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职业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技能士官人才的模式研究


  摘 要: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一、士官职业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的现实需求及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
  未来的战争是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对抗,深化军事斗争准备,提高部队核心军事能力对士官的能力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要适应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的新要求,就必须准确把握高技能士官的现状和需求,从调研情况来看,高技能士官人才的整体能力素质还难以满足我军战略转型和部队信息化建设的需求,高技能士官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部队信息化建设水平的“瓶颈”。究其原因,一是士官来源单一,生源质量较差;二是受训员额少,培训渠道不多;三是中高级士官专业技能偏低,高级士官岗位编制少;四是在培养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专业对口率低、学非所用的现象;五是相关机制不完善,难以保留高技能士官人才。
  士官职业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是必要的。一是士官队伍作为“五支队伍”、“四类人才”之一,在整个作战力量构成中已从过去的从属地位上升到主体地位。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高技能士官的能力素质还很难达到与这一地位相称。二是随着我军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信息化武器装备不断发展、战法训法不断创新、岗位需求不断变化,士官职业教育面临专业岗位多、内容变化快、组织实施难、实践性教学要求高等实际情况,无论哪所院校都很难独立完成教学任务。三是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实现最大限度教育资源共享,是世界主要国家军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因此,落实军民融合发展培养高技能士官人才要求,走士官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的路子,应是士官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方向。
  士官职业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是可行的。一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巨大成就,为士官军事职业教育的融入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截至2009年底,我国高技能人才达到2,631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24.7%。根据我国首个《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到2020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将达到1.4亿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900万人。而未来10年,也正是我军武器装备由机械化向信息化快速发展时期,地方人才建设规划为军队的高技能人才需求提供了充分保障和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为士官军事职业教育的融入提供了实践借鉴。目前,国家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呈现出了新的趋势,如完善自身体系建设,强调灵活开放;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内部结构多元;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办学层次上移,这些成功做法对士官职业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走开放办学有着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三是我军军官国防生教育的改革探索,为军地融合培养士官人才提供了成功范例。军地联合培养军官国防生经过近10年的探索,已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依托普通高校培养军队干部体系,为士官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创新士官职业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技能士官人才的模式
  士官职业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技能士官人才,就是把中高级士官的文化教育、学位教育、继续教育、再就业教育等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在大教育观的背景下,构建一个能有机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机构协调一致、任务分工明确、内容紧密衔接、资源共建共享、证书相通互认、机制配套完善的培养模式。根据上述理念,充分利用国民教育资源提高士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的具体模式是:
  并轨式是指将士官招生并入高考招生体系,利用国民教育提高士官院校生源质量的一种模式。现行士官院校招生渠道单一,仅从部队第二年义务兵和一期士官中招生,尤其是不能与高考挂钩,客观上限制了部分考分较高考生的录取,造成士官招生生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通过高考统一招生和部队士兵招考相并轨的方式,既可以将部队优秀的现役士兵送院校进修提升,也可以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志愿献身国防的优秀青年进入军队院校学习,从而有利于提高士官学员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培养高技能士官人才的步伐。
  直招式是指军队直接从国民教育职业院校毕业生中选拔招收对口专业技术人才,经过短期军政训练后,直接任命为部队所需岗位的专业技术士官。2008年以来,我军开始了直招士官的试点工作,几年来,直招士官数量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军士官队伍整体素质。然而,从目前直招的规模和结构上来讲,还难以满足部队对高技能士官人才的需要。就海军而言,直接招收士官岗位主要涉及财务、放映、油料、仓储、物流等军地通用专业,这与海军有很多个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相比,差距较大。因此,进一步扩大直招士官规模和比例,改革和完善直招士官的制度,从源头上提高士官队伍质量有着积极意义。
  委托式是指由军队根据实际需要,制订相应的培训专业目录、人数和规范,交给地方部分水平较高的院校,列入地方院校正常的统招计划,地方院校在军队指导下制定出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学生毕业后再到与其岗位相关的士官学校参加数月军政训练,然后分配到部队任职的士官人才培养方式。士官国防生教育是一种借助国民高等教育体系培养军事人才的模式。在培养士官国防生过程中,可以参考干部国防生一些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出适合培养士官国防生的规章制度。
  联合式是指将学员的学习分为地方高职院校和军校两个阶段,科学文化基础和通用专业技术课程阶段的教学在地方高职院校完成,军队特有专业的学习在军校完成的军地院校联合培养士官人才的一种模式。例如“2+2”的模式,就是目前正在探索实施的一种联合培养形式。从国民教育高职院校招收业已完成两年基础课学习的本科在校生,送入军队院校进行两年的军政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修业期满且考试合格后,由军队院校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原高职院校颁发结业证书,毕业分配到部队专业岗位担任士官。开展军地联合培养军事人才,可以通过优势互补,有效提升人才培养的效益。可以把军校用于学员基础教育阶段的精力和财力节约下来投入到军队特有专业的教学中,使有限的军队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
