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利行政执法能力现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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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广西 南宁 530022)
  【摘 要】专利行政执法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撑。广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得到快速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基础薄,仍然存在专利行政执法机构不全、队伍弱、条件落后、案件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为保护发明创造,健全执法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能力、健全执法制度成为广西当前及未来专利行政执法的重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关键词】专利;执法;能力;探析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6)06-0014-04
  2015年,廣西的区域知识产权指数在全国排第17位,同比上升7位;知识产权产出水平在全国排第9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3 680件和13 571件,同比增长35.26%和40.4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30 807件,同比增长38.56%,授权量为4 018件,同比增长107.97%;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同比增长65.44%,在全国排第20位,同比上升5位[1]。“十二五”期间广西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如图1所示。
  1 广西专利行政执法现状
  1.1 高度重视,扎实基础
  (1)重视发挥执法部门的作用。自治区级和设区市专利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均有领导主管,有人专负责,各项专利执法职责全面到位,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成效显著。
  (2)组建了专利行政执法队伍。自治区、设区市两级均设立了专职的专利行政执法队伍。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的人数为87人,每个设区市都有3人以上。其中,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人数最多的南宁市有11人,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人数最少的贵港、来宾两设区市各有3人。其中,自治区专利行政部门设有执法与监督处,南宁市专利行政部门设有执法科。
  (3)配备了专利行政执法设备。为改善专利行政执法条件,自治区、设区市专利行政部门分别配备平板电脑2台,专利检索软件2套,录音笔1支,移动硬盘1块,照相机1台,电话传真打印多功能一体机1台,并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工作制服。这些设备为专利行政执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障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4)重视执法培训宣传教育工作。自治区、设区市两级专利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专利普法、展会执法工作,举办专利执法行政培训班等,增强了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能力,提升企业、个人的专利维权能力和抵御能力。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创新创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5)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自治区、设区市两级专利行政部门健全完善了专利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各市场主体的管理台账、资料、日志日趋齐全,专利产品来源、专利标志标注进一步规范。通过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避免了专利执法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维护专利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确保了专利市场和各项专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1.2 加强监管,规范市场
  (1)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联合工商、版权、公安等部门开展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利行政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流领域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广西打击专利违法行为的成果。2015年,全区开展执法行动共174次,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15件,同比增长63%,办理专利纠纷案件27件,同比增长125%[2]。“十二五”期间广西专利案件办案量如图2所示。
  涉诉专利行政案件3件,占比不足0.7%。全区市场对专利行政保护的需求不断上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和力度不断增强。
  (2)加强重点展会的专利保护工作。组织制定《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在广西科技活动周、广西发明展、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组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展会专利执法行动。其中,入驻第24届广西科技活动周的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交流会、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5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等期间,共检查展会参展商品6 500件,纠正不规范专利标注行为100件,处理各类展会专利案件10件。
  (3)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实行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在建设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基础上,推动南宁、柳州、桂林等8个设区市开展维权援助分中心建设,负责辖区内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等。2015年,受理专利举报投诉18件,办理专利维权援助案件17件。
  2 广西专利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2.1 专利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
  专门的专利行政执法机构还不是设区市专利行政部门的必设的机构。目前,只有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设有执法与监督处、南宁市知识产权局设有执法科,其他设区市均未设有专门的专利行政执法部门从事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而是由其他部门兼顾履行专利行政执法职能。这与当前的市场现状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明显不符,造成专利行政保护不到位、不全面等问题。
  2.2 专利行政执法队伍不够强
  一是持证在岗专利执法人员人数过少。目前,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的在岗人数为41人,占全区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人数87人的47.1%。专职执法持证人数不足3人的设区市有5个,占全部设区市的35.7%。由于持证在岗人员占比过低,专利行政执法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和发挥,导致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二是少数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综合执法能力相对薄弱。三是个别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造成专利执法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3 专利行政执法条件不足
  自治区、设区市专利执法部门虽然配备了电脑、专利检索软件、录音笔、打印机等,但这些设备配置较低,且缺少执法记录仪、执法专用车及数码成像设备。建有专用口审庭的设区市不足1%。执法条件的不足,制约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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