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机关如何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轰轰烈烈地组织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这项活动是公安部党委在新的历史时期和特殊经济环境下开展的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国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战略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并已初步取得了良好效果。那么,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一重大举措,确保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是全国各公安机关都在积极探索的重大课题。笔者结合自身10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谈一谈自己的几点思路。
  抓好队伍建设。开展多项服务。从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出发,要学会群众语言,熟悉群众生活方式,自觉融入群众之中。注重总结以“三懂四会”为主要内容、符合辖区情况、实践效果良好的民警服务群众工作经验,注重收集一批做群众工作的成功经典案例,从而探索出一套做好社区群众工作的实用宝典,并广泛组织学习推广,以提高广大民警服务群众的能力。在进一步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的同时,与群众打交道要坚持“三思”而后行。即一思自己是一名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一切言行要与公务员身份相符合;二思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做到执法先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不能耍特权和有超越法律的言行;三思以民为本、如何换位思考,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大走访”活动中,要自上而下,当好“五员”。即当好公安工作的侦察员,认真研究本辖区发案规律,努力破获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当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信息员,调查了解辖区治安信息,切实掌握不稳定因素;当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员,积极化解辖区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建设;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员,宣传好法律法规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为群众排忧解难,将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心间。
  坚持深入社区,真心面对群众。用心灵认认真真倾听民声。认真了解并熟知群众所思所想,是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要始终怀着一颗爱民之心,牢记为民之责,用心聆听群众呼声,了解百姓疾苦,体察群众喜忧,真正用心去感受群众最需要什么,我们该干什么,做到心中有数,为有效解百姓之忧、群众之困打下坚实的基础。用双手真真切切为民办事。要深入群众,为其分忧解难,扎实有效地完成好“五个一批”工作,即走进社区,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群众,办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广辟来源,摸排一批违法犯罪线索;真情化解,调处一批矛盾纠纷;铁腕整治,消除一批治安隐患。同时,还要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办《社区警务报》,集中开展法律、户籍咨询进社区服务等举措,营造出良好的氛围。踏踏实实助民解难。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上,要本着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常到百姓家中看看”,看问题是否得到了切实有效的解决;同时,要有信心和耐心,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争情来办,好办的快办,难办的不怕麻烦,敢于攻坚。对公安机关分内之事(户籍、治安等)要义不容辞,尽职尽责;对本职工作外的事情,也要帮助群众把问题反映到有关部门,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警民一家亲。 强化“三用”措施,赢得群众满意。要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用真情服务群众,突出“三新”要求。要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作为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的突破口,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人手,从群众最关心的方面抓起,推出一系列顺应时代要求、符合辖区实际、群众真正受益的便民利民措施。要有新思路。公安机关要顺应时代要求,在便民利民举措上一定要体现出时代性、前瞻情、针对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在工作中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多出新思路、新方法、新对策,不断出台一些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从单一型向复合、平面、立体、开放型转变。要加强调研,善于到群众中去发掘问题、推广好的工作经验,让更好的有效的举措形成一个长效机制。要有新办法。在接处警工作中,要推行首问负责制,发放警务监督卡,开展当事人事后回访,切实保障群众的权益。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对审批事项的各个环节要进行合并缩减,按照“有限审批,无限服务”的服务宗旨,实行民警登门服务、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全程服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进一步完善阳光警务制度,更大程度地公开警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处理好办“大案”与办“小案”的关系,把群众关心关注的小案当作大案来侦破,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要有新效果。便民利民措施的执行落实,要注重社会效益和安全效益双赢,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兼顾效率与公平;要使便民利民措施成为为民排忧解难的“减压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变压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压器”,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实现党和政府、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赢三满意”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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