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理论的应用


  【摘要】紧张理论作为犯罪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在我国犯罪学研究领域有着重要研究意义。本文通过对默顿的紧张理论在情绪失控者方面的研究,帮助人们更深入的了解紧张理论,并提出相应对策进行完善。
  【关键词】紧张理论;情绪失控者;研究;对策
  一、默顿的结构紧张理论在情绪失控者犯罪的应用
  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在不能实现目标时产生紧张心理,容易诱发犯罪,并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财产型犯罪,青少年犯罪等。
  1、紧张理论在财产型犯罪中的应用
  财产性犯罪如敲诈勒索罪,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获得物质财富是社会的文化目标之一,如果用紧张理论来解释,当个人丧失追求这一目标的机会或者因为归因错误通过合法的途径无法获得物质财富,尤其是当贫富差距较大,社会群体为了获得较多的利益的时候,就容易发生财产型犯罪。如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中上层解决的人群,跟同阶级的企业家相比,工资收入却并不可观。加上国家对于公务员制度的严格规定,禁止经从事营利性企业,禁止隐形福利的制度严重制约了公务员的生活标准。根据默顿的紧张理论,为了缓和公务员的总收入与相当阶层的个企,私企相差甚远这样一种现象,通过努力工作等类似的合法手段很难在短时间内提升公务员的收入,加上个人急功近利的心理,采用非法手段获得利益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个人层面的紧张理论在公务员中的财产型犯罪中是主要因素。出现归因错误的人们会认为周围的人所获得的物质财富都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腐败犯罪更容易发生。
  2、紧张理论在青少年犯罪中的应用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全球性问题,这些年青少年犯罪数量居高不下,从犯罪发生机制来看,这些青少年犯罪很可能是处于“紧张状态”而引起的。默顿的紧张理论对于解释我国青少年犯罪现象具有重要意义。青少年的社会竞争地位分为先赋地位和成就地位。前者是依靠家庭的优势而获得的地位,后者则是通过后天努力获得成功而得到的地位。在青少年既没有优越的家庭背景并且通过后天努力未能成功的情况下,有人继续通过合法手段追求成功,有人则运用非法手段实现理想。还有一些人直接放弃目标追求,自我封闭,逃避现实。青少年的举动取决于他们所在的生活圈,如果长期生存在亚文化群体中,他们的行为方式则倾向于只实现目标而不在意手段。另外,在家庭中父母对孩子的忽视容易使孩子变得自卑敏感,他们在没有获得足够的关注和依赖时就会产生挫折感,诱发犯罪心理。经常违法或者越轨的人就可能受到了很多挫折。除了家庭方面的原因还有学校方面,老师对于学生座位的不合理分配也经常是学生感受到挫折。学习差的学生按成绩被安排到最后一排,这严重打消了学习积极性,让他们认为自己本来就是差生,不受到老师的关注,这种挫败感让他们走上抢劫,打架斗殴的违法犯罪道路。
  二、控制情绪失控者犯罪发生的对策
  1、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各地区的教育水平参差不齐,义务教育也并没有惠及到每个家庭,仍然有很多人没有受到基本的教育,这就要求国家制定政策普及教育,将提升社会成员的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意识作为最高目标,全面开展宣传义务教育的活动和讲座,在教育资源匮乏的地区设立教育咨询机构,给希望接受教育的人们提供学习机会;社会上的教育机构主动帮助在学习上有困难的人们,帮助他们学会更多的知识,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和国家文化。为建立有修养有道德的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校园里的学生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开展读书日,学习日等各项提升个人知识储备的校园活动;我们也要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让跟多的社会成员感受到知识的力量,激发大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鼓励个人宣扬接受新知识的重要性,鼓励社会的每个人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不懈努力。
  2、增加社会成员的整体收入
  社会财富分配不均是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社会中低阶层的人们收入较低,甚至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需要国家的救济;长此以往,人们会因为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社会应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让更多的失业人员从新走上就业岗位,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提高工薪阶层的收入,缩小他们与同阶级之间的收入差距,帮助他们向中阶层收入者看齐,提供更多的机会来增加收入,消除低收入者的紧张心理,鼓励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质财富努力工作,运用合法手段获得利益。努力提高公务人员的工资,高薪养廉可以减少公务人员进行贪污贿赂行为的风险,薪水的提高带来公务人员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提高。如果再以身试法,那就意味着有荣誉,地位的丧失。其次,增加收入也能平衡公务人员的薪水。处于同一社会等级,其社会地位,经济收入也大体相当。如果差距较大,必然导致心理失衡,也容易引发财产犯罪。只有公务人员的收入提高了,贪污贿赂型的犯罪也随之降低。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要理性,避免不良的紧张情绪,不做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紧张理论,并在社会生活中实践。
  【参考文献】
  [1] 李媛媛. 浅析默顿紧张理论[J]. 政执法律, 2008(4).
  [2] 杨慧芳. 广义紧张理论研究的新进展[J]. 心理科学, 2003(1).
  【作者简介】
  李欧美(1992—),河北省衡水市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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