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摘 要】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笔者拟从一个民政实践者的视角,阐述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特点、分析制约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的原因、提出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一、引言
  随着财政对民生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公共财政覆盖民生的范围越来越广,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焦点。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合理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和评价,通过可量化、可对比、可分析的方式衡量财政支出的成本与效益,成为了加快现代民政建设的一个全新课题。但从实际操作层面看,部份绩效评价的结果并不能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运行效果。本文拟从民政事业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的内涵、项目类型、现实意义、评价特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思考和建议六方面作些简析思考。
  二、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内涵
  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由民政部门或第三方独立评价机构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设置、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对民政专项支出的行为过程、支出成本及其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的管理行为。
  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和严格的程序来测定目标预算与结果之间的差异并寻找差异形成的原因,通过有效手段使两者之间的差异保持在最小范围之内,从而保证民生政策目标的实现。
  三、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财政合理配置民生保障资金
  绩效评价的引入有利于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民生保障资金分配体制,财政部门可根据政府认可的重大项目立项报告、部门目标责任状等,通过比较方案优劣,合理安排民生保障资金,达到节约财政资金,缓解供求矛盾,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
  2.有利于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行为
  绩效评价的引入使得除财政部门、资金使用部门以外的独立第三方全程介入到资金投入前、资金使用中、资金使用后的的全过程。第三方按照规范的程序,全方位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果,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民生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
  3.有利于部门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现代民政建设需要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采用更加科学的方法手段。绩效管理是提高部门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合理利用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结果,对资金使用合理、公众满意度较高、绩效水平较好的民生项目持续做大做强;对绩效不明显、公众满意度低的民生项目,要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监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停止实施该项目。
  4.有利于政府科学的评价部门绩效
  绩效评价的结果是对项目运行状况的综合评判,既包括定性评价也包括定量评价。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使民政部门的工作目标从定性扩展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政府可以从更加科学的角度来衡量部门业绩,对部门的业绩的考核不仅包括目标是否完成,还包括目标完成的效率和效果。
  四、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项目类型
  1.基本建设类民生项目
  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原先的民生服务硬件设施由于规模过小、设施陈旧等原因,已无法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新建或改扩建的救助管理站、三无老人楼、殡仪馆等都属于民政工程项目支出。此类项目的特点是资金投入较大,全部由发改委立项,工程项目均有预决算。
  2.政府购买服务类民生项目
  2015年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强调政府购买服务要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要予以重点考虑、优先安排。目前已经开展的老年手机呼叫服务、老年助餐点服务、12349社区平台服务等均属此项目支出。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多元化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类民生投入占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占比将会越来越高。此类项目的特点是服务类型多样,服务成效没有统一的标准。
  3.奖励补贴类民生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是民政部门承担社会救助职能的重要体现,其服务对象多属社会弱势群体或急需帮助对象,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政府形象有积极作用。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特困群体最低生活保障金、自然灾害救助支出、伤残军人优待金、退役士兵自谋补助金、尊老金、民办老年公寓床位补贴等均属奖励补贴类民生项目。此类支出的特点是,刚性支出,涉及面广,极易产生负面影响,对社会效益的要求高。
  五、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特点
  1.侧重评价社会效益
  不同的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职能各异,所追求的效益也各有侧重。绩效评价从理论上讲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对民政部门而言,民生保障支出多属惠民支出,受益范围广,服务对象多数是社会弱势群体。在开展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时,要侧重评价民政事业支出的分配和使用是否反映民政对象的需要、保障范围是否达到应保尽保、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准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等社会效益。
  2.侧重关注长期效益
  民政事业专项支出涉及的范围广、项目类型多,包括基建类项目、政府购买服类项目、奖励补贴类项目等多种类型。由于其行业特殊性,部分专项支出在评价期内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奖励补贴类项目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政策相关,实现绩效目标存在一定周期,绩效的发挥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等。如果仅关注评价期内的项目效果,不能如实反映支出绩效的真实情况。因此在评价此类项目时,更要具有前瞻性的眼光,要坚持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相结合。
  3.侧重开展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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