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国、亲、新三党来访论政党合作的新机制及统战工作思考


  摘 要:本文就台湾国、亲、新三党来访后出现的一个中国前提下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政党合作的新机制,从统一战线角度作出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台湾国、亲、新三党;政党合作;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07)01-0032-02
  
  随着港澳相继回归祖国,特别是自2005年中国共产党与台湾中国国民党、亲民党和新党开展交流合作以来,一个中国前提下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政党联盟开始形成,一种全新的政党合作机制也水到渠成、应运而生。这是统一战线和中国政党制度的奇迹和创新,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试就这种政党合作的新机制即两种制度下政党联盟的有关问题从统一战线角度作出初步探讨,提出一些看法。
  
  一、一种政党合作的新机制初露端倪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与台湾国、亲、新三党之间的交流合作作为与这种政党制度并存的一种政党合作形式,展现出政党合作的新机制,为中国政党制度增添了新的内容和特色,是政党合作机制的一种创新。与多党合作制度相比较,其重大创新之处或不同之处在于:
  (一)这种新的政党合作的政治生态环境不同。中国共产党同祖国大陆内的八个民主党派的合作,是社会主义制度内的多党合作,而中国共产党同台湾国、亲、新三党的交流与合作,则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下的政党合作,是一个中国前提下两种不同制度政党间的联盟。两种政党合作的政治生态环境显著不同。
  (二)这种新的政党合作的政治定位不同。在祖国大陆,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这部分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台湾国、亲、新三党的性质不仅不同于中国共产党,也与祖国大陆八个民主党派有很大区别,目前在台湾处于在野党和反对党地位。在政治定位上,它们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不是领导和接受领导(或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党际交流合作关系。
  (三)这种新的政党合作的前提和政治基础不同。中国共产党与大陆的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是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的,“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任务,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与台湾国、亲、新三党的交流合作的前提和政治基础是“九二共识”,即“两岸一中”,也就是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求“一个中国”之大同,存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之大异。大异能共存,小异则更能相容了,两岸对“一个中国”内涵的不同表述也能相容。中国共产党与台湾国、亲、新三党合作的共同任务是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台海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为最终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创造条件。
  (四)这种新的政党合作还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我们知道,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与此相比,中国共产党与台湾国、亲、新三党的交流合作至今还没有党对党交流合作的固定的组织形式。透过定期沟通平台(两岸经贸论坛,两岸民间精英论坛等),遇事平等协商将是这种政党合作的重要机制。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一种不同于多党合作制度的全新的政党合作机制已初露端倪。著名台湾问题专家李家泉先生在论及台湾国、亲、新三党来访时说,从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的“破冰之旅”,到国民党主席连战的“和平之旅”,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的“搭桥之旅”,再到新党主席郁慕明的“民族之旅”,海峡两岸开创了政党交流合作的新模式。
  
  二、政党合作的新机制是一个中国前提下两种制度联盟的成功运用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一个国家之内,团结本阶级各个阶层和政治派别,并同其他阶级阶层、政党和社会团体及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一定的共同目标下可能结成政治联盟。但从未讲过不同社会制度可以结成联盟。
  
  (一)两种制度联盟的思想理论基础
  邓小平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将长期并存的事实出发,考虑历史和现实因素,充分尊重和照顾台港澳同胞的利益,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运用和发展了列宁的和平共处原则,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为政党合作新机制和两种制度联盟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邓小平把一个国家内作为不同阶级阶层、党派团体、社会力量的政治联盟,用于对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实行政治联盟,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使两种制度联盟和政党合作新机制成为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特殊组成部分。
  所谓两种制度联盟,就是“一个中国”前提下,祖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港澳的资本主义制度可以建立联盟。“我们愿意同一切赞同一个中国原则的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两种制度联盟思想的完全形成,将标志着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大陆范围外”联盟的政治基础发生新变化,“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中的“祖国统一”内涵将由“完成祖国统一”变为“巩固祖国统一”,这个统一战线的爱国主义的一致性将空前增强。
  
  (二)政党合作新机制是两种制度联盟的成功运用,为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开拓了新领域
  中国共产党同港澳政党(团)和台湾国、亲、新三党及其他一些赞同一个中国原则的社会团体展开交流合作,构建政党合作新机制后,港澳台的统战工作就不再简单属于原来意义上的“海外统战”范畴了,当然更不同于大陆范围内的统战工作,而是一个中国前提下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实施政治联盟的统战工作,是资本主义环境下开展的一项特殊的统战工作领域。因此,可以说这种政党合作新机制就不完全是原来“爱国统一战线”含义中的“大陆范围外”的政治联盟,而是开辟了新的统战工作领域,成为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一项特殊组成部分,而且长期是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
  这个特殊的统战工作怎么做呢?笔者认为,在台港澳地区,既无中共的完整的组织系统,又无人民政协、民主党派这类组织形式。因此,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台港澳统战工作必须实行社会化,即必须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交往交流相结合,寓统战工作于经贸、文化交流活动之中,寓政治思想工作于交流交往之中,通过长期深入细致的工作,方能收到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效果。统战部门具体可通过以下渠道或载体(“四个依托”)来开展工作:
  一是依托从中央到地方都已成立了的海外联谊会,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二是依托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中的人士与台港澳联系广泛的优势来开展工作;三是依托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商、港商和澳商,先做好他们的工作,然后通过他们回去做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的工作;四是依托政府各职能部门派驻港澳的工作机构和在港澳投资的中资机构,通过他们并配合他们做些统战工作。
  总之,我们统一战线工作通过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联络友谊、沟通感情、协调关系、安排人士、照顾台港澳同胞的利益和做好他们的政治思想工作,是能够在服务于政党合作新机制和两种制度下的政党联盟中大有作为的。我们坚信,在海内外所有中国人的共同努力下,台湾问题一定能够早日解决。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也就标志着我国两种制度联盟的最终形成,政党合作新机制也将上升到法制层面。
  [编辑:壬 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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