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开创黄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美好明天


  7月5日,全州民族工作会议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表彰大会在州会议中心召开。州委书记巨克中,州委副书记班果、刘大业,州人大主任李加才让出席会议,州人大副主任夏日仓·旦增久美,州政协副主席公保、拉茂赛赤·确吉洛智嘉措代表宗教界人士在主席台就坐,省民委副主任马文彪莅会指导。
  会上,巨克中代表州委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近年来全州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民族工作。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洪涛代表州政府就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了讲话。会议对全州64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集体和7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泽库县委宣传部、同仁县隆务镇隆务街社区、武警黄南支队二大队四中队等单位就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颁布以来,采取有效举措,注重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汇聚起了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践证明,在民族地区,只有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的活力,推动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
  会议强调,民族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各级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今后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真正做到心系群众、热爱群众、服务群众。
  州委各常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副州级以上领导干部,州直及省驻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四县县委书记、县长,各乡镇党委书记,荣获全国、全省、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宗教界、离退休老干部、学生、个体工商户、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城乡居民及公安、武警、消防、驻训部队代表共652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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