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借鉴外企“工厂标准指引”推动企业消防管理体系建设


  摘要:目前,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企业追求经济发展与保障安全生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负责人消防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火灾隐患比较多,容易酿成火灾事故,严重影响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本文从企业依照美国VF公司《VF制造商之工厂标准指引》出发,阐述《标准》的消防安全要求和在国内的可行性,结合正在开展的构筑全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探讨借鉴《标准》的重要现实意义,对推进企业消防体系建设作粗浅探索。
  关键词:消防管理 标准指引 企业 体系建设
  我区有一家较大规模的服装加工企业,位于芜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该企业的厂房因建造时间较早,按照当时的消防安全要求,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因此存在着一定的火灾危险性,由于该企业以出口加工服装为主,是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消防大队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单位,但企业的现状让大队很为担心。几个月前,该企业负责人来到消防大队,提出要新建一座厂房,并请求大队为其指导相关消防手续的办理,表示一定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和标准要求来建设工程。
  该企业负责人的要求,引起了我们浓厚的兴趣。为什么这样的企业会主动抓消防安全呢,在当前,生产型企业特别是服装、木器加工等企业的消防管理问题是一个不小的难题,一是由于其生产场所由于历史原因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与现行的消防标准要求不相符;二是业主追求利润最大化,只讲经济,不讲安全;三是这些企业可燃物数量多,工人多,火灾危险性大。按常理,除去被职能部门督促,这些业主不大可能主动想到消防安全这几个字,那么,其动因又是什么呢?经我们了解,其主要动因就是外企客户的《工厂标准指引》。
  美国VF公司是全球最大服饰制造商,旗下拥有蓝哥(Wrangler)、Lee等知名牛仔裤品牌。VF公司对该企业有委托加工意向,但选择企业的标准中就有一个《VF制造商之工厂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标准》)。一个企业,要想成为VF公司的制造商,就必须同意执行《标准》,要满足该标准提出的在产品生产中对工作环境条件、健康与安全、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要求,否则不会同其合作。其中,对企业的消防安全就提出了较全面的要求。
  我们对VF公司将消防安全作为制造商的选择要件感到惊讶和赞赏。通过对《标准》和VF公司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深受启发,我们觉得,如果有计划地借鉴《标准》,将对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发挥重要作用,下面,就《VF制造商之工厂标准指引》内容,并结合消防实际,谈几点看法。
  1、对VF公司《标准》消防内容的解读
  该标准对企业消防安全作了较全面的要求,涉及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消防演练等方面的内容。以下为《标准》中的消防要求(因为原文故未对计量单位等作修改)
  1.1 出口、通道和疏散路线
  (1)厂内每层楼人数少于五百人应提供最少两个出口。如每层楼人数五百人或以上,最少三个出口。出口应分布于不同方向。
  (2)如工作区少过60人,出口宽最少28吋。
  (3)如工作区多过60人,出口宽最少44吋。
  (4)每个工作点距离出口应在200呎/60米范围内。
  (5)紧急出口不可以上锁,不可有任何杂物堵塞,方便通往。
  (6)出口应清楚标志,100呎距离可见。出口标志有灯光显示和有后备电源。标志要有正楷“出口”二字(当地语文)。字形不可少过6吋高和3/4吋阔,或按国家标准要求。
  (7)出口门必须单边定位半弧式开关,门随着人流离开方向开启。
  (8)出口应直达安全地点。
  (9)出口路线应以显眼颜色的油漆或胶带方向箭头标志于地上。出口通道最窄不少于44吋/112公分,不堵塞,用显眼颜色油漆或胶带标志。工场主要通道以两行线划分保持畅通无阻。
  (10)紧急逃生路线图应定时更新并张贴于工厂前后两端,图示之逃生路线和方向应与实际工场所标志和观图者一致,并标示“你在此”位置。文字解释和逃生指示应以当地语文書写,指示包括火灾、地震、炸弹恐吓、或风暴等紧急状况。
  (11)全厂应安装储性电池式紧急照明灯,包括大堂和楼梯。紧急灯要长期保持良好状态 (能提供90分钟紧急光源)。要定期测试其功能和保存维修纪录。
  (12)如工厂窗户有加设防盗网/窗花,工厂应向当地消防部门咨询有关需要多少个窗户保持开放作救火用途。
  1.2 楼梯和阁楼
  (1)楼梯级筑四级或以上,两旁需安装稳固扶手。
  (2)楼梯需建筑良好和提供足够宽度供安全离开。
  (3)梯级高不可超过8吋/20公分和级宽最少10吋/25公分,有防滑表面。
  (4)楼梯可承受一千磅力。
  1.3 灭火器
  (1)灭火器应与工人距离75呎/23米(甲、丙、丁种用)或50呎/15米(乙种用)范围内。
  (2)灭火器应挂在墙上或视线水平。灭火器放置地点应以显眼油漆标志和以当地文字 书写“灭火器”。灭火器位置要畅通和方便易取。
  (3)提供适当种类灭火器于工场。
  (4)灭火器应每月检查一次,每年维修,要系上检修日期挂牌。
  (5)灭火器使用训练要适当记录。全厂工人应受训练认识灭火器分布位置和如何操作。训练可经真人示范或分发指南。
  1.4 警报系统和紧急准备
  (1)警报系统应与逃生计划一起安排。
  (2)每个火警钟掣应与中央系统相连、清晰标志、和不可阻文件。
  (3)火警钟铃声应全厂可听到、声响应与其它报鸣系统不同和易辨。
  (4)所有警报系统应由合格人事定期测试,最好能与火警演习同时执行。保留测试报告。
  (5)警报要有后备电源或有后备警报系统。
  (6)所有新工人须在正式上班前接受消防警报系统训练。
  (7)火警演习(实习紧急疏散程序)应全厂进行并每年进行两次,保持适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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