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切实推进我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教训,全面推进我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应该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引,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近年来,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民政部的部署与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寓于民政发展和改革的各项工作之中,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全面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推进民政发展与改革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依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损害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与民政部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相悖,与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期望相悖,与切实保障民政对象基本生活权益潍护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向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相悖。各级民政部门、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务必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方面,要提高认识,居安思危。增强紧迫感。年初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了今年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和实现这些目标任务,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硬环境,更需要一个良好的软环境。软环境是否良好,主要是看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和行业的党风政风行风如何。在长期的民政工作实践中,特别是去年的行风评议活动中,大家都深刻感受到,党风政风和行风好,不仅会使民政系统的同志们心齐气顺、风正劲足,还会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吸引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共同参与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大业。反之,如果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盛行,则会涣散我们的思想,消磨我们的意志,削弱我们的战斗力,影响我们的形象,阻碍我们的事业发展。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中去认识,放到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增强紧迫感,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强化措施,突出针对性,增强责任感。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同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把握特点和规律,拓展服务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域和思路,创新服务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在民政资金和民政项目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越是在民政事业发展的高峰期,越要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继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努力营造一种鼓励创新、促进事业发展与保护干部安全相结合的环境和氛围,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业务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为全面推进我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今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廉政会议,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基本要求和重点工作,要求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了议事规则、资金分配、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把各项工作进一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和反腐倡廉不断深化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基础性的制度建设,使反腐倡廉教育更有说服力。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坚持和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教育制度。要推进教育方法制度化,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增强教育的实效。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加快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根本性的制度建设,使各项要求更有约束力。一是要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今年1月18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8个方面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是认真组织学习和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准则》的具体意见。二是继续贯彻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先后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厅党组下发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各地、各处室要按照年度目标和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将涉及我厅的4项牵头工作(深化村务公开、社区廉政文化创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和3项协助工作(建立健全审批工作机制、加强招投标协会建设、建立救灾资金监督系统)抓好抓紧抓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三是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有序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原则,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要把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作为反腐败的有力措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很多干部出问题,就是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久了,难免形成人情网、关系网,也容易一个人说了算,滋生违规违纪现象。出了问题,也不容易及时发现。机关公务员之间、事业人员之间、二级单位干部之间都要按规定实行轮换交流,达到一定年限的要强制交流,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形成干部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要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员聘用制,不同编制、不同身份人员做到同岗同酬。四是要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各级民政部门和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必须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厅规划财务处、后勤中心要在规范资金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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