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的价值及其实现


  [摘要]服务型政府以公共利益作为价值定位,以公共服务作为主旨行为,以公共治理作为权力运作模式。政府如何把握公共利益,正确行使公共权力,如何更好地服务公众。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这是公共行政领域中带有根本性的难题。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关键在于合理定位和有效发挥政府的职能。政府主导的、多元立体的公共治理模式,以其政治结构、社会结构和市场结构相互支撑又相互制约的三维机制,为解决公共行政的价值异化问题,为健全和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打开了新思路,开辟了新路径。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公共利益;公共治理;公共行政
  [中图分类号]D035:C934/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08)02-0037-06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服务型政府以公共利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定位,以改善民生作为自己的时代责任。但是。如何把握公共利益,通过什么样的机制保证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偏离公共利益。迄今为止,实际形成的公共治理模式,都无法根除政府的治理活动偏离公共利益的难题。而政府主导的、多元立体的公共治理模式,或许可以消除政府本身所出现的价值异化现象,为服务型政府真正实现其价值提供走出困境的途径。
  
  一、服务型政府的公共服务行为
  
  服务型政府应该具备现代的服务理念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与优良的公共服务。我国学者指出,公共服务型政府按照公众的意愿和偏好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以回应公众和社会的需要。政府职能的此种定位,强调公共服务是按照公众的意愿进行的,追求的根本目标是公众满意。在当代,我们所要建设的服务型政府,最具实际意义和最为典型的特征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西方国家学者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学理化地注解了服务型政府:政府的公共管理具有服务的根本性质。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帮助公民明确表达、真正实现公共利益,而不是去控制社会或驾驭社会。服务型政府的服务对象是公民,以尊重公民权、服务公众为核心,以民主参与为手段。以是否实现公共利益为评价标准。因此,新公共服务理论更多地注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私人和社团参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这些思想,对于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在我国,把建设服务型政府当作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决定了政府工作必须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关注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构建良好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直接涉及到政府的转型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府将经历一场深刻的转型变革,使其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强化。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政府的职能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在公共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发挥出越来越合理的作用。但是。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并没有完全理顺。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还相当程度地存在,并且不断地干扰公共治理走向和谐。正因为如此,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任务。才被迫切地提到政府改革的日程上来。
  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政府有时离开宏观经济调控,直接介入微观经济运行,有时不搞市场监管,而把自己变成市场活动的利益主体。这种情况,在某些地方的政府和政府的某些部门那里,甚至还很严重。其实,政府直接管理具体的经济活动,本身就是一种越位。更何况成为市场活动的利益主体。政府过多地卷入经济活动,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不惜动用公共权力,其结果只能是扭曲市场竞争机制,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当政府手中的权力与政府自身的经济利益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政府的行为必定偏离正确的轨道。
  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上,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已经成为政府若干职能中的薄弱环节。传统的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社会管理模式,导致政府试图包揽一切。于是,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也就不断地弱化、直至丧失。表面上,这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越位;实际上,这却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缺位。不仅如此,由于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机制尚不健全,公共服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地存在着地区失衡,城乡失衡的现象。因而无法满足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公众需求。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到经济活动中,它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力度和效应必然受到影响,大打折扣。
  更为严重的是。目前出现了这样一种苗头,就是政府的价值取向朝着强势群体化的方向发展。这主要是因为,某些地方的政府和政府的某些部门接受社会强势群体的利益介入,致使这些强势群体能够单向左右政府的行为。与此同时,某些地方的政府和政府的某些部门出台的政策,便不会很好地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尤其是忽视弱势群体的话语权,致使政府行为偏离基本价值取向,结果只能带来社会利益结构的扭曲和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处于机会不对等的状态。强势群体握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可以在更广阔的空间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强势群体集团化的趋势,更加重了社会强势群体通过各种非正式的渠道影响政府的力度,迫使政府更多地向他们做出不合理、不合法的利益倾斜。而弱势群体掌握的社会资源有限,组织化程度又很低,影响政府的能力也就非常有限。政府理应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出发,给弱势群体以更多的关怀。某些地方的政府和政府的某些部门更多地忙于微观事务。宏观统筹不力,本身也就扮演了不该扮演的角色,造成了职能错位和权力易位。
  经济调控和市场监管上的越位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的缺位交织在一起,加上政府角色的错位,形成了不可低估的消极影响。因此,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从实际的运作机制入手,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进而改善民生,化解社会利益矛盾,促进我国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建设服务型政府,能够做到有效的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真正具备了这种主要职能,也就具备了现代发达国家政府的一个突出特征。在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阻力主要来自权力机关。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政府的转型落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根源在于政府就是自身改革的最主要的阻力。政府不愿意把权力放还给市场,放还给社会。虽然政府具有理性经济人的一面,但也具有政治人和道德人的一面。不可否认,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政府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电取得了重大进展。政府所具有的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张扬。当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政府自身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果仍然像某些地方的政府和政府的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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