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路径探析


  本文系2015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企深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下顶岗实习中的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研究》(编号:15Z40)阶段性成果
  【摘 要】 本文介绍了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发展历程,分析了转型期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制约因素,探索如何打造具有“警”之特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路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多种途径和手段打造双师型队伍,形成合作共建的育人模式;建立一批稳固而优秀的校外实践实训基地,形成教师挂职锻炼、顶岗实习生管理和现场教学三位一体相结合的职业导师制;加强双师型教师的科研管理,增强校厅(局,院)科研合作的内趋力,实践与理论相契合,解决现实问题;借鉴高职院校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及军事院校管理模式,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自我导向式学习,不断修炼内功,加强教师自身职业修养。
  【关键词】 公安院校;双师型教师;师资队伍建设;路径
  公安院校发展不同于普通综合性高等院校,必须突出“警”之特色。在办学规模、学科建设上应当专而精,而不是大而全。特别是在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六部委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等意见中,公安院校办学也面临各种机遇和挑战。而坚持“警”之特色,是公安院校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的核心竞争力。在公安院校发展过程中,需要整合各类资源,而其中最重要的资源就是双师型师资队伍的打造和建设。能不能突出“警”之特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尤为关键。在警学合作产学研人才培养模式下,双师型教师扮演着学生理论与实践引领者的角色,否则师资队伍人才短板和缺口就会影响到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进而会制约到公安院校的长远发展。
  一、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发展历程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陕西省唯一一所公安类高职院校,在学院发展过程中管理体制经过多次变更。为了顺应当前环境发展,加上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学院于2014年6月明确了学院的发展方向和办学定位:以应用型公安类院校为发展方向,为陕西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政治合格、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的应用型、职业型人才,同时是陕西省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承担相关培训任务的重要培训基地。2016年学院发展面临重大的转机,8月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学院体制转换专题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学院划转省教育厅主管以来,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规范化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和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推进新校区建设等方面都取得的显著成绩。会议研究决定,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学院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由陕西省教育厅指导教育教学业务。陕西省教育厅将学院“升本”问题列入计划,指导学院进行整改、完善、补充,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升本”目标。这次会议,贯彻落实了六部委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理顺了学院的管理体制,消除了学院在应用型公安院校发展中的政策性障碍。但是,目前学院在转型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着师资队伍建设,进而会影响到学院应用型实战型公安人才模式的培养。
  二、转型期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
  1、转型期公安院校学科建设任务重,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有待完善,独具特色的育人模式尚未形成
  2015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改革创新育人重点工作推动转型发展中提出要转变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加强公安、司法警察类学科专业建设,通过整合、联办、淘汰等方式,形成以治安管理、侦查、交通管理等公安类专业为主体,以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安全等法律类专业为基础,以社会管理等专业为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2016年学院专业布局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新增公安专业、提升司法专业、深化法学专业、转型其他专业。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学院转型期在学科建设方面发展相对滞后,起步晚,起点低,任务重,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警学结合的特色育人模式也未形成。因此,学院通过贯彻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制定学院“转型提质升本”工作任务分解书,按照“升本”要求修订完善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
  2、双师型教师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学院转型期“提质升本”需求
  “双师型”教师是指既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专业教学能力,又有实际丰富工作经验和实战能力的教学多面手,这是公安院校应用型实战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保障和基础条件。而公安工作本身就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一项工作,特别是当前国内外政治形势的日益复杂和严峻,对警察群体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双师型教师就是顺应当前环境变化和发展的师资定位,对公安院校师资培养方面提出的更本质的要求。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是提升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保障,学院应当创造各种机会让公安院校教师继续深造学习,提升自身职业素养;走进公安基层第一线,积极参与公安实践工作,将接触和了解到的公安实际工作内容和情景转化为教学内容,把生动的公安实践工作带进学生课堂;将相关的调研成果进行及时总结,形成科研凝聚力。从目前来看,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学院“转型提质升本”的要求,无论是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有所欠缺。因此,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提出教师转型的“32111任务”,就是指未来三年之内,公安类专业教师须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行半年的在校进修,而且还要在公安机关一线实务部门实践锻炼半年;同时要争取做到每年参加一次专业学术会议、写一篇专业论文、申报一项科研项目。
  3、校厅(局)合作、协同创新的职业警察人才培养机制还未形成,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定向入警长效机制还不成熟和完善
  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以来,产学研一体化体系逐步建设完成与成熟,许多高职院校通过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共建模式,在高校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的效果。但是公安院校在校厅(局)合作,产学研人才培养共建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并没有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的措施和制度保障。另外,由于警察培养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加上历史遗留原因,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定向入警的长效机制还不成熟和完善,这也必然会影响到人才培养“入口”和“出口”的问题。如何形成畅通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实务型应用型人才,突出“警学结合”之特色,是当前亟待解决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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