  订单式是指军队与地方大学签订协议,按部队对高技能士官的相关要求进行订单式培养,以此提高相关专业士官的素质、学历和岗位能力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借助这一培养模式,可以有效地利用地方教育资源,解决部队士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升级提高问题。长期以来,军队系统的士官多是“一次分配定终身”,很少有机会继续深造。在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加速更新的形势下,这一弊端愈益突出地显现出来。最新的士官制度改革中已经明确要求开展“升级培训”、继续教育和新装备专项培训,为部队在职士官提升能力提供教育机会。对于部分地方院校具有优势的专业和技术领域,可以借鉴军官选送攻读地方大学研究生的“强军计划”模式,探索选送士官到地方大学进修以提升学历或攻读学位的路子,还应尝试在地方大学举办短期的业务技术进修班,以解部队训练的急需,为部队培养大量的专业技术骨干。
  互动式就是在军队与地方联合完成有高技能士官参与的任务过程中,充分发挥高技能士官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优势,互补互动,从而锻炼和提高高技能士官专业技能的一种人才培养方式。当今社会,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政治经济一体化不断提高,军队与地方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军地之间合作交流频繁,国防与军事已经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一些大型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和试验保障及完善定型,都离不开军地联合完成。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在技术、资源、装备等方面都有着部队不可替代的优势,一线岗位士官则具有动手能力强、岗位经验多,对武器、装设备的在操作使用过程中的优缺点有直接的体会,在互动过程中,其各自优势可以得到最大发挥。与此同时,一线职掌武器装设备的高技能士官通过参与军地联合技术保障、新装备测试定型、武器系统革新等项目的学习和实践,更好地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回到部队独立解决装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难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确保高技能士官人才培养顺利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的对策建议
  在以军民融合的模式培养高技能士官人才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提高高技能士官人才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立法层次,提高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大《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引导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高技能士官队伍建设中;要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规章制度和办法,鼓励和支持院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参与高技能士官人才培养,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军民融合式高技能士官人才培养提供法规保障。
  当前,一是应从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增强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二是明确权利义务,提升军事效益,要通过签约的方式,明晰军地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对士官人才的培养方式、培训经费等做出准确合理的规定,确保军地融合培养过程中的关节畅通;三是建立资格证书互认制。要加快推进士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形成法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专业类别齐全的,既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衔接,又兼顾军队特色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体系。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高技能士官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拔任用机制,适当延长高技能士官的服役年限,让更多的高技能士官进入高一级的士官队伍。二是重奖优秀专业技术士官。要按照特殊人才特殊对待、重点岗位重点倾斜的原则,积极为高技能士官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物质支持。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执行重大任务中表现优秀,在军事演习、比武中获奖的先进士官个人加大奖励力度。对在提高信息系统体系作战能力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士官人才,要敢于重奖。三是解决高技能士官人才的后顾之忧。要关注士官实际困难,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士官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伤病医疗以及日常家庭困难等实际问题,努力解除士官的后顾之忧,稳定士官队伍。要切实做好退役高技能士官的安置工作,建立多种方式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高技能士官安置制度;完善大学生士官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优惠政策;完善和实施安置政策,让退役高技能士官更有尊严、生活得更加体面,增强高技能士官的荣誉感。
  一是完善评价体系,充分体现高技能的特点。按照高技能士官人才应具备的知识、素质、能力,科学构建评价体系,充分体现信息化战争对高技能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特殊要求。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标准放在首位,充分体现不同军兵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技能士官人才的特点。完善考核内容,增强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充分体现考核内容的激励性和约束性。
  二是改进考核方式,增强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一方面要加强平时考核,注重高技能士官人才在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以及涉及个人利益时的跟踪考核;另一方面要健全年度考核,发挥年度考核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监督和激励鞭策作用。坚持把考核评价与高技能士官人才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级别晋升、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对高技能士官人才的考核工作,形成有利于部队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建立有机联系、相互配套并有效运行的高技能士官人才考核评价机制,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军民融合式培养的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王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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