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强化监管改革沂源县非税收入工作趟出新路子


  [摘要]本文探讨了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新模式,加强了全县非税收入的计划核定、征收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体制改革;压缩机构编制;非税收入监管;财务派驻;“收支两条线”管理;源头预防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5-0165-03
  为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沂源县编办按照十八大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对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体制进行了大胆探索、改革与实践,着力加强了全县非税收入的计划核定、征收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管理等工作,努力推动非税收入和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沂源县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方面作以下几方面探讨。
  1背景
  非税收入被称为“第二财力”,是县域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一部全国统一的、专门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规,同时由于受政策、体制等影响,非税收入项目杂、数量多、监管难度大,往往成为各单位的“活资金”,这不仅分散了财力,影响了实质管理工作地开展,而且容易滋生腐败。为破解这个难题,沂源县进行了大胆地尝试和探索,成立了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
  2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沂源县在进行体制机制变革的同时,更加注重工作创新,不断加强以制度约束、教育引导、源头预防和监督检查为重点的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几年不断完善与运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2.1抓好体制改革
  2.1.1变内设科室为独立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沂源县于1998年开始探索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隶属于县政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2008年12月更名为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将预算外收入监督管理职能从县财政局剥离出来,工作体制也由县财政局的内设科室变为隶属于县政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通过体制改革,加大了“预算外”收入的征管力度,实现了非税收入的统一监督管理,从根本上破解了“预算外”征管难题,确保了非税收入平稳增长。
  2.1.2实施会计委派制,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创新体制,实施财务派驻制度。撤销了有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科,财会人员由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统一委派、任免、管理,负责监督派驻单位的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使会计监督由内部监督变为外部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整顿和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牵住了非税收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牛鼻子”,杜绝了“小金库”、“账外账”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财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补充意见》,建立起财务外部监督新模式,同时将县直40多个有非税收入的单位财务人员的编制和工资关系转到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使单位财务收支全过程严密地置于财政监督之下,为单位财务“一支笔”签字增加了一道“控制带”。三是科学考核,实现工作重心转移。配套制定了《委派财务人员职责范围》、《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及《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常规性工作考核与突破性工作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工作考核与整改提高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机制,完成了由注重会计基础工作考核向强调财务监管工作考核的转变,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管理、监督与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现了由“账房先生”到“金财卫士”的转变。目前,全县涉及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监督管理,而不涉及非税收入的单位,如县旅游局、铁道办、城资中心等9个单位也积极要求纳入非税收入监督管理,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据统计,全县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单位达60多家,涉及资金2亿多元,其中2012年派驻财务科管理的专项资金达5.08亿元。实施会计委派以来,累计实现非税收入近40亿元,仅2012年全县非税收入达7.06亿元,主要用于发展地方经济、城市建设及民生工程建设等项目,其中有近5亿元非税收入资金用于全县民生工程投资。通过派驻管理,极大地减少了单位招待开支,年均压缩比例达到5.84%。同时,由于1名委派会计可以兼任几个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这与在各单位设立财务科相比,全县节省编制30多名,例如县公安局、法院、广电局的财务人员就由原来的4~5名减少为现在的2名。财务人员全过程参与资金管理,仅2012年就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使廉政监督贯穿到财务收支每一个环节。鉴于沂源县非税收入监管工作成效显著,淄博市土地系统财务管理现场会在沂源县召开;另外,国家审计署在沂源县进行国家专项资金审计时,对沂源县财务管理体制、监管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
  2.1.3界定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
  沂源县编办结合本地实际,以制定“三定”规定为抓手,认真界定了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并进一步加强履职情况监管,督促其做好全县非税收入的计划核定、征收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管理等工作。为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在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设立了办公室、稽查科、计财科、收费处、会计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6个机关科室,委派财务科43个;干部职工73人,其中机关工作人员19名,委派财务人员54名。通过科学界定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监管服务意识,不断促进全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2健全工作机制
  2.2.1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征管模式,切断了执收单位直收直存的利益链条,有效遏制了“三乱”现象,杜绝了擅自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不但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入库,而且促使一些部门将精力从争权、争钱、争物转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上来。二是狠抓制度监管。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沂源县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国有资产收益、罚没、捐赠以及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性收入,全部缴入财政国库管理,支出由县财政按部门预算统一划拨;同时制定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规程》、《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使非税收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加强制度监管,不仅彻底斩断了单位违规资金链条,而且保证了单位、人员及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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