的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推荐访问:成因 对策研究 我国 青少